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焰军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在反腐败理论建设方面最为瞩目的一大成果就是以全面从严治党来遏制腐败现象。全面从严治党,既要“全面”,也要“从严”,同时也要“严”中有“爱”,重视对干部的教育,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 反腐败理论建设 容错机制 干部教育 【中图分类号】D264 【文献标识码】A
全面从严治党,既要“全面”,也要“从严”
党的十八大之前,我国在反腐败斗争中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党自身的建设,特别是在反腐败方面面临的较为严峻的形势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提出:“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其中,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推进,遏制了腐败蔓延滋长的势头,促进了当下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形成。
所谓“全面”,就是要涉及到党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等各个方面的建设,不仅要铲除那些浮于表面的腐败现象,更重要的是通过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各个领域,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为党的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所谓“从严”,就是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不仅要从严落实治党责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还要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