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有序推进

2017-04-20 01:13
城乡建设 2017年1期
关键词:河道整治水体

■ 本 刊

本期话题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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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黑臭水体是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水环境问题。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需要统筹管理,完善政策机制,构建完善的城市水系统和区域健康水循环体系,实现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实现百姓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水环境改善。

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的治理目标,即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目标,2016年12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四部门通报了全国黑臭水体整治情况。

截至目前,全国29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220个城市排查确认黑臭水体2026个,累计有321个黑臭水体完成了整治工程,占总数的15.8%;已经开工整治的有641个,占总数的31.6%。36个重点城市中,有31个城市排查确认黑臭水体638个,累计有115个黑臭水体完成了整治工程,占18.0%;已开工整治的有282个,占44.2%。

为指导各地科学实施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明确了技术路线和工作方法。2016年又组织编制并印发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2016年5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湖南长沙组织召开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推进会,进行了经验交流和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对接。

各地按照要求全面开展排查,落实了责任人,明确了达标期限,并按照“一河一策”着手实施治理,做到了“六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领导责任到位,治理规划到位,资金落实到位,监管考核到位,监督整改到位,保障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开通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报送系统,要求各地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开通了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公布每个黑臭水体的名称、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不定期发布黑臭水体整治有关政策、标准、典型案例等;建立公众监督平台,让群众可以通过手机APP直接在线举报黑臭水体;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进行监测,及时发现疑似黑臭水体。

截至目前,全国城市黑臭水体公众监督平台共接到群众举报信息2997条,2904条已受理,其中有效举报信息1449条,涉及黑臭水体330个。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通过卫星遥感抽查监测了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在内的37个城市的黑臭水体情况,新发现疑似黑臭水体327个。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15年10月中旬,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就城市黑臭水体排查与治理进展情况,对河北、安徽、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的23个城市进行了实地专项督查,强化督导落实。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四部门将继续加强监督指导,强化督查考核,要求各地逐一进行销号,确保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的任务目标。同时,积极引入公众参与机制,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案例1常德市护城河和穿紫河黑臭水体治理

常德市是典型的南方丰水城市,水面率高达17.8%,穿紫河、护城河现为城市黑臭水体。现分别介绍老城区护城河和穿紫河两个黑臭水体治理情况。

一、护城河黑臭水体治理

护城河为老城区合流制排水干渠,两岸合流制排水系统是护城河的主要污染源。

(一)系统的整治技术思路

护城河黑臭水体整治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海绵城市建设思路,采取“灰绿结合”的四项措施。对直排护城河的污水进行截流改造,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水系主要进行河道恢复、清淤、水生态修复;水系绿带结合水位建设不同的源头减排措施;滨水建筑区合理的组织雨水,合理利用水系绿带净化坡面雨水,补充河道水体;其他区域通过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滞留和净化水质,并通过雨水管网补充护城河水体。

(二)统筹组织实施建设

以屈原公园和滨湖公园为界,将护城河流域分为四段,根据各段建设重点,合理安排建设时序。

第一段:以屈原公园提质改造为核心,目前建设完成95%,护城河的改造已于2015年10月启动。

第二段:老西门为代表的老城区有机更新,目前主体工程建设完成85%,海绵城市建设完成50%;护城河的改造完成50%,合流制的截污和调蓄泵站建设完成80%。

第三段:以滨湖公园为代表的水生态修复,目前建设完成100%;护城河已完成清淤工作。

第四段:建设桥雨水溢流池汇水区综合改造,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二、穿紫河黑臭水体治理

(一)流域黑臭水体治理思路

现存的8个泵站和污水净化中心尾水为穿紫河主要的点源污染。通过对沿岸8个雨水泵站的改造、河道生态岸线的建设及河道清淤工作,治理黑臭水体。

(二)统筹组织实施建设

以最早实施的船码头机埠改造为例,巧妙利用封闭式调蓄池,最大限度地把雨水、污水分开,减少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量并提高污水浓度。有效改造河床断面结构,完善修复河道生态系统。河洲建设草地式洼地,河边栽种浮水植物,水上安装若干人工浮游岛。

