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田
(苏州大学 社会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论文摘要规范化的思考*
小 田
(苏州大学 社会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学界对学术论文摘要的理解存在不小的分歧。在笔者看来,摘要的体式应是“代言体”,而非“他言体”;摘要的内容应针对论文的主要观点,而非写作思路,甚至“摘非所论”;摘要的结构应以恰当的方式反映论文的逻辑关系。
学术论文;摘要;规范化
作为学术论文必要组成部分的“内容摘要”,顾名思义,应当界定为“摘录论文的主要观点”。摘要有时也称“提要”,即提出或提取论文的主要观点,所以“摘要”的英文为abstract,本来的意义为分离、抽取、抽出等。人们常说,文无定法,论文摘要有无规范?要不要规范?笔者原本没有考虑过。直到十年前在《中国经济史研究》发表《庙市特征小议》(以下涉及此文,简称《庙市》),论文摘要的规范化问题,才引起笔者的思考。
《庙市》除“引言”略述论题意义外,主体部分为三:从发生学的角度说明其与庙会的“附着性”,从历时性的角度说明其市场“独立性”,从共时性的角度说明其内在“神圣性”。摘要为:
作为传统市场之一种,庙市无论在指称上,还是在内涵上,颇多混淆,有讨论的必要;而关于庙市特征的讨论,必然会涉及与庙会研究相关的一些实证和理论问题。追溯庙市之发生,可以明白,作为其存在前提的庙会,首先是为了满足人们宗教情感的需要,而非源于经济生活的驱动。这种特殊性应该由庙市对庙会的先天附着性来说明。庙会在发展历程中的市场功能逐渐增强,庙市显现出相对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