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青少年走出榜样关注的误区

2017-03-29 08:38谷传华
中国德育 2017年5期
关键词:教育者榜样态度

教育者应谨慎地对待各种榜样的宣传,充分发掘榜样人物积极的一面,宣传榜样正面的行为和态度,避免对负面人物本身的过分关注,切实做到隐恶扬善。同时,应避免将榜样人物完美化。

社会关注是人们从社会或他人得到的关爱或注意。在生活中,受到社会关注的那些人更可能引起青少年的关注,甚至成为他们追随的榜样人物。可以说,社会对榜样的关注是一种巨大的强化物,常常在无意中促成或强化了青少年的某些行为和态度。因此,在道德教育过程中,应高度注意对榜样人物的社会关注对青少年的影响。

一、青少年榜样关注的误区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班杜拉认为,儿童、青少年的许多行为和态度都不是通过亲身经历或直接经验学来的,而是通过观察学习或模仿而学到的。换言之,榜样是儿童、青少年道德教育过程中不可忽视的方面。在班杜拉看来,榜样之所以能够对儿童、青少年发挥影响,主要是因为社会对榜样行为给予的强化(包括精神层面的表扬、鼓励、关注或实际的物质奖励等)让那些作为观察者的儿童、青少年受到了“替代强化”,即看到别人的行为受到强化而使自己也受到了强化。他们会想当然地认为,如果自己表现出与榜样类似的行为,也会得到同样的结果。不恰当的社会关注也会构成一种巨大的强化物,促成青少年形成某些不恰当的行为和态度。

(一)过度将榜样完美化

所谓榜样,总是某一方面的榜样,换言之,任何一个榜样人物,都不过是在某个方面的行为或表现堪称榜样,而不可能在方方面面都是榜样。一个人可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或不足,但是,只要他们在某些方面值得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学习或效仿,就可以算得上真正的榜样人物。对青少年来说,这样的榜样人物才更真实,更亲切,更自然。对榜样人物本身来说,这样才能让他们摆脱各种宣传带来的无谓的压力。

时下正在热烈讨论的“道德绑架”问题就说明了这一点。据报道,2005年度感动中国人物洪战辉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自己成名后感到十分烦恼,人们把他看作大众的道德楷模,时时处处都应该注意“个人形象”,认为他不应该像平常人那样计较经济利益,即使在被邀请做报告时也不能领取应得的报酬。在这种“道德绑架”下,他对采访和邀请选择了拒绝和回避的态度。

事实上,我们多年来在各个领域树立的榜样显得过分完美,因而让人产生巨大的“心理距离”而感到无法学习,效果并不太好。每个人在道德上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如果我们树立的榜样脱离了这个事实,就是一种空中楼阁式的榜样,让人觉得无法接受和相信。在某种意义上,榜样是一种社会或道德规范的“象征”。这种社会或道德规范越具体,越有可操作性,就越容易为人所理解和遵守;相反,越是抽象、拔高,离大众也就越远。换言之,符合人们基本的心理预期、贴近现实生活的榜样才能让人觉得真实、可信。

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当信息传播者与被劝说者之间具有某些相似性的时候,被劝说者才更容易被说服或改变态度。类似地,对青少年来说,当以榜样人物为载体向青少年传播某些信息时,如果榜样人物与作为被劝说者的青少年具有某些相似性,这些榜样就更容易被学习或接受。因此,我们需要树立的是现实中的人的榜样,而不是脱离现实的、完美主义的榜样。在榜样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