三、形成可持续的海绵城市建设机制

(一)企业自筹—老西门棚改盈利

老西门(葫芦口)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企业出大头,政府出小头,突破了棚户区改造受资金制约的“瓶颈”;已建成一条最具地方文化特色的城市文化旅游商业街,成为优质旅游区;商贸旅游等产业将永久性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经过五年商业运营,已实现收支平衡,开始盈利。

截至2016年9月底,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41114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77514万元、银行贷款60000万元、政府棚改补助3600万元。

项目总收入:该项目经过五年商业运营资产总值预估为240415万元,实现收支平衡,开始盈利。预计企业利润约为5亿元。

(二)政府投资—穿紫河土地价值回归

图1 穿紫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示意图

图2 老西门建成段照片

穿紫河黑臭水体治理对还原穿紫河清流本色,回归城区内河生态坏境起到巨大推动作用,实现了亲水、戏水和商居、休闲、娱乐、旅游的一体化,改善了城区区域生态环境,提升了沿线商业地产价值,带动了城市相关产业发展。穿紫河流域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投入计划10.23亿元。穿紫河流域改造后,可拉动周边区域土地变现和升值8亿元,每年可实现穿紫河两岸文化、旅游、娱乐相关收入3000万元。本案例中,政府通过加大环境改善投入,促进流域环境改善,使土地价值回归正常,政府收益明显,并拉动社会经济发展。

图3 穿紫河改造前后水系和驳岸对比

图4 城市水文化传承

四、治理效果

目前常德市穿紫河、护城河第二段、滨湖公园消除了黑臭水体,穿紫河水体水质能达到Ⅳ类,城市能有效应对30年一遇暴雨。城市水文化得到了有机传承,改善了人居环境。

案例 2丽水市五一溪黑臭水体治理

丽水市地处浙江省西南部,为“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典型山区,是省内面积最大的地级市。丽水市因丽阳溪而得名,为市内两大内河水系之一,丽阳溪水系总长14.38km,河宽4~10米,主流长10.1km,流域集水面积10.3km2,支流五一溪河长3.03km,支流佛岭寺溪河长1.25km。上世纪八十年代丽阳溪水流清澈、河岸洁净,然而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各类污染源衍生,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河水变黑、变臭,逐渐成为最脏、最臭的内河。

2014年以来,丽水市借全省“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东风,采取“水岸同治、标本兼治、干群共治”措施,全方位推进治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丽阳溪水质由劣Ⅴ类提升至Ⅳ类水标准,实现了水清、鱼跃、岸绿、景美。社会满意度调查中,99%的市民对丽阳溪的治理工作点赞,成为了拉动全市治水的标杆。全市水质量继续保持省内领先,96个断面达Ⅰ-Ⅲ类水质,满足功能要求95个,占比98.96%,居全省第一;65个市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指标平均浓度达Ⅱ类水质要求。丽水学院内的五一溪,原被学生戏称“黑龙江”,现已成为一溪清水,风景之美被学校命名“风雅湖”。

一、水岸同治,明确目标导向

(一)绘好治水路线图。一是全市按照“水岸同治、水景并重、政府主导与市民参与并行”的整体思路,确立丽阳溪治水“水清、鱼跃、岸绿、景美”的蓝图,三个月消灭垃圾河,一年内消灭黑臭河,水质达Ⅴ类;2015年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水体水质达Ⅳ类;2016年基本实现蓝图构想,远期水质达Ⅲ类水标准;二是采取“六个一”措施,“截流一批排污点、建设一批污水收集管网、实施一批污水处理工程、改造一批雨污河流设施、整治一批违章排污行为,建设一套长效管理机制”,将丽阳溪治水进行到底。

