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著作权的扩张与限制

2017-04-07 13:31:14范星
法制与社会 2017年8期

摘 要 著作权自产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一直呈现一种扩张的趋势,发展到现在著作权已经形成了一个丰富而复杂的系统,我国的著作权制度的发展尤为迅速。但著作权制度应着眼于维系权利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所以权利扩张的同时,我们应该以利益平衡为基础,转换思维角度,同时考虑著作权的限制问题。

关键词 著作权 利益平衡 权利扩张 权利限制

作者简介:范星,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3.284

2016年,我国台湾地区经济部智能财产局提出“著作权法修正案”,对原“著作权法”中第55条规定的“以非营利为目的”的使用进行区分,指出“经常性非营利”的使用亦不能主张为合理使用。这一新闻的发布,引来民众的大讨论。有学者说这一修改是将著作权不合理的扩张,是历史的倒退,也有学者称这是对著作权的有效保护。其实这一问题在学界一直存在争议,从2003年开始,我国学术界就出现学者主张废除侵犯著作权罪中“以营利为目的”这一构成要件,而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意见均肯定了“以营利为目的”这一要件,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也肯定了以非营利为目的的使用可主张合理使用。这一问题的根本即在于著作权这一民事权利是否有充足的理由支撑其可扩张到非营利使用即违法的地步,更进一步则是著作权权利是否可以不断扩张,其扩张又是否该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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