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体系构建对于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2017-04-19 05:48刘国辉
新西部·中旬刊 2017年3期
关键词: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体系民办高校

【摘 要】 文章依据制度体系具有的本质特性,探讨了制度体系建设对于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具有的现实意义。认为,能够利用制度本身的特性对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活动加以规范和约束;通过制度体系的运行,可以使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更好地按照规范和标准落到实处;通过制度体系的不断创新,可以使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制度体系;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意义

在近年来民办高校的迅速发展壮大过程中,其党建工作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有许多不能适应形势发展之处。究其原因,主要是体制、政策、认识、工作等方面存在着制约性问题。其中,认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目前最为突出。即,对于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的地位在民办院校没有得到应有确立的前提下,对于是否需要加强和如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一问题比较模糊,我们经调查发现,目前仍然还有许多民办高校的领导者认为,这是公办高校需要考虑的,而我们民办高校作为非公性质的组织,基层党组织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设置的一个摆设,只是个形式而已。而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党组织是可有可无的。在这种观念和思想认识下,要想靠民办高校的领导者自觉加强其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可能取得成效。而如果能够按照党建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民办高校具体实际,利用制度的基本特性,构建起一整套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以制度体系去制约和规范民办高校的具体行为,使其在正确科学的建设道路上前行,则不失为一种好的做法。

一、制度体系具有加强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所需要的本质特性

制度体系对于目前我国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如此重要,是由制度本身所具有的特性所决定的。一般来说,制度体系具有如下一些本质特性:

1、规则性和约束性

制度体系是一种以行为为调整对象的规范体系行为规则,被以特定的模式与相互关系作用于特定的行为主体,并支配特定的行为方式。通俗地说,就是制度一般都是通过严密而严格的规则、程序和纪律来规范行为主体的行动方向和行为方式。制度作为一种人们行动的模板和主体行为意义的框架,通过规则约束行为主体实现自我利益的最大化,并以此使得人们之间按规范内互动,并通过约定的强制性规则让你知道该去做什么,不该去做什么等等。规则如同契约,一旦以制度形式生成并生效,有关集体或个人就必须在这种契约之下,严格按照约定的规则遵守或遵照执行,若不愿意遵守或遵守不够,便需要离开相关制约范围或按规则受到相关处理。把制度视为一种契约性规则的观点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就是我们现实生活与工作中,有许多所经历或必须处理的各种关系中,相互之间是建立在一种共识基础上的相互约定,如果不遵循这些约定将受到惩处或带来低效率。把制度体系理解为一种契约性规则,一方面体现了制度在一个社会发展变化中的塑造功能,这种功能虽然可能是潜移默化的,但却是能够强化人们的行为规范;另一方面,把制度理解为一种契约性规则,还能体现出制度体系所能具有均衡功能,这种功能可以促进理性个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并调整人们的偏好和选择行为,从而使行为主体的人们进入一种相对稳定甚至一致的行为方式。

2、权威性和强制性

权威性和强制性是制度本身与生俱来的本质特性,否则制度就会因为无法实施而成为一纸空文,并由此失去制度生成与存在的价值。权威性是制度的内在合理性和共同制约的表达,而强制性则是其权威的外在延伸。制度的這种权威性源于其制订者的权威程度。制度的制订者是法定的,或约定的。即依法或依所属众人的认同,能以其名义行使权利与承担义务的组织或权威团队。这些制度制订者们根据其职责和权限范围,制订了相关制度规则并将按一定的意志使其系列制度形成体系,反映的应当是本级机关权力的意志。成熟的制度体系应该既是对社会群体或个人的行为方式的一种调整与规范,同时也通过其权威性和强制性功能使人们相互之间产生与存在的利益冲突起到抑制、化解、调整等作用。制度如同契约合同,一经制订者主持下形成并公布,受其制约的任何成员便必须共同遵守,任何个人或集团都没有超越其上的特权,任何违犯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制裁。制度权威的树立和强制性执行是治理现代化的前提,也是实现制度领导的基础。树立制度权威,暗含着这样一种假设:制度虽然是人为制定的,也是可能根据实际需要而修订的,但在制度制定出台到修订之前,所有的人必须严格遵守。制度如果没有权威,就形不成力量,制度体系也就因为发挥不了作用而失去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3、稳定性和连续性