(二)编好治水规划图。一是从规划源头上保护好丽阳溪水资源。取消三类工业用地,将市区瓯江带118平方公里区域,作为推进休闲养生旅游产业发展的核心区谋划。对丽阳溪、好溪堰两大城市内河水系,规划留足8~15米的生态景观空间;二是编制实施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规划。按照地下管网和雨污分流改造优先原则,全面推进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城市道路改造。

(三)抓好治水责任制。一是落实河长制。由市委书记担任丽阳溪“河长”,相关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河长”,落实基层一线25个段面“河段长”,并成立了丽阳溪水系“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每周听取一次汇报,每月召开专题会议下达“时间表”“任务书”。截至目前,两任河长已实地调研25次、作出批示150余次,100余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上,着重研究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领导干部评价考核体系,健全自然资源产权、资产管理和监管体制。

二、标本兼治,明确问题导向

(一)抓问题,以项目建设开凿清水渠道。一是全面摸清问题,找到污染源。共查出问题145个,并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实施媒体公示、问题交办清单、问题销号管理等手段。精心绘制了丽阳溪水系图,在图上标注了每个问题的整治目标、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编制《河长手册》,相关人员人手一册;二是根据问题安排了截污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沿河区块小区和城中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内河综合改造工程、引水工程、沿河的单位学校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等7大类42个项目,目前已基本完工26个,累计完成投资11亿元。

(二)抓管理,从严从实筑牢防污堤坝。一是强化联合执法,环保、水利、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5次。已先后完成沿河12家单位学校排污点治理,139家小美容美发店排污整治,43家小餐饮单位排污管道改造,39家宾馆、26家浴室污水偷排、漏排、直排整改;拆除了丽阳溪沿线39处5152平方米违章建筑;二是通过西排工程和五一水库引水工程调水60多次,并在丽阳溪白云花苑、山水嘉苑、灯塔菜市场及五一溪丽水学院等河段养鱼,已累计投放彩鲤、香鱼、赤眼鳟、光唇鱼等鱼苗50余万尾,提升河道生态景观。

(三)抓进度,以监测巡查督查推进治水工作。一是建立了巡查制度,出台《巡查工作日志》;实行例会制度,每月9日定期召开;实施通报制度,每周对列入整改计划的治理问题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建立水源监测制度,对丽阳溪水系10个监测点中的5个监测点每月进行监测,另5个重点监测点进行每周监测,并对水质变化情况进行分析;三是市委书记每月定期调研推动,在一线督促协调解决问题;四是每个责任段面形成了“七个一”监督体系,即一个方案、一份作战图、一份河长手册、一份责任书、一份交办单、一周一通报、一张公示牌。截至目前,已发出交办单份,树立公示牌16副;五是持续环境监察执法高压态势。

三、干群共治,营造宣传导向

(一)加强宣传培训。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开展新《环保法》和绿色发展清单制度全员轮训,连续举办培训20多期,邀请有关领导、知名环保法律专家来丽水市授课,受众面达4万余人,引领全市干部牢固树立丽水市是浙江省生态源头区的意识,守住生态底线,明确《环保法》为全市生态建设的第一遵循、第一意识、第一抓手、第一保障。

(二)夯实宣传载体。全市组建了99支2837人的志愿者队伍,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均开设专栏专题,并聘请了10名市人大代表和10名市政协委员为特约督察员,时时监督治水。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随手拍”活动,仅2016年已编发33期、交办问题107个。其中,前30期反映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营造人人参与“一线问水”的良好氛围,实现“要我治”到“我要治”转变。

(三)营造宣传氛围。录制了《治水歌》组织巡查人员用43个小喇叭全天候宣传,开展治水进社区、群众治水“微课堂”、雷锋团等活动。据定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丽阳溪治水工作的群众满意度一直保持在95%以上。

