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理论的发展演变

2017-03-29 12:07舒俊
创新科技 2017年1期
关键词:经济发展

舒俊

[摘 要] 本文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战略相关论述的分析,指出创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创新在中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对创新理论的发展进行了探讨,即从熊彼特提出创新理论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国家创新系统等理论的发展进行了梳理、评论。以期通过对创新理论发展演变的研究,对我国当前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有一定参考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 创新驱动战略;经济发展;创新理论

[中图分类号] F20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0037(2017)1-29-4

The Development and Evolution of Innovation Theory

Shu Jun

(Maoming Municipal Party School of CPC, Maoming Guangdong 525000)

Abstract: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innovation driven development implementation strategy related literatures since the Eighteen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PC,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at innovation is the driving force of soci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it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transformation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mode in current society of China. To this end, the development of innovation theory is discussed, that is, combing and commenting from the proposal of innovation theory by Schumpeter to the development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 and other theories. Through the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and evolution of innovation theory, it is expected to provide certain reference and guidance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innovation driven development strategy and realization of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n current China.

Key words: innovation driven strategy; economic development; innovation theory

1 引言

当前,我国经济增长已经进入从高速到中高速的“换挡期”,步入更多依靠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新阶段。同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全球科技创新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和特征。传统意义上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边界日趋模糊,科技创新链条更加灵巧,技術更新和成果转化更加快捷,产业更新换代不断加快。科技创新活动不断突破地域、组织、技术的界限,演化为创新体系的竞争,创新战略竞争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为此有必要对创新理论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创新理论最早由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提出,他关于经济增长非均衡变化的思想首先反映在其1912年所著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1950年熊彼特去世后,其追随者沿着他开创的道路进行了进一步探索,形成了两条相对独立的研究路线:一是以技术变革和技术推广为研究对象的技术创新论,二是以制度变革和制度推进为研究对象的制度创新论。随着冷战的结束,国家竞争力成为新一轮竞争力的焦点,各国的科学技术政策从关注“基础研究”向技术创新转移,传统的研究开发系统让位于创新体系,政策从注重科技知识的创造转向知识的创造、扩散、转移和应用并重,技术创新向国家创新体系转变。由此引发了对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本文通过对创新理论发展演变的梳理、分析、评论,以期对我国当前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战略有一定参考和借鉴意义。

2 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是在对我国所处历史发展阶段、国内外形势、未来发展空间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对十七大以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进一步阐释。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为核心问题,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其中“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为此,必须着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依靠科技的力量,从过去主要以低成本和资源消耗的发展模式转变为以技术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来支撑的发展模式。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才能赢得发展先机和主动权。

2.1 科技创新决定着经济发展的长期趋势

全球进入工业经济时代以来,世界经济经历了与技术革命相伴的五个长波。即从18世纪70年代到1842年,是纺织产业革命时期,此为第一个长波。从1829年到1897年是蒸汽和钢铁时代,此为第二个长波。1875年至20世纪最初10年是石油重化工业时代,世界经济经历了第三个长波。20世纪20年代至20世纪70年代是汽车工业时代,世界经济经历第四个长波。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是信息产业时代,世界经济步入第五个长波。世界经济周期波动现象的最早研究发现者是俄罗斯经济学家康德拉季耶夫,他最早观察到了世界经济每隔50~60年就会发生一次周期性的波动现象。尽管康德拉季耶夫观察并发现了世界经济周期波动现象,但他没有指出这种世界经济周期性变化的原因所在。熊彼特指出了世界经济周期波动的原因,他认为世界经济周期波动的原因在于企业家的创新。即最初发生于个别企业的技术革新发展演变为社会的技术革命,进而引发社会的产业革命时,世界经济的新周期就开始了。

2.2 经济周期是创新的结果

当前人们普遍认为约瑟夫·熊彼特是创新理论的提出者。熊彼特的创新理论认为,经济周期是企业创新的结果。创新就是打破旧的均衡并向新的均衡过渡的过程。企业家成群的出现是经济繁荣产生的唯一原因。创新不是孤立事件,在时间上也不是均匀分布的,相反,它们趋于集群,或者说成群地发生,这是因为在成功的创新之后,首先是越来越多的企业会步其后尘;其次,创新不是随机地均匀分布于整个经济系统,而倾向于集中于某些部门及其相邻部门。一旦当社会上对某些新的和未经试验过事物的反抗被克服之后,不论重复做同样的事情,还是在不同的方向上做类似的事情,就要容易得多了。一旦出现某个创新群,企业家的需求就会大批出现,投资高潮随之而来,较多的资本被投放于新企业中,这一冲击通过传递,使经济体系繁荣起来。但当发展过程成为常规化活动时,企业家成群的出现就不显著了,周期性运动变得温和,而另外几个要素,如企业的增加、竞争的加剧、成本的提高等,则使经济由繁荣走向萧条。