(二)过度关注负面人物

在青少年思想和道德教育过程中,我们常常会走入误区。最典型的就是对负面人物的社会关注严重失当。当我们身边出现坏人坏事时,教育者常常会把这些人和事拿出来作为负面典型,反复呈现,尤其是对当事人给予极大的关注。如果一个学生存在上网成瘾、逃课,或者偷盗、打架斗殴、离家出走、杀人、自杀等问题,那么,这个学生很快会成为社会关注的对象,唏嘘长叹之余,家人和教师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记者的采访、普通大众的相互传扬等紧随而至。对于情节严重,触犯了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的坏人坏事,这些人还会成为媒体锁定的对象,被追踪报道,把这些报道整合起来看,就好像在为他们写“个人传记”,这些“坏人”则成为“传主”或主人公。一言以蔽之,由于这种社会关注,他们出名了。

在一般情况下,坏人坏事可以提高人们的警惕性。根据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坏人”的社会行为及其消极后果可以让观察者形成相应的态度,不去做相同的“坏事”,以避免由此带来的惩罚,而对于一些与“坏人”有某种相似性的青少年来说,“坏人”也可能成为榜样,成为他们心目中的“英雄好汉”。

这样做的后果常常出乎我们的意料,甚至与媒体的初衷背道而驰。我们本想通过负面典型为青少年敲响警钟,结果,这些典型却被一些与“坏典型”具有类似经历的青少年当作榜样;本想通过宣传这类坏人坏事杜绝这类事情的发生,结果,类似的事情却屡禁不止。

二、让青少年走出榜样关注误区的策略

作为教育者,我们应当如何避免踏入这种误区呢?应当给予青少年及其榜样什么样的社会关注?显然,家庭、学校和社会都负有重要的责任,发挥它们各自在青少年教育中的独特作用,改进教育的方式、方法,改变或调整社会关注的焦点,显得尤为重要。

(一)家庭和学校要积极引导青少年确立明确的生活目标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埃里克森结合青少年的实际,指出青少年人格发展的主要任务是自我身份感的确立。所谓自我身份感,是指人们对自己过去、现在和未来身份的意识或感知。如果一个青少年清楚地了解“过去我”,理解和接纳“现在我”,看到“过去我”与“现在我”之间的连续性,并在此基础上建构起自己的“将来我”,形成未来的“自我身份”,那么,他或她就形成了明确的自我身份感。研究表明,形成了明确的自我身份感的青少年通常具有明确的生活目标,并为之而努力,他們心理更健康,具有较高的成就动机、道德推理能力与和谐的人际关系,能够确切地说出自己一生中想做什么,有主见,能够抵御各种不良的影响。相反,身份感混乱的青少年心理和行为问题较多,他们缺乏明确的生活目标和必要的自信,没有主见,生活没有计划,也不会将自己的想法付诸行动,基本上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类青少年极容易受不良行为的影响。

因此,家长应通过有效的沟通,结合孩子的特点,引导他们确立明确的、切实可行的生活目标,形成一个明确的、有意义的“将来我”。这对提高他们对社会不良环境的抵抗能力、避免不良行为的影响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内心具有一种明确的、关于将来的自我身份,他们就具备了奔向目标、成为“将来我”的内在动机,这将推动着他们为理想而努力,而不会轻易地被他人的行为所左右,不会轻易地改变自己的价值观。另一方面,家长可以经常与孩子讨论各种不良行为对个人、对社会带来的消极影响,引导青少年关注不良行为的恶果,以此起到惩戒作用,使之避免对这类行为的模仿或学习。

在此过程中,学校的影响也非常重要。首先,教师可以根据每个学生的认知能力、人格和兴趣特点,引导他们确立长远而切实的生活目标。这实际上是一种基于学生实际而开展的理想教育。不过,这种理想教育不同于学校统一开设的思想政治教育,它并不要求所有的学生树立相同的远大目标,而是一种个性化的理想教育,它的目的在于为个人指明一条可以为之努力的方向,为每个学生开辟一条可以将心理能量引向正轨的道路。其次,学校可以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公民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引导学生进行自我分析。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适当的榜样人物,让学生学会结合自身的心理特征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活目标。