案例3南宁市那考河黑臭水体治理

邕城南宁,因水得名,因水而兴。2009年以来,南宁市依托丰富的山水资源,开展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国水城”已初显芳容。

那考河流域治理作为“海绵城市”和“PPP模式”双试点的样板项目,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治水、建城、为民”为目标,构建持续健康的水生态文明,开启了南宁治水新篇章。

一、创新治水,引入新机制新理念

那考河流域治理是广西首个采用PPP模式的水环境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南宁市政府通过公开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由社会资本方派驻专业的项目团队,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实现社会公共服务的高效产出和优质共赢,改变以往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全程大包大揽却“吃力不讨好”的局面。创新还体现在治水理念和管理模式上,变工程治水为生态治水,引入海绵化建设和全流域治理理念,项目管理实行按效付费和信息化长效管理,实现治水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协调治水,统筹推进流域治理

那考河流域治理的另一显著特点是“全流域治理”,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清水补给、水质治理、生态修复”的技术路径,将全流域的污水直排口和黑臭水体截流引入河道上游的污水处理厂,通过运用膜生物反应器和生态深度处理技术等8道处理工艺,水质达到一级A的排放标准,并经过生态湿地净化成为那考河的补充水源。实现了水系上游与下游的水生态、水循环、水景观、水安全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城市水环境与周边人居环境协调发展,实现了人水和谐共生。

三、绿色治水,低影响修复水生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那考河的海绵化建设和水环境治理处处体现了节能环保的“绿色治水”理念。项目建设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在那考河沿岸建设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湿地、生物滞留设施、湿塘、绿色屋顶等,不仅可以作为园林景观设施,还能将水充分利用起来,提高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能力。降雨时,海绵化的设施能够就地就近吸收、存蓄、渗透、滞留、净化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干旱缺水时能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并加以利用,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自然”,节约城市补水能耗,实现绿色治水和低影响开发。

四、开放治水,实现最大社会效益

那考河流域治理,政府始终以开放的姿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治水,通过市场竞争,不仅引入了资金和技术,还做到了项目建设“价廉物美”,企业“盈利不暴利”,实现了政府和企业“双赢”。那考河项目建成后,将由政府来监管治水效果,设定水质、水量、防洪三大考核指标以及评分标准,总体上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河道的补水量不低于污水量的80%,河道行洪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依据水环境治理效果,由政府支付相应费用,用有限的经费购买到优质长效的服务,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五、共享治水,让百姓更有获得感

治水成果人人共享。通过一年多的整治,昔日的黑臭水体变成潺潺清泉,河道两岸也华丽变身,打造出“千米桂花溪谷、万棵朱槿水岸”壮丽景观,成为城市一处新的休闲滨水景观带,给广大市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红利”。如今,在那考河流域治理项目的带动下,邕江、沙江河、心圩江、水塘江等一批运用新理念新模式的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已全面启动。南宁治水正在谱写新的篇章,不断为“碧波映城,城托青山,人在城中,城在画中”的现代亲水城市画卷添墨增彩。那考河项目施工前后对比照见图示。

那考河项目施工前后对比照

案例 4池州市黑臭水体治理

一、主要做法

(一)高位推进保障高效建设

安徽省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一是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池州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把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纳入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内容,市政府出台了《池州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行动方案》,提出了系统治理思路;三是建立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年度计划,落实到责任人员,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考评的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规范、高效、健康发展。

(二)专项规划引领整治思路

市住建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池州主城区27处现状水体进行了环保监测及城市黑臭水体识别公众调查,明确了待整治的黑臭水体共10处。

针对这10处黑臭水体,聘请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编制了《池州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池州市黑臭水体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将黑臭水体整治纳入《池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已建城区以解决城市现状面临的一系列雨水与黑臭水体污染问题为主,统筹建设海绵城市,同步解决黑臭水体问题。

