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的背后

2017-04-15 19:57耿直
课程教育研究 2017年7期
关键词:缺席老舍悲剧

耿直

【摘要】本文将老舍小说《微神》与《灰姑娘》和同时期其他爱情题材的文学作品进行比较,从两个角度归纳出其故事情节的悲剧根源,即作者本人的生活经历和20世纪20—30年代的社会思想状况导致的作家自我意识的缺失。

【关键词】老舍 微神 悲剧

【中图分类号】I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07-0082-02

《微神》是老舍唯一一篇爱情小说,收录于1934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赶集》。小说通过梦境引出回忆:文中的两位主人公幼年相识,但迫于封建制度的压力,二人无法向彼此表露心意,只得将爱深埋心底。后来男主人公下了南洋,回国后却得知女主人公已做了暗娼,男主人公希望能接济女主人公,但得到的只是几声狂笑,当男主人公最终下定决心要娶女主人公时,女主人公却因打胎而死。在梦境中男主人公再度遇见了女主人公,这次二人终于能正大光明的相拥在一起,女主人公向男主人公叙述了当年的经历:由于家道中落,母亲早逝,在男主人公离开后,她先是接受了一个青年的爱,后来又将自己卖给了一个富家公子,但因为对男主人公始终难以忘怀,这两段恋情都没有好结局,她的父亲又染上了大烟,被扫地出门的女主人公只得靠出卖肉体继续维生。在男主人公回国后女主人公自觉失去了精神寄托,同时为了保持女主人公在男主人公心中少年时的美好印象,便选择了放弃自己的生命。

老舍先生的发小罗常培在《我与老舍》一文中回忆道:“我还可以告诉你,他后来所写的《微神》,就是他自己初恋的影儿。文中说的老舍先生的初恋对象应是“宗月大师”刘寿绵的女儿,她大老舍一天,与老舍同为师范学校的毕业生,然而当时二人也只有像小说中一样的朦胧情愫。后来,刘寿绵因经营不善家道败落,出家为僧并携妻女带发修行,老舍则远赴英国,这段感情也画上了句号。虽不知刘小姐的结局究竟如何,但可想见的是,当时的“佛门圣地”并非清净之所,刘小姐的结局也绝不是平安顺遂地终其一生。将这段经历与《微神》进行对比,我们可以发现许多共同点:二人青梅竹马,两情相悦,却碍于传统无法坦诚相对;她家遭遇不幸而落败,他远走异国他乡却想念着她,及至重逢,已是物是人非。由此,我们可大胆推断,《微神》中爱情故事的原型,就来源于老舍先生的真實的初恋经历,或者说小说的悲剧,就脱胎于现实的悲剧。

尽管有了现实的原型,我们还是可以看出《微神》具有“灰姑娘”式爱情故事的鲜明特征。这些故事在人物设定上有着共同的特点:男女主角身份地位悬殊,女性善良美好,男性忠贞深情。而故事的结局则有着鲜明的文体特征和时代特征。例如,在童话故事中,灰姑娘和王子有大团圆的结局,而在写实性的文学作品中,二人则很难“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而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一系列作品,又有一种相似的结局:女子殉情或死于非命,男子悔恨追忆或是以受害者的身份愤懑控诉封建礼教。周作人的散文《初恋》中,“我”对杨家三姑娘有着朦胧的好感,结果她在“我”离开时死于霍乱;巴金的小说《家》中,少爷觉慧爱上丫头鸣凤,鸣凤即将被送给一个高龄的老爷做妾,觉慧毫不知情,鸣凤绝望之下投湖而死;而在《微神》中,“她”也是在“我”出国期间流落风尘,而“我”对此毫不知情。不论是虚构的小说还是脱胎于真实经历的散文,这些故事中的男性总是恰巧在爱人落难之时缺席,这种缺席不可谓不诡异。

