《诗经?郑风?将仲子》主题考

2017-03-10 18:46韩延波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17年2期
关键词:主题

摘 要:《诗经·郑风·将仲子》一诗的主题,历来众说纷纭。早期对《诗经》的阐释往往通过政治比附,后来虽然注重到原始时期男女之情但是分歧也很大。综合各个历史时期对这首诗的观点,并分别进行评判,最终可发现该诗是一女子婉拒无礼之辞得作品,回归本诗爱情主旨。

关键词:将仲子 主题 郑风 拒绝

关于《将仲子》一诗,历来就有不少对其主题的阐释。首先,在《毛诗序》中提到:“《将仲子》,刺庄公也。不胜其母以害其弟,弟叔失道而公弗制,祭仲谏而公弗听,小不忍以致大乱焉。”[1]《郑笺》:“庄公之母,谓武姜,生庄公及弟叔段,段好勇而无礼。公不早为之所,而使骄慢。”[1]三家诗亦从此解。虽然这段史实在《左传》中有详细的记载,但从诗中是看不出来的,这是穿凿附会之说。对于为何会有如此比附,清代学者方玉润说得好:“特以诗中有父母、兄弟、仲子等字耳。”[2]由此可见前人想象力之丰富。尽管诗可以使人引发联想,正如谭献所说:“作者之用心为必然,而读者之用心何必不然。”但是,《毛诗》是为了达到教化的目的,多用政治比附,牵强附会太甚,是刻意为之而非自然见地。因此后代学者多有驳斥。正如李泽厚所说:“到《国风》时期……文学艺术……从祭神礼制中解放出来和相对独立……汉儒再用历史事实等等去附会它,就不对了。”[3]

由于后世对孔子“郑声淫”理解不确,所以多有以此诗为“淫诗”的说法。郑樵《诗辨妄》认为“此淫奔者之辞”,宋代朱熹亦同此说。[4]虽说这种观点看到了诗中的男女之情,与政治托喻说相比有大的进步,然而还是以道学家的立场对违礼行为进行批判,主张“灭人欲”,凡是诗中有男女之情的一律打为“淫诗”,没有看到在那个时代男女之情的自然表露,反而过于强调教化,从而使得诗歌原始意义蒙在鼓中,降低了诗对读者的自然感动。姚际恒在此说上稍进一步,认为“女子为此婉转之辞以谢男子,而以父母、诸兄及人言为可畏,大有廉耻。”虽说他此说颇得题旨,但还是不免陷于“淫诗”的怪圈,“按此诗言郑事多不合,以为淫诗则合,吾安能不从之”,并且最终陷入了自我矛盾的境地,“此虽属淫……又岂得为淫者哉”[5],所以他虽对诗的本意稍有所得,但毕竟还是无法从“淫诗说”中走出来。

后代之所以会对郑诗多加贬低,主要是因为孔子的“郑声淫”,主张“放郑声”。实为后人对孔子之言理解出现差误所致。方玉润《诗经原始·自序》言:“唯误读‘郑声淫一语,遂谓《郑诗》皆淫,而尽反之。大肆其说,以玷葩经……”钱钟书在《管锥编》中引戴震在《东原集》中《书郑风后》里就对此进行诠释,“凡所谓‘声,所谓‘音,非言其诗也……然则郑、卫之言非郑诗、卫诗……其义甚明。”[6]汪士铎《汪梅村先生集》,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陆侃如、冯沅君《中国诗史》等皆从此说。虽说“郑声淫”非“郑诗淫”,但经学家们还是认为诗中描绘的是违礼的丑陋行径。按《孟子·滕文公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不是恰可视为对此诗的批判吗?这是因为他们没有看到《诗经》产生的年代,他们大多自由恋爱,而无过分的封建礼制压抑,“不见子充,乃见狡童”(《郑风·山有扶苏》),“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郑风·溱洧》),“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邶风·静女》),“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秦风·蒹葭》)等都反映了自由恋爱。张荣在《<诗经·郑风·将仲子>主题阐疑》一文提到:“诗三百产生于周初到春秋中叶。这一时期主要保留了上古三代的原始风貌,封建礼教尚未形成……男女交往时不存在男女之大妨,避闲畏言等封建礼教。”虽说如此,但从本诗看,诗中女子对人言感到畏惧,可见当时也并非完全自由。按《周礼·地官·媒氏》:“中春三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7]可见虽说当时较为开放,但也是按照一定的时序的。“周代青年男女在特定季令有婚恋选择自由。”[8]可见诗中男女的交往也确属“不正当”的行为。

清代方玉润对“淫诗说”同样大加驳斥,“女心既有所畏而不从,则不得谓之为奔,亦不得谓之为淫。”[2]然而《诗经原始》作为旨在推究诗本源的著作,他所提出的观点是“讽世以礼自持也”。他同样认为这首诗是宣扬礼教的,诗的目的在于讽喻。这种说法按照上述分析来看也是不确实的。