(三)海绵城市统筹黑臭水体

池州市黑臭水体整治的工作重点在于系统治理和分期实施。在老城区,以末端黑臭水体整治为目标,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控制点源污染、雨水径流污染,进一步缓解末端黑臭水体源头截污控污的压力和难度,同时开展末端水体内源清淤、增加水动力,构建以改善城市水环境为总体目标的“源头海绵城市建设+末端黑臭水体整治+厂网升级改造结合”的海绵城市顶层设计,并通过科学评估整体的“经济账、生态账、政治账”,建立系统、科学的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和黑臭水体工作。

(四)创新模式打包汇水片区

1.构建系统治理思路。池州市水系架构清晰且环环相扣,按照以流域为单位的系统方法从顶层突破几个黑臭水体子系统的衔接和配合,我们梳理出“源头改造-城区排水系统改造-清溪河截污与控污改造-湿地尾水处理-主城区黑臭水体改善”的系统治理思路。

2.基于流域打包黑臭水体项目。基于子流域排水分区和项目特征,我市将黑臭水体整治、污水厂尾水生态治理、汇景片区海绵城市源头改造、赵圩观湖片区源头改造4个子项目打包成清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总投资约10.8亿元,覆盖范围5.7km2,综合解决城市雨水、污水、黑臭水体、污水尾水的水环境问题。其中“赵圩观湖片区海绵城市源头改造+黑臭水体整治”解决了老城区2.7km2的汇水片区雨水、污水、黑臭水体问题;“汇景片区海绵城市源头改造+尾水湿地生态工程+中心沟、排涝沟、红河3个黑臭水体整治”解决了清溪河补水、尾水处理、雨水径流污染、黑臭水体整治问题。最终实现了海绵城市水环境与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各子系统的优化。

3.采用DBFO模式运作。清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采用“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的DBFO模式。鉴于水环境项目技术不确定性和目标的可达性,政府方总控技术路线和总投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建设、融资和运营维护均由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重点关注设计和运营,要求联合体不能超过2家,项目期限为2年建设期+10年运营期。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服务,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并按绩效考核支付运营维护服务费。

4.水文化特色挖掘。池州总结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过程,加强水文化的宣传与影响,向市民展示了城市古老的排水通道从护城河变迁为暗渠和水体、从黑臭水体修复为景观水系的“复兴”过程,让市民更加理解海绵城市与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五)监管体系护航项目执行

基于流域打包的清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整治内容为“源头+过程+末端”,政府方进行全过程监管。

1.建设期工程全覆盖监管。2年建设期内,项目公司应根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PPP协议的规定和要求组织项目工程的建设,工程建设参照《池州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市住建委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公司待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运营维护期。

2.绩效考核护航运营维护。10年运营维护期,绩效考核不仅仅以末端水质达标考核为主。考核按“4+1”模式进行,即尾水生态处理工程、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汇景片区改造工程、观湖赵圩片区改造工程这四个项目的水质情况考核占80%,清溪河水环境水质达标情况占20%。每个子项目分别设置了设施日常维护(60%)+末端水质断面监测考核(40%两大类考核指标,具体考核指标根据子项目的内容另行设置。政府方主要通过季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的方式对社会资本方运营维护质量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的支付挂钩。

3.中期评估制定应对措施。在10年的运营养护期内,政府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PPP项目协议》的履约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第一次中期评估应在本项目开始商业运行后两年内实施并完成。第一次中期评估后,每四年进行一次中期评估。

4.履约监管保障合同执行。政府方对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履约的法律保障为建设履约保函、运营履约保函和移交履约保函。在合作期内,如果项目公司未能履行PPP项目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政府方有权根据协议兑取履约保函。