仅从《微神》来说,“五四运动还没降生呢,男女的交际还不是普通的事。”“提婚是不能想的事。许多许多无意识而有力量的阻碍,象个专以力气自雄的猛虎,站在我们中间。”这样的句子在接近的段落中出现,似乎是为“我”的不作为找到了充分有力的理由。而在二人同时任职于平民学校期间,她用“女子的尊严与神秘”躲避着“我”,“我”仍旧无法做出行动。如果说之前的这些缺席还是合理的,是刻意的,甚至是具有影影绰绰的“距离美”的,那么之后的几次不得见,对于悲剧的酿成则有着无法开脱的责任。“我”上南洋前找她辞行,她恰巧“没在家”;“我”在南洋期间由于无法直接通信又不好意思直接探问,也没有一点她的消息;回国后“我”得知她的下落去找她,她搬了家;友人代“我”提婚失败后,“我”鼓足勇气,志在必得地亲自去求婚,去了三次她都“没在家”,第四次她终于在家了,却是装在棺材里。可以说是她的“不在家”使“我”在她要沦为暗娼时毫不知情地去了南洋,也是她的“不在家”使她错过了我的诚心求婚,打胎而死。爱情的悲剧几乎全都源于她的“不在家”,“我”则因为不在场而没有一点责任。也许老舍先生也觉得这样的巧合有些牵强,所以在梦境的世界里,“我”做出了承担责任的假设,而得到的结论竟然是:“假使我那时候回来,以我的经济能力说;能供给得起她的父亲吗?我还不是大睁白眼地看着她卖身?”也就是说,“我”和她都供养不起她抽大烟的父亲,所以不管怎样她都得去卖身,而若是“我”不在还则罢了,她还可以揣着一个愿望勉强活着,“我”一回来,她就得去死了,即使“我”不计前嫌愿意与她结婚她也无福消受。在这一段感情里,“我”根本就没有选择或者说是争取的权利,因为当“我”意识到要争取时,阴差阳错间一切都已尘埃落定了。既然“我”是不知情的,那么“我”便是无辜的了,她更是受害者,那么这一切悲剧一定归咎于社会制度了。与此相似,《初恋》中的杨家姑娘没有等到我“救她出来”的诺言兑现就死了,《家》中觉慧也由于不知情而没有进行曾许诺的抗争导致了鸣凤的死去。这些男性无一例外地以“不在场”、“不知情”的方式,看似被动,实则主动地放弃了为爱情抗争的权利,却不必为悲剧负责。

在这些文章里,我们好像反复看到一个被预设好的、强大的来自于社会的阻力,它似乎是扼杀爱情的元凶,可我们总看不到爱情中的自由选择和个体特点。即使是在完全同样的社会背景下,各自爱情也不应有完全相同的面貌,可是在这些故事里,主角的个性化抗争被无限的弱化和忽视,时代特征和社会制度成为了左右爱情的“上帝之手”。那么究竟是为什么,使本该做出选择的人物缺失了选择的意识呢?我想,这与作家在创作时精神状态密切相关。上世纪20~30年代,“五四”思想星火燎原,在文学界掀起巨浪,启蒙思想引导着人们,尤其是敏感的作家们去发现自己,去重视个体的价值和幸福,人们在这种前所未有的思潮冲击下,迅速打破了封建礼教的桎梏,看似获得了极大的思想解放。可是,“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的状况使得人们好像对自由有一丝茫然,尤其是当人们发现只有自己才能拯救自己,自己要为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时,他们反而有了惶恐。简单地说,如果社会制度本身极度不合理,那么个体的不幸几乎是注定的,这可以完全归咎于外因,而如果不合理的制度被打破,那么每个人有了更多争取幸福的自主权,权利意味着责任,也就是说不幸福的个体就不再有任何开脱的借口。启蒙为人们解开了枷锁,也除去了庇护,此时,群体的自我意识已开始觉醒,个体的自我意识还不足以强大到承担个体命运,社会制度只得在替罪羊的岗位上多值一班。控诉社会制度可以让弱小而不幸的个体得到极大的心灵慰藉,也就是说《微神》等“灰姑娘”模式的故事就像在告诉一个爱情不幸的人:“社会黑暗,不怪你。”在写作者本身无法确定个体的抗争是否真的能起到作用的情况下,他们甚至设置了这种男主角缺席的理想化情境,这样个体就能彻底地又合理地逃避了选择和抗争的重负。不得不说,鲁迅在这一问题上表现的更为果决,在他的《伤逝》中,涓生与子君虽然突破封建束缚走到了一起,但生活压力所带来的精神差异的突出导致两人的家庭最终破裂。鲁迅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这个世界的,所以他借《伤逝》明确表达了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即使人打破了封建制度的束缚,人自身的缺陷依然会导致悲剧的发生,自我意识在当时远远不足以使人为自我的选择负责。

在《微神》的故事里,男性是无辜的,所以“我”可以一直扮演痴情的追忆者,也可以怀着失去爱人的悲痛对社会制度进行讨伐。近代文学中的“我”们没有为自己的幸福负责任的机会,是否也能折射出一代知识分子没有能力为个体幸福负责的精神状态?

她在梦中对“我”说:“惧怕使你失去一切”我想,这一句断语对于我这浅层次的探讨很是合适,不管是从老舍先生的亲身经历来看,还是从同时期同题材故事的时代特征来看,正是对于承担个体命运的惧怕,导致了《微神》中悲剧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陈引驰.文人画像:名人笔下的名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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