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标杆型桑苗合作社 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2017-03-27 05:14许炳华陈伟国
蚕桑通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桑苗海宁市蚕桑

沈 炜,许炳华,陈伟国

(1.海宁市蚕桑技术服务站,浙江 嘉兴 314400;

2.海宁市周王庙镇星富桑苗专业合作社,浙江 嘉兴 314407)

创建标杆型桑苗合作社 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沈 炜1,许炳华2,陈伟国1

(1.海宁市蚕桑技术服务站,浙江 嘉兴 314400;

2.海宁市周王庙镇星富桑苗专业合作社,浙江 嘉兴 314407)

1 星富桑苗合作社基本情况

进入21世纪后,随着国家“东桑西移”和浙江省“蚕桑西进”工程的实施,蚕桑产业快速发展,桑苗产销旺盛。为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创建优质桑苗品牌,在海宁市周王庙镇星火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支持下,由桑苗种植大户和营销大户牵头,联合桑苗种植户,按照《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有关规定,于2003年注册成立了海宁市周王庙镇星富桑苗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星富桑苗合作社”)。首批社员32户,入股资金3.8万元。经过多年发展,社员扩大到127户,注册资金101.7万元,辐射带动周边镇、村1000多户苗农。合作社有育苗大户和桑苗营销户15户,年生产嫁接桑苗约1200万株,销售额2500万元左右。在浙江省农科院蚕桑研究所、海宁市蚕桑技术服务站的帮助和指导下,星富桑苗合作社建立了国内最新育成桑品种的资源圃,在全国最早取得了桑苗出口生产许可登记证。星富桑苗合作社坚持依法经营、质量为本、创新服务,所产桑苗不仅销往国内20多个省、市、自治区,还出口到韩国、希腊、越南、土耳其、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先后被评为“海宁市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海宁市诚信企业”、“海宁市重合同守信用(AA)级单位”、“嘉兴市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浙江省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省桑蚕产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成果转化示范基地”,2015年通过国家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复评,成为具有专业特色的标杆型农民合作社。

2 练好内功,提升服务社员的能力

2.1 强化管理

星富桑苗合作社设理事会、监事会、财务办等机构。有理事5名,监事3名,聘请专业财务人员2名。下设4个生产销售小组,由生产和销售经验丰富的同志任组长,帮助社员建立桑苗种植面积、品种、数量、生产活动及销售的档案记录。合作社坚持民主办社,集体决策,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实行社务公开。

2.2 党建创优

2010年,成立了星富桑苗合作社党支部,隶属周王庙镇星火村党总支,现有党员12名。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合作社党支部积极参与创先争优、两富同行和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认领河道1条,帮扶困难低收入家庭3户。通过成立党建服务中心、志愿服务队,实施网格化服务,做到党组织引领产业发展与群团组织推动产业发展相结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合作社党支部先后荣获海宁市和嘉兴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浙江省远程教育岗位之星、创先争优闪光之星等荣誉称号。

2.3 服务社员

合作社向社员提供包括优新桑品种引进、生产技术培训、市场信息引导、桑苗优先销售等全过程服务。依托国家蚕桑产业技术体系桑育种基地优势,抢占品种先机,率先繁育和销售优新品种桑苗,大幅度提高了苗农收益。如2012~2015年,“强桑1号”桑苗销售价比普通品种桑苗高30%~50%。合作社多次举办技术培训班,邀请省农科院蚕桑研究所专家讲课,使苗农和营销大户及时了解桑新品种特点、特性,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品种结构和销售策略。合作社积极组织社员实施桑苗标准化生产,提升桑苗品质,注册的“星富”牌商标被认定为嘉兴市名牌产品和嘉兴市著名商标。年均向社员分红3.6万元,在2008年桑苗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合作社优先收购社员所产桑苗,且以高于市场价收购,较好地保护了社员利益,稳定了合作社育苗基地。

3 规范运作,坚持新常态下桑苗产销新理念

3.1 坚持依法经营

随着依法治国、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行为逐渐公开、透明,桑苗购销陆续纳入各地政府公开招标平台。合作社党支部通过《党员公约》的形式约定全体党员带头依法经营,共同维护“星富”桑苗品牌,坚持以质量、品牌、诚信为本,凭借自身过硬的资质参与桑苗项目招标,坚决杜绝串标、围标、行贿等违法行为。由于桑苗市场行情变化较大,有时会遇到中标价低于市场收购价的情况,及时与招标方沟通,说明桑苗购销的特殊性,争取对方理解,协商补充合同;即使协商无果,宁可承担经营亏损,不毁标、不以次充好,保证按约定的桑苗品种、规格、数量、时间要求执行,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3.2 坚持质量为本

由于桑苗销售对象来自省内外甚至国外,各地气候等环境条件差异对桑品种有不同的需求,为此,合作社建有国内各科研院校最新育成的桑品种资源圃、桑苗繁育示范基地,使客户能够直观地对比、了解不同桑品种的生长发育性状,以及优质桑苗生产实况。对于特殊需求的桑苗品种,合作社提供订单生产,定向服务。在桑苗生产环节,执行嫁接桑苗操作技术示范,控制繁育密度,合理利用苗叶,确保桑苗内在品质。在收购环节,把好品种和质量检验关,严格剔除病弱苗;2006年以来,在农业部组织的8次桑苗质量抽检中均符合国标规定要求。

3.3 坚持诚信服务

合作社及其营销大户面向全国市场,信息来源广、更新快,成为海宁市农产品信息采集点。通过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提供桑苗收购行情动态,借助各种行业网站发布桑苗信息,避免了苗农和桑苗采购方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误判,有利于正确引导和稳定市场购销趋势。并且在甘肃、安徽、云南、陕西等多个省份设立桑苗销售窗口,提高合作社服务质量和对外形象。桑苗销售合同履行后,继续开展延伸服务,根据买受方需要,提供销售桑苗品种的栽培技术资料,提供桑苗栽种现场指导,后期桑树培育管理技术培训、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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