图1 池州南湖沟整治前

图2 池州南湖沟整治后

二、黑臭水体整治实例

南湖沟是城区排涝的主要渠道,东接清溪河,西接白洋河,全长约1100m,河道部分被地产项目覆盖,处于封闭状态。汇水面积140hm2,日污水量4000m3。

存在问题分析:(1)大量污水直排。汇水区上游部分区域尚未进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随合流管汇入排水沟,最终进入南湖沟,排水公司对其上游周边污染源进行了调查,最终发现污染源108个;两侧截污不彻底,存在雨污水错接问题。(2)干渠为死水区,水体不流动,无自净能力,极易发黑发臭。(3)居民向南湖沟内丢弃垃圾,倾倒污水现象严重。

整治思路:由于该区域大部分为雨污合流,本着先易后难、近远期相结合的原则,首先截流接入南湖沟的污水,再根据旧城改造的实施情况逐步进行雨污水分流改造,彻底解决污染问题。采取水体循环措施,使水体流动,解决死水发黑发臭的问题;同时应采取必要的水生态修复措施,恢复南湖沟的生态自净能力。

整治方案:包括烟柳路截污管道工程、漏排点截污工程、清淤工程、水动力循环工程、生态护岸工程和水生态修复工程。(1)烟柳路截污管道工程。为了对建银巷污水进行旱季截流,在南湖沟南侧烟柳路新建一根d800截污管至清溪河沿岸污水主干管,管道长度561m。(2)清淤工程。对南湖沟进行清淤。(3)水动力循环工程。在白洋路东侧排涝干渠北端增设2台轴流泵,将白洋河东侧排涝干渠、南湖沟和清溪河水联动起来。(4)生态修复、生态护岸工程。对南湖沟两侧堤岸进行整治,对水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提高水体自净化能力。(5)漏排点截污工程。杏村排涝干渠两岸共发现漏排点100个,其中小漏排点95个,采用建筑水挂壁管方式进行截污;大漏排点5个,采用末端新建截污井方式进行旱季截污。

案例 5青岛市李村河黑臭水体治理

李村河是青岛东岸城区流域面积最大、河道最长、支流最多的一条入海河道,发源于崂山余脉百果山,全长约17公里,汇水面积147平方公里,流经李沧东部生态商住区、青银高速、李村商圈、重庆路、胶济铁路、环湾路,汇入胶州湾,既是重要的防洪排涝通道,又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

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胶州湾保护工作,按照“治海先治河、治河先治污”的思路,近年来下大力气实施环湾各流域整治。自2009年起,陆续对李村河分段实施综合整治。目前,已完成李村河上游(百果山-青银高速)段约8.4公里综合整治;基本完成李村河下游(君峰路-入海口)段约5.6公里综合整治;正在进行李村河中游(青银高速-君峰路)段约3公里综合整治。整治内容主要包括:截污、防洪、生态修复、蓄水、景观环境建设等,累计完成投资约24亿元。经过整治,切实改善了李村河水体黑臭和环境脏乱差的面貌,提升了河道沿线城市环境质量。

一、坚持统一规划,实施统筹整治

(一)高度重视河道整治系统规划

河道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据青岛城市发展情况,将李村河及其支流的整治纳入“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城市建设规划,从整个流域着手,开展专题研究,统一规划干流和支流,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合理安排整治时序。同时,以《青岛市排水专业规划》为依据,对李村河流域排水系统进行重新规划,对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点源污染、面源污染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以污水源头控制为根本,以临时截污为辅,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二)自上而下统筹分步实施

按照先上游后下游、先支流后主干流、先截污后景观的顺序对李村河流域河道进行综合治理。在整治李村河前先后进行了大村河、金水河、杨家群河、河西河等支流河道的综合整治。李村河整治也是按照先上游后下游的顺序进行,避免上游或支流河道污染下游河道,确保整治效果。近年来,市区两级财政通过安排专项资金、返还河道维护费等政策,从资金方面全力保障了李村河整治顺利实施,为李村河全流域整治的成功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整治黑臭水体优先