3 创新理论及其演进

3.1 熊彼特创新理论

美籍匈牙利经济学家熊彼特在1911年发表的德文版《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次反映了其经济增长非均衡变化的思想。这本书在1934年翻译成英文时,使用了“创新”(Innovation)一词。熊彼特在1928年首篇英文文章《资本主义的非稳定性》(Instability of Capitalism)中首次提出创新是一个过程的概念,并在1939年出版的《商业周期》(Business Cycles)一书中较全面地阐述了创新理论。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影响深远。

3.1.1 创新的界定。熊彼特认为,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说,把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进而形成新的生产能力,最终获得潜在利润。熊彼特进一步将创新划分为五种情况:①引入新产品或一种产品的新特性;②采用新技术,即新的生产方法;③开辟新市场;④获得原材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给来源;⑤产业的重新组织[1]。显然,熊彼特的“创新”既包括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也包括把这些开发成果转化为物质生产力在市场上得以实现的全过程。

3.1.2 创新与发明。熊彼特强调创新必须能够创造新的价值,因此从理论上将发明与创新分开了,他认为发明是新工具或新方法的发现,而创新是新工具或新方法的应用,因而先有发明,后有创新。创新与发明不同。发明是指首次提出一种新产品或新工艺的想法,发明是科技行为;而创新则是首次尝试将这个想法付诸实施,是经济行为。发明和创新有时是紧密联系的,难以对二者进行区分,但在多数情况下二者之间有着明显的时间差。之所以存在时间差,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发明不具备商业化的全部或部分条件。许多发明需要其他互补发明和创新才能在创新阶段取得成功。从发明到商业上可行,从创新到以后的扩散则常常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

3.1.3 企业家职能与资源配置。创新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即对现有资源的重新组合,这种重新组合资源的活动,称为“企业家职能”。熊彼特认为这一职能非常重要。他认为,经济发展是个质变的过程,经济发展在其某个历史时期会被创新推动而产生质变。熊彼特通过分析创新过程说明了资本主义经济繁荣、衰退、萧条和复苏的周期性过程,并认为这个周期过程的主要决定因素是创新。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可以概括为“发明-创新-擴散”模型。他强调了创新对资源配置有重要意义的三个特征:第一,创新依赖于资源的投入;第二,创新内嵌于那些实施新组合的新企业中。第三,创新通常是由被称为“新”人的企业家来驱动的,他们通常不是在现有商业圈中占主流的那些人。熊彼特的早期研究(有时称其为Ⅰ型)认为,创新就是对特定问题持新思路的个体企业家和社会惯性之间在一定历史时期持续斗争的结果,而且社会惯性具有或部分具有内生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19世纪末欧洲创新事件。但是在20世纪最初的几十年中,创新越来越多地发生在团队和大型组织中。熊彼特在后来的研究中,强调了有必要对大公司的“合作型”企业家精神的系统研究(称之为“熊彼特Ⅱ型”)。

虽然熊彼特首次提出创新和创新理论,也列举了创新的一些具体形式,但他并没有直接界定狭义的技术创新,其界定的创新概念包含很广的范围,既涉及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也包括非技术的组织创新、市场创新等。

熊彼特之后,创新理论主要沿着两个分支展开研究。一是以埃德·温曼斯菲尔德、南希·施瓦兹、理查德·纳尔逊、克里斯托夫·弗里曼、伦德瓦尔等为代表的技术创新学派,他们强调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着重研究包括技术扩散、转移和推广在内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技术创新扩散、创新周期等理论模型。二是以道格拉斯·诺思和兰斯·戴维斯等为代表的制度创新理论,他们把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与制度学派的制度理论相结合,以此研究了制度安排对国家经济增长的影响。

3.2 技术创新理论

目前关于技术创新的定义很多,例如索罗、曼斯菲尔德和弗里曼等,他们从企业产品生产、销售和效益等方面把技术创新定义为创造价值的全过程。

索罗曾经在1951年较为全面地对技术创新理论进行了研究。他在《资本化过程中的创新:对熊彼特理论的评论》一文中首次提出技术创新成立的两个条件,即新思想来源和以后阶段的实现发展。伊诺思也曾经在1962年《石油加工业中的发明与创新》一文中首次直接明确地对技术创新做出界定,认为:“技术创新是集中行为综合的结果。这些行为包括发明的选择、资本投入保证、组织建立、制定计划、招用工人和开辟市场等”。英国创新经济学家弗里曼认为,“技术创新在经济学上的意义只是包括新产品、新过程、新系统和新装备等形式在内的技术向商业化实现的首次转化”。

