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 约,李万斌
美育是将美学思想融入教育教学实践,形成一个以艺术教育为主的课程体系,并通过这个课程体系,培养学生健全人格的学科。换句话说,美育就是要培养学生在现实的功利活动以外欣赏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的能力,通过这种能力培养和对现实中美的欣赏,使学生的心灵得到净化,人格得到提升,进而成为一个不为现实功利束缚的完整意义上的人。
美育的重要性自古以来就受到中西圣哲们的高度重视。撇开西方思想界不论,仅就中国思想史而言,前有圣人孔子提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1]特别强调美育在人格塑造中的独特作用;中有宋明大儒追寻孔颜乐处,接引后学不为现实功利所困;[2]后有现代教育家蔡元培力倡以美育代宗教,[3]填补人们在脱离宗教之后形上追求的空白。到上世纪末,美育更是受到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首先是国务院发布了《中国教育发展和改革纲要(1990年—2000年)》,其第36条明确指出美育对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重要作用,并对推动学校美育工作提出了宏观要求。其后,教育部长袁贵仁在2010年第十八届世界美学大会上代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讲话时也强调美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和谐社会,乃至在全球化中减少冲突、增进理解等方面均可发挥重要作用。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