(一)客观分析河道现状

1.李村河黑臭主要原因。整治前的李村河上游流经旧村较多,截污管网不完善,雨污混流现象突出;中游流经李村大集,面源污染和垃圾是造成河道污染的主要因素;下游沿线多为旧村、工厂企业,加之部分支流截污不彻底,造成河道水质恶化。通过排查,李村河中下游沿线共发现70余处污水直排口,污水量约3万吨/日,河道水质超标2~5倍,是造成李村河水体黑臭的最主要原因。

2.污水厂改扩建迫在眉睫。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是李村河流域唯一的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7万吨/日,随着城市发展,进水量不断增加,达到20万吨/日,已不能满足流域污水处理需求,造成主干管污水冒溢,未处理污水直排,污水处理厂的改扩建迫在眉睫。

3.河道水体污染主要原因。李村河流域流经旧村、工厂企业较多,工业废气、生活垃圾等污染物会随着初期雨水进入河道,造成面源污染。经过实测调查,初期雨水污染物浓度超过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浓度的1~2倍,是造成河道水体污染的重要原因,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二)科学制定黑臭水体治理方案

1.贯通截污主干管,完善污水管网系统。在李村河沿线建设DN1200-2000截污主干管,完善李村河流域污水管道系统,使河道两岸污水主干管总输水能力达到60万吨/日。

2.加快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改扩建,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并同步进行上游污水处理厂建设。为配合李村河流域污染治理,2014年启动了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处理规模由每日17万吨扩容至25万吨,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满足流域远期污水处理水质、水量要求。为了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在上游支流河道张村河选址建设一处10万吨/日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使流域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5万吨/日,解决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目前该项目正在积极推进。

3.推进河道支流截污及污染点源治理。完成水清沟河、河西河、杨家群河、郑州路河等4条支流河道的截污及污水点源治理工作,使污水就地接入市政污水管道,减少约1万吨/日的污水直排河道。

4.发挥河道临时截污措施的辅助作用。针对李村河沿线污染来源复杂、沿线部分旧村近期改造困难、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通过临时截污措施避免污水直排。在李村河下游整治范围内,建设11公里长的“河中渠”(上游为管径DN1600管涵,下游为1.8×2米,1.8×3米箱涵)和1万立方雨水调蓄池,并另外规划3处调蓄池(远期建设),收集点源污水、初期雨水进入调蓄池,同时与李村河污水处理厂联动,在污水厂进水低峰期将调蓄池内蓄水由压力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解决河道沿线支流、暗渠等污水点源直排问题,保证旱季污水纳管、雨季收集初期雨水、控制面源污染。

(三)坚持自然生态,兼顾城市景观

李村河整治始终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的生态化整治理念,在恢复河道自然生态的同时,结合城市建设发展打造滨河景观带,创造宜居生态环境。

1.在河道整治中实践海绵城市理念。李村河综合治理在满足防洪排涝基础上,研究并实践了城市生态海绵的理念,采用生态驳岸、拦蓄水、滨水湿地、下沉绿地等措施渗、滞、蓄、净化雨水,将河道生态改造、城市开放空间的系统整合与城市滨水用地价值的提升有机结合在一起,充分发挥河道景观作为城市生态基础设施的综合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2.解决赶潮段海水入侵问题。青岛市环湾流域河道入海口均存在海水入侵、土壤盐碱化、生态修复困难等问题。为此,李村河下游整治工程设计在入海口处建设一座挡潮闸,全长287米,共23孔,在满足防潮挡浪、防洪排涝的同时,可有效拦截雨洪资源,满足生态、景观用水需求,更重要的是避免海水入侵,为河道生态修复创造良好的水环境。

3.以人的需求为根本,打造河道生态景观廊道。李村河的整治与沿线城区开发建设和改造相辅相成。河道整治始终立足于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通过近几年的整治,李村河沿线增加绿化面积达200万平米,建设绿道约20公里,形成了一条贯穿岛城北部城区的重要生态景观廊道。随着河道整治,增加了大量的休闲娱乐和市政公共服务设施,有力带动了沿线50余平方公里的开发,为建设宜居青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专题链接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导读

