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
2015年全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已达到75%,全国已有幼儿园22.37万所、在园幼儿达到4264.83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65.4%、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约占总在园幼儿数的54%左右。然而,由于我国民办幼儿教育还不够成熟和规范,导致民办幼儿园发展良莠不齐、教育质量总体偏低。随着对幼儿教育质量研究的深入,高质量幼儿教育服务的供给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政策追求。政府逐渐意识到仅依靠市场机制,无法实现高质量幼教服务有效供给的政策目标。市场机制在公共服务供给上存在的缺陷,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给予政策性干预。基于对幼儿园教育质量的重要价值,对我国民办幼儿园发展的特殊意义和现实境况的认识,要实现我国民办幼儿园的教育质量的保障与提升,需明确政府在治理行动中的关键角色,厘清政府治理的基本路径。
一、制订分层次、可操作的政府治理目标
目标是一个组织或个体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所要达到的预期成果。它具有导向、激励、凝聚和考评等作用。治理目标的准确定位影响着治理内容的确定、治理行动主体的角色与职责、治理工具的选择与运用。同时,政府治理目标也是判断和衡量治理效果的重要依据。因此,为有效保障民办幼儿园教育质量,应建构具有层次性与操作性的政府治理目标。
(一)政府治理目标应具有层次性
首先,民办幼儿园教育质量保障的首要目标是确保所有民办幼儿园达到最低教育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