国内傅家骥、仝允桓等技术创新专家认为:“技术创新是企业家抓住市场的潜在盈利机会,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标,重新组织生产条件和要素,建立起效能更强、效率更高的、费用更低的生产经营系统,从而推出新的产品、新的生产(工艺)方法、开辟新的市场,获得新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供给来源或建立企业的新的组织,它是包括科技、组织、商业和金融等一系列活动的综合过程”[2]。

3.3 制度创新理论

兰斯·戴维斯和道格拉斯·诺思在1970年发表在美国《经济史杂志》(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的《制度变革与美国经济增长》(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American Economic Growth:A First Step Towards a Theory of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一文中提出了制度创新理论。他们认为,制度创新是指经济的组织形式或经营管理方式的革新。

诺思认为,历史上的经济增长并不是由技术进步决定的,技术进步只是伴随着经济增长的一个现象或结果,制度变革决定性影响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是经济长期增长和人类社会进步的原因。他与其合作者设计出一个有关制度创新变革的经济模式,从产权制度、法律制度以及其他经济结构的变革与创新等角度进行了深入研究。诺思认为,新技术、新工艺发展的社会收益率总是高的,因此,在找到提高发展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私人收益率的手段之前,产生新技术和新工艺的进展一直是缓慢的,直到近代创新发展出一整套产权制度来。到1624年通过了垄断法令,英国才有了一项专利法。无限的好奇心或边干边学固然也能引起我们在整个人类历史上所见过的那种类型的技术变革,但是坚持不懈地为改进技术做出努力——如我们在现代社会所看到的——则只有靠提高私人收益率来激励。在创新缺乏产权的情况下,技术变革的速度基本上受市场规模的影响。其他情况相同,创新的私人收益率随市场扩大而增加。以往技术变革速度的增长与经济增长的时代有关[3]。因此,按照诺思的观点,制度创新决定技术进步,虽然技术创新对制度创新有重要的作用,例如技术创新可以降低某些制度安排的操作成本,增加制度创新的潜在利润,但制度创新对技术创新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3.4 国家创新体系与创新体系建设

20世纪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初期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开始兴起,研究的共同学术特征是将创新视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强调从社会经济的宏观角度来解释各国技术创新业绩的差异,强调从更为广阔的社会文化背景来研究不同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差异。

1987年,英国经济学家克里斯托夫·弗里曼在对日本进行考察分析的基础上,发现日本当时在技术落后的情况下,以技术创新为主导,辅以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只用了几十年的时间,国家经济发展后来居上,成为工业化大国,为此弗里曼首次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这个全新的概念。他认为,人类历史上技术领先国家先后经历从英国、德国、美国到日本的转移,并不仅仅是技术创新的结果,许多制度安排与组织方面的创新活动功不可没,这些可以归结为国家创新体系发生演变的结果。弗里曼强调政府政策、企业研发、教育培训以及产业结构在创新中的作用。创新的成败取决于国家调整其社会经济范式以适应技术经济范式的要求和可能性的能力。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理查德·纳尔逊主编并出版了《国家创新体系:比较分析》一书。他将国家创新体系定义为“其相互作用影响到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一整套制度”。其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分析国家创新体系,把企业、企业附属研究所、公共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视为国家创新体系的主体。他指出,现代国家创新体系既包括各种制度因素、技术创新因素,也包括致力于研究公共技术知识的大学以及提供政府基金、规划的机构等。

国家创新体系的另外一个创始人是丹麦经济学家本特阿克·伦德瓦尔。他的研究重点是创新的微观领域,例如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创新者与用户之间的相互作用等。

1999年,冯之浚在其主编的《国家创新系统的理论与政策》中将国家创新体系界定为:一个国家内部各有关部门和机构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推动创新的网络,是由经济和科技的组织机构组成的创新推动网络。

4 创新理论评述

创新活动的本质是市场和技术的有效结合。但在创新过程中存在市场失灵等许多不确定性因素,需要资本、技术、市场、制度与环境的协调与互动。从熊彼特提出创新理论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的发展、国家创新系统的提出,对社会创新活动的各环节、各要素的强调以及作用的认识是不同的。熊彼特提出创新理论,但并没有界定单一的技术创新,非技术的制度创新、金融创新等也是其创新的内容,而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则更多的是从社会创新过程中的单一因素出发进行研究、强调,而忽视了各种因素、环节之间的相互作用、影响,即社会创新活动的各因素在不同阶段和过程所起作用是不同的。国家创新体系强调社会创新过程中各主体、环节、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影响的重要性,可以说是对熊彼特创新理论的复归、深化,为此社会创新过程应是各要素、环节、主体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应作为一个系统来看待,如此才能使得社会创新的成效、作用更加明显。

參考文献:

[1] 约瑟夫·阿洛伊斯·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对利润、资本、信贷、利息和经济周期的探索[M].叶华,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2] 傅家骥,仝允桓,高建,等.技术创新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

[3] 道格拉斯·C.诺思著.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M].厉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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