(二)树立正确的榜样观以避免将榜样完美化

如前所述,将榜样完美化是榜样教育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学校和社会应引导学生对榜样人物形成恰当的看法,避免树立“十全十美”“一尘不染”的道德榜样。应让学生认识到榜样人物是来自生活的、有血有肉的人,是可以学习和效仿的人,而不是高不可攀的神圣标杆。他们具有这样那样的情感需求,甚至在某些方面具有明显的缺点或不足。他们之所以成为榜样,是因为他们在某个或某些方面表现出色,值得人们学习和效仿。

在此意义上,每个人都可能在某个方面成为别人的榜样。在学校中,教师善于发现每个学生的闪光点,使之成为其他学生的榜样,有利于增强他们相互学习的意识,有利于他们思想道德的发展和心理素质的提升。日常生活中的普通榜样与学生更相似,学生更愿意去学习他们。

在学校中,教育者对那些在学习、态度和品德等方面表现优良的青少年,以及通过勤勉奋斗改变自己命运的青少年应给予充分的表扬,大力宣传他们的行为及其结果。这可以对其他青少年起到一种积极的“替代强化”作用。换言之,由于这些青少年榜样人物的行为得到了积极的社会关注,周围的青少年也受到了间接的强化,他们在将来更可能表现出类似的行为。由于人无完人,优秀的青少年也可能具有某些缺点或不足之处,因而在学校教育中对好人好事的关注或宣传应注意“扬其善,隐其恶”。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榜样应有的作用,让青少年习得积极的行为,形成积极的态度。

另一方面,对那些表现不良或具有违法犯罪等行为问题的青少年,要避免过分地宣传他们的“劣迹”。这既是出于保护当事人健康成长的需要,又是避免其他青少年盲目模仿的需要。如前所述,一些青少年可能会模仿这些同龄人,以获得他们所期望的社会关注,“远近扬名”。概言之,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在树立“负面典型”时,应通过宣传引导学生高度关注这些违规青少年的行为后果而不是当事人本身,应避免对行为之外的个人情况做太多的宣传。

(三)社会媒体应重点报道坏行为及其后果而不是当事人本身

媒体工作者应尽可能地报道人们所做的好事。由于好人也难免有一些不完美的行为,因而,在报道时应避免对这类不完美行为的追踪,而应把焦点放在值得人们学习的好行为上。在对各类不良公民和事件进行报道时,也应避免对当事人本身进行太多的宣传。尽管这些人物可以为媒体提供大量的写作素材,但为了避免青少年为了获得广泛的社会关注而把当事人看作榜样,媒体最好减少对这些当事人的渲染。否则,尽管从舆论上对这些人的行为进行了谴责或鞭挞,但事实上为他们“扬了名”。

因此,媒体报道的重点应当发生“转移”:从报道这些“坏人”本身的情况转为报道坏事及其对人对己造成的恶劣后果,以此发挥其警世作用。但话又说回来,对于那些积极进取的、弘扬人间正义的好人好事,特别是“浪子回头”的事迹,可以进行广泛的宣传,特别是当事人所做的好事以及好事所产生的良好的社会效应,以“好人好事”为榜样,给予广泛的社会关注,可以让知道这些好人好事的青少年受到“替代强化”,让他们从这些榜样人物所得到的社会关注中获得某种向上的力量。

青少年正处于品德和态度发展的重要时期,很容易受到各种榜样人物的影响,在互联网迅速普及、价值观多元化的时代背景下尤其如此。在教育过程中,为青少年提供什么样的榜样,直接影响着他们品德发展的性质、方向和程度。因此,教育者应谨慎地对待各种榜样的宣传,充分发掘榜样人物积极的一面,宣傳榜样正面的行为和态度,避免对负面人物本身的过分关注,切实做到隐恶扬善。同时,应避免将榜样人物完美化。这样,才能更好地引导青少年成为新时代的“君子”,养成符合社会期望的品德和态度。

【谷传华,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张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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