近人对此诗主旨的观点回归到人的本性上来,尽管细微之处有所差异,但分歧已不甚大。闻一多在《诗经讲义》中提到:“表示女子被压迫的地位与畏怯。”[9]这种说法较为形象,但并非诗的主旨,只能说诗所反映出的一个侧面。而且将“人言”释为“压迫”未免稍有牵强。程俊英的观点较为切实,她认为“这是一首女子拒绝情人的诗。她拒绝情人的原因是怕家庭反对,舆论批评。”这是正确的,但是她对“拒绝”一词的描述稍有问题,“他们之间的感情虽然真挚,但却达不到结婚的目的,这种爱情和礼教的矛盾使她痛苦不安,不得不向情人叮嘱,请他不要再来。诗歌反映了当时婚姻不自由的社会现象。”[10]按程的解释,“拒絕”就是让情人不要再来,是女子对爱人的决绝之辞。傅斯年对此持同样观点,“一女子爱一男子,而畏父母宗族,辞以绝之”[11]。我个人认为此说不确,因为从诗中的字里行间看不出有特别沉痛的语调,而仅仅说“亦可畏也”。它的语调类似于《召南·野有死麕》:“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虽是拒绝之辞,但并非永诀。诗中没有像“母也天只!不谅人只!”(《鄘风·柏舟》)那样的声嘶力竭的呼喊。同样在卓文君《白头吟》中表达“决绝”之情的句子“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感情是非常沉痛的,尽管时代不同,但是人的情感是相通的。我们可以从中体会到诗人的感情,相较之下是有着明显的不同的。

与程俊英意见相左的,如陆侃如、冯沅君《中国诗史》中提到这首诗,有“委曲求全,无可奈何”[12]的感情。尽管这种表达不甚明晰,但“委曲求全”的意味还是在的。编者尽管不一定有此意,但我个人认为重点还应放在“求全”二字之上,说明女子的婉拒是为了“求全”而非决绝。在詹安泰《诗经里所表现的人民性和现实主义的精神》一文中做出了进一步的阐发,“我认为这是一个恋爱中的女子替她心爱的人多方设想以减少他的恋爱的障碍。她并不是请仲子不要来,而是请他不要跳墙攀拊而来;她虽然有多方面的顾忌,但主要的却还是为了要较顺利地达成她的目的。”[13]此说对于女子对男子的拒绝心理把握得很好,但笔者认为女子的拒绝并不存在明确的目的性,而是单纯的希望仲子不要这样来。如果加上目的性,就使得女子充满心机而不单纯,使原始诗歌爱情的自然流露披上一层世俗化的外衣。但詹先生所认为的希望男子通过另外一种方法达到目的,还是很有眼力的。尽管诗并没有这样写,但我们还是可以读到这种意味的。

就笔者看来,这首诗无非是一女子与一男子相恋,男子欲不遵礼法逾墙与女子私会,女子因畏人言而对男子行为进行制止。起头一句“将仲子兮”“将”字带有请求意味,含着女子对男子的规劝,句末着一“兮”字,使语气舒缓,可见并非沉痛之辞。下面又劝男子不要这样不要那样,但又怕会让男子产生误会,所以赶紧说:“岂敢爱之”。“我哪里是爱惜我家里的树啊,我只是怕人家的议论罢了”。如果说女子是对男子的拒绝交往之辞,那么怕得罪对方就无从说起了。接下来,她以“父母之言”“兄弟之言”一直推到了“人之多言”,将人言由家庭推向社会,突出了“人言可畏”。可见女子并不是不想与男子相见,只是害怕人言罢了。即使是今天,我们依然可以感受到那种“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的力量。

然而,这首诗就在这儿戛然而止了,她并没有继续写下去。至于女子希望男子换一种符合礼法的形式再来,不要图一时之快,在诗中并没有写明,是我们读到的话外之音。我们并不说这首诗就表现了这种思想,而只是保守地说这首诗是一女子因畏人言而婉拒心爱男子的逾礼之举,这就足够了,这是我们从诗中可以直接读出的。

注释:

[1]李学勤:《毛诗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79页。

[2]方玉润:《诗经原始》,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04—205页。

[3]李泽厚:《美的历程》,北京:生活·读书·三联出版社,2015年版,第61页。

[4]朱熹:《诗经集注》,上海:世界书局,1942年版,第39页。

[5]姚际恒:《诗经通论》,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101页。

[6]钱钟书:《管锥编》,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60—61页。

[7]吕友仁:《周礼译注》,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179页。

[8]崔宏伟:《郑风·将仲子》,语文教学与研究,2014年,第12期,第12页。

[9]劉晶文:《闻一多诗经讲义》,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76页。

[10]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221—223页。

[11]傅斯年:《诗经讲义稿》,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4页。

[12]陆侃如,冯沅君:《中国诗史》,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5页。

[13]詹安泰:《诗经里所表现的人民性和现实主义的精神》,人民文学,1953年,第Z1期,第132页。

(韩延波 福建福州 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3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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