制度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更不是制订者的随心所欲。制度要按一定的法制程序规定,经过调研、讨论、初步制订、修改完善等一系列的程序,最终才能形成并公布施行。所以制度虽然表面上由制订者主持制订形成,但实际上却是集中的大家的智慧和认识,因而制度一经形成,其内容表达便会比一般性的思想认识更具稳定性和连续性。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所呈现出的制度的执行者或行为人一定的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可以使当事人能够基本预测他们的行为后果,而这一后果的利益得失,又必然地成为影响人们进一步行为的基本取向,至少会成为权衡或选择其下一步行为的重要元素。同时,制度既然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就不宜经常变动和修改,朝令夕改是制度形成、实施与维护的大忌,因此,制度应具有相对稳定性。正是考虑到这种稳定性的需要,制度的形成不可操之过急,应付了事,更不能脱离实际。那些属于临时性的、不成熟的、不具代表性或普遍意义的、暂时尚无实施条件的制度和规范,不可急于引入制度体系。当然,制度应具有稳定性并不是说制度体系一经形成就一成不变。稳定只是相对而言,当客观形势与环境发生变化,或者人们的认识有了更深一层的进步,修改完善甚至改革陈旧的制度不仅是被允许,有时甚至是必须。

在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进程中,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优势和传统要靠制度体系建设来对其施加影响并给以加强,党在其它领域基层组织建设中所形成的新理论、新经验、新做法,也要靠制度体系来对其加以规范。坚持把制度体系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用制度所具有的约束、强制、保障等刚性特点去完善和健全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运行机制,旨在促使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制度体系建设对于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通过利用制度本身的特性对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活动加以规范和约束

一方面,用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性功能规范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及其工作者的工作行为,克服或减少其随意性;另一方面,由于制度体系相关内容的责任、权力与利益规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树立权威,进而使其建设工作在民办高校有序开展,并在此过程中,使其各方面工作得到加强与改善。制度的内容不是通过笼统或抽象的原则来表述,而是以具体化的条约形式详尽表达与明确规范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清晰区分和界定对错、是非、善恶。制度的这种权威性内容和客观化表达,既便于执行者的掌握和遵守,又便于社会成员的监督与评判。目前民办高校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随意性、低标准等种种问题与不足,与其无一定的规范性和约束性有关。如果用制度对此加以规范,必将克服其随意性,进而使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开展得到有效保障。实践证明,用制度来明确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的责权利范围,并硬性规定其落实执行,不但能促进民办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环境的明显改善,为基层党务工作者在民办高校的特殊工作环境中,以在制度体系的支持、制约与维护下顺利开展工作赋予必要的权力,增强基层党组织及其工作者的工作权威性;而且,制度规范还可以利用其硬性制约的特性保证民办高校的举办者和行政管理者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一定的物质利益奖励,以此更加充分调动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此外,用制度规范牵引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还能够较好地防止党建工作的失误。

2、通过制度体系的运行,可以使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更好地按照規范和标准落到实处

在一些民办高校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都是党办”。表达的一个基本事实是,尽管民办高校投资渠道、管理方式、经营理念都有一些自己的特点,但它既然是党的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才培养事业,保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而建设数量足够、质量优良、与时俱进、开拓务实的基层党组织,并有效扎实地开展工作,应该是落实国家人才培养战略,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在民办高校贯彻落实,就显得十分必要。要使基层党组织建设在民办高校这种特殊环境下顺利开展工作,并且卓有成效,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对其工作加以支持与维护,这样才能保证民办高校环境中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正常开展,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主动性、创造性;才能以制度形式充分肯定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存在价值的同时,形成一种“追求卓越”的群体文化,使基层党务工作者充满对事业的使命感,让信仰的力量为他们提供追求卓越的动力;才能使民办高校基层党务工作队伍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党团组织及其影响下的社团队伍、校园文化队伍等密切配合并形成合力,使基层党组织工作贯穿到民办高校各项工作之中,进而使党的教育方针通过有效的基层党务工作得到更好地贯彻落实。

3、通过制度体系的不断创新,可以使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制度体系并非永远不变,而是要在实践中随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和客观环境的改变而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这种制度规则及其体系在不断创新中与时俱进,可对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一是可以通过制度体系的不断创新来实现基层党组织在民办高校的强有力领导;二是通过制度体系的不断创新,可以使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随着民办高校的发展实现连续化。在工作实践中随着现实的需要不断调整各运行机制的具体内容,确保工作中各个环节的衔接,使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以一贯之;三是可以通过制度体系的不断创新,在不断健全与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实现基层党务工作部门与院(系)行政部门具体工作职责的交融,使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由虚变实。

【参考文献】

[1] 刘国辉.制度建设是民办高校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根本途径[J].社科纵横,2014.10.

[2] 刘国辉.论民办高校党务工作队伍建设[J].前沿,2014.06.

【作者简介】

刘国辉(1962-)男,辽宁大连人,大连艺术学院思政部主任,教授,研究生学历,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史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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