一、目的和意义

国务院印发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17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的目标。城市水体黑臭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各地如期完成国务院确定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目标,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制定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提出了“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的技术路线,将“控源截污”作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根本措施。

当前我国城市排水管道系统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一是各类排水口、管道和检查井建设和维护不当,导致大量地下水等外来水会通过各种结构性缺陷渗入管道,加之河流倒灌,造成“清污不分”,排水道中清水多;二是雨污混接和污水直排导致了“控源截污”措施被削弱,也造成了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无法发挥应有的治污功能;三是敷设于地下水水位以上的排水管道易发生污水外渗,成为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导致城市道路塌陷的主因之一。

为此,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在强化排水管网建设的同时,又强化了对排水口、排水管道及检查井各类问题的排查。并在此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排水口进行治理,杜绝污水直排,治理水体水倒灌;对各类排水管道及检查井存在的结构性缺陷进行修复和混接点改造,减少地下水等外来水进入排水系统,减少雨污混接。从而在有限的时间内,最大可能消除导致水体黒臭的根源。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主要指导和规范“控源截污”措施涉及的城市市政各类排水口、排水管道及检查井治理等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控源为本,截污优先。以控制污染物进入水体为根本出发点,加大污水收集力度,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强化混接污水截流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将污水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

(二)科学诊断,重在修复。在科学调查和诊断现有排水系统的基础上,合理制定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方案,优先将工作重点放在排水口治理,消除污水直排,最大限度杜绝排水口“常流水”及倒灌。

(三)建管并重,强化维护。在加大排水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强化排水口、排水管道、检查井的运行维护,严格控制排水管道、泵站的运行水位,提升运行效率;鼓励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专业单位实施检测、修复和维护,探索按效付费的模式。

(四)综合施治,协同推进。在做好控源截污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排水管道进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促使排水系统质量提升,消除外来水入渗、污水外渗和雨污混接;加强与海绵城市建设结合,从源头管控雨水径流,有效减少溢流污染;因地制宜推进水系生态修复,有效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四、治理目标

(一)消除旱天污水直排,削减雨天溢流。旱天,确保各类排水口无污水排放;雨天,有效降低排水口溢流。各地应结合当地雨型、雨量、受纳水体情况和“海绵城市”建设,具体制定溢流控制标准,原则上治理后的溢流频次应降低50%以上。

(二)提升污水处理效益,减少污水外渗。排水管道敷设在地下水水位以下的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旱天进水化学需氧量(CODCr)浓度不低于260mg/L,或在现有水质浓度基础上每年提高20%;排水管道敷设在地下水水位以上的地区,污水处理厂年均进水CODCr不应低于350mg/L。有效降低污水外渗量,减轻对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影响。

(三)降低系统运行水位,恢复截流倍数。污水管道运行水位不高于设计充满度,最大充满度不超过0.9。雨水、合流制提升泵站运行水位原则上不高于进水管管顶。无截流干管的合流制系统应增加截流干管,其截流倍数应满足《室外排水设计规范》要求;有截流系统的合流制,恢复原设计的截流倍数。雨水管道不得作为合流管道或者污水管道使用。

五、主要内容

《技术指南》从技术层面深化和细化了《工作指南》中的“控源截污”和“就地处理”两项重要任务,把侧重点放在了排水口、管道和检查井的治理方面。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排水口调查与治理,排水管道及检查井检测与评估,排水管道及检查井修复与治理,截污调蓄与就地处理,排水管道、检查井及排水口维护管理六大章节。

“黑臭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关键在排口,核心在管网”形象而深刻地道出了城市黒臭水体整治的核心和关键是控源截污、建管统筹。因此,亟需通过一系列措施,实现《指南》的多重目标,大幅提升城市排水系统的功效,有效改善城市水环境。

(本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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