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准与人体健康

2017-03-24 20:21崔明
中国科技纵横 2017年2期
关键词:人体健康制定环境标准

崔明

摘 要:环境标准是制定国家环境政策的依据,是国家环境政策的具体体现,是执行环保法规的基本保证,通过环境标准的实施可以实现科学管理环境,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环境污染情况在当今社会中越来越严重,这也联系着人类的身体健康。如何处理好环境与人类的关系是现在社会讨论的热点。

关键词:环境标准;人体健康;制定;改进

中图分类号:X5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02-0008-01

1 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工农业生产总值不断升高,与此相对应的环境问题也日渐突显,随着公众对于环境问题的愈发重视,环境标准也就越来越多的受到大家的关注。在面对环境质量标准的限值时,部分群众会提出是否符合标准就能够保障人体健康的疑问,本文将对此问题展开讨论。

2 环境标准的定义

要找到环境标准与人体健康的联系,首先要明确环境标准的定义。

环境质量标准一般定义为以环境基准为依据,在考虑自然条件和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技术等因素的基础上,经过一定的综合分析后所制订的,由国家有关管理部门颁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限值。

3 环境标准的制定与人体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创造适宜清洁的环境,制定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保护公众健康和公共福利。 《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号令)也提到:為保护自然环境、人体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限制环境中的有害物质和因素,制定环境质量标准。

可见我国环境标准的制定必须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前提,以2012年新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例:在其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中明确提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作用是环境空气质量管理的目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大气空气质量负责,通过加强管理,采取措施,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从而达到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目的。从SO2、TSP、NO2、O3、CO、Pb等污染物的修订结果来看,都从环境基准(动物毒理学、人体毒理学、流行病学)的基础上分析了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4 我国环境标准如何制定

中国的环境标准制订工作始于20世纪70年代,经过多年的发展和修订,已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环境标准体系。作为环境标准的依据,环境基准是指环境中污染物对特定保护对象(人或其他生物)不产生不良或有害影响的最大剂量或浓度,或者超过这个剂量或浓度就对特定保护对象产生不良或有害的效应。美国、俄罗斯、英国、荷兰、加拿大、日本和丹麦等发达国家很早就开展了对于环境质量基准的研究,并建立较完善的环境基准体系。

但我国至今没有发布环境空气污染物基准文件,在制定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时,主要参考国际上的环境空气质量基准研究成果,尤其是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空气质量准则(AQG)、美国环境空气污染物基准研究成果。而事实上,中国在自然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特征和社会经济特征等方面都与发达国家存在差异,使得现行环境标准难以适应我国环境管理工作的需求,虽然可以利用各地方标准加以平衡,但对环境“过保护”或“欠保护”的现象仍普遍存在。“欠保护”不能保证人体健康和生态系统的持续安全以及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同样,“过保护”不仅白白浪费了资源,还严重影响了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5 标准制定过程的逐步改进

自2007年以来,我国已先后开展了一系列与环境基准有关的国家级科研专项,全国范围内的、系统的环境基准研究工作正在逐步展开。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相关研究所和部分高校已开始涉及环境基准的研究,2011年10月份经科技部批准建设,依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的“中国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成为目前国内较权威的环境基准研究机构,与国外相关机构相比,虽然该实验室更偏重科学研究领域,在环境基准研究成果集成及整体方面的作用尚显不足,但对于我国环境标准体系的修订、完善以及环境管理效果的整体提升均具备里程碑意义。

此外,我国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制定中加大了公众参与力度,许多法规和规章草案在通过和颁布之前都引入了公众参与讨论和评价的机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相关项目的环境风险。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为例,2009年环境保护部就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有关问题,以环办函[2009]956号文件的形式向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共计193家企事业单位、部门以及环境保护部网站征集意见。然后,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研讨,尽最大可能保证标准限值的客观性与科学性。

6 结语

必须要承认,环境标准的制定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与我国部分地区经济落后、政策的不明确以及科研能力建设的不足有着密切联系。

当然我们也看到,《环境保护法》、《标准化法》、《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正逐步规范环境标准管理工作,明确环境标准的制定规则。国家层面的环境标准制定系统也开始不断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环境标准与国人健康等效的新局面就在不远的将来。

参考文献:

[1]毕岑岑,王铁宇,吕永龙.环境基准向环境标准转化的机制探讨[J].环境科学,2012,12(33):4422-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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