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高校校园网贷现状分析及对策

2017-04-25 08:53王钟哲
金融经济 2017年8期
关键词:昆明市校园网网贷

谢 聪 王钟哲 黄 兴 徐 涛

(云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201)

昆明市高校校园网贷现状分析及对策

谢 聪 王钟哲 黄 兴 徐 涛

(云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201)

一些电商企业、P2P网络借贷、众筹模式等网络投资平台通过虚假宣传、降低贷款门槛和简化贷款手续等手段在我国大学校园不断扩张业务,其潜在的风险及对学生的伤害远远高于预期。本文采用调查、访谈、资料等形式分析昆明市高校大学生网络贷款的现状,了解大学生网贷后对学习、生活造成的影响及面临的困境,着重研究无序、无良的校园网贷给大学生带来困扰的因素及问题,并试图对校园网贷的规范管理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防范严重风险发生。同时本研究可为教育行政相关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校园网贷;现状分析;防范对策;昆明市高校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业务特点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互联网金融的最初形态,2005年英国率先推出了这一款新的金融模式,由于该模式具有成本低、效率高、受众面广等特点,很快在全球推广开来[1]。2007年国内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在上海成立,由于受互联网、移动端互联网普及程度和金融理念等客观因素制约,这一新的金融模式在随后的四、五年并未引起广泛关注。然而随着互联网、移动通信和终端技术的持续升级,互联网金融无论从模式还是参与的投资者等方面均得到迅速发展,展现出金融服务的创新魅力,甚至吸引了传统商业银行参与其中。尤其是2014年我国中央政府明确表明赞成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后,各级政府相继建立了互联网金融创业园区,这使很多早早关注互联网金融平台而又害怕政策风险的企业如阿里巴巴、百度、京东、苏宁云商等纷纷进军互联网金融领域。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也分别成立了互联网金融中心,互联网金融进入蓬勃发展的新阶段[2]。

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包括P2P网络借贷平台、网络销售金融产品和第三方支付等三大类。互联网金融业务具有以下四大特点:一是销售成本低,完成交易效率高。金融机构与消费者双方通过互联网的网络平台各自完成相关信息匹配、鉴别、出价、定价及交易,消费者无需依靠传统中介,能迅速快捷找到所需的金融产品并完成交易,这样大大节约了交易成本。而金融机构也节省了投入营业网点建设等所需资金及运营成本。此外在电脑或手机上具有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化操作流程,消费者只需按流程操作,不需排队等候,业务处理速度大大提高,用户省时又省力。二是覆盖面广,发展迅速。大数据平台和电子商务的大力发展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增长。互联网金融的对象主要是被传统金融业忽视的微小企业。此外互联网金融企业还将业务扩张至高校,以数目众多的大学生为服务对象。显然,消费者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金融服务更直接,服务对象更广泛。三是风险控制和监管弱。互联网金融尚未进入中央银行的征信系统,缺乏共享信用信息机制。互联网金融发展还很不完善,欠缺传统银行所具有的风控、合规和清收机制,缺少监管和法律约束,同时准入门槛低及行业不规范,因此易出现诸多政策和法律风险,容易引发各种风险问题。四是信用及网络安全风险大。当前我国征信体系不完善,尚未出台配套的法律,再加上违约成本较低,因此互联网金融容易诱发恶意骗贷、携款潜逃等风险问题。此外网络安全是互联网金融的另一突出问题,如果遇到黑客攻击将影响其正常运行,甚至危及消费者资金及个人信息安全。

鉴于上述特点,与传统的国家助学贷款、创业贷款相比,网络贷款更易获得大学生青睐。然而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缺少历练,判断力和自制力不足,容易被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的虚假宣传所骗,陷于“高利贷”陷阱。因此,大学生不良消费、恶意透支、网络贷款等问题必须引起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家庭等的高度重视。

二、昆明市高校学生网络贷款的现状分析

本研究采用随机问卷和访谈等形式调查了昆明市包括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医科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等十来所高校近千名学生。学生以大学一、二、三年级为主,涵盖文、理、工、医科等专业,调查的男生占总人数59.8%,女生为40.2%。根据本课题组设计的《大学生网贷调研报告》中学生基本信息的调查结果显示,昆明市高校52.08%的学生每年所交的学杂费在4000-5000元之间,其次是5000-6000元的占 27.86%,而缴费区间在6000-7000元或7000-8000元的约为10%(图1)。 同时,对学生每月的生活费等花费进行调查发现,60%左右的学生在校每月生活费等开支在2000元以下,但约20%学生生活费为2000-3000元,6.3%学生支出为3000-4000元,甚至有2%的学生消费达到5000元(图2)。调查学生的学杂费、生活费等来源结果表明,有近一半学生的学杂费、生活费等开支全部由父母提供,35%的学生除了父母提供一定的经费外通过奖助学金或勤工俭学的方式获得收入,但仍有15%的学生需要依靠部分贷款或完全贷款来满足日常开支(图3)。由于高校学生群中存在贷款需求,除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外,这一现象还吸引众多电商企业诸如阿里巴巴、京东、淘宝等关注。一些电商企业专门设立了针对大学生的分期购物平台,部分平台还提供较低额度的现金提现或是直接提供资金用于大学生各项消费。本课题组就高校学生的贷款途径进行调查,发现约50%学生采用的是国家助学贷款方式,其他形式包括阿里巴巴的支付宝蚂蚁借呗、P2P网贷、民间信用公司等途径占一定比例(图4),这些途径的借款除本金外还需要归还高额的利息。学生借贷的主要用途调查结果显示,用于购买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占35.9%;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占27.6%;用于学费、杂费占24.2%;用于交友、娱乐占8.5%;用于买彩票、赌球等占3.8%(图5)。双变量统计分析表明,女生购买服饰、化妆品等支出超过男性7个百分点;超过5成男生借贷主要用于购买手机等电子产品,且这部分学生月生活费在2000元至3000元之间;而借贷用于学杂费的大多是月生活费在1000元左右的学生。学生借贷后的还款途径调查结果显示,46.9%的受访者选择勤工俭学归还,31.5%学生依靠父母提供的生活费归还;14.7%学生用奖学金还贷,还有近7%的学生借新贷还旧贷(图6)。最后,对借贷学生还贷逾期情况进行调查发现,36.5%学生认为自己或身边熟悉的同学存在逾期还贷情况,甚至可能出现利息超过本金现象;44.2%学生表示不是很清楚;20.3%学生认为自己和熟悉同学没有逾期还贷现象。上述调查结果表明,昆明市高校学生中有一定比例的学生通过校园网贷获取资金用于日常超额消费,尽管目前尚未见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等恶性事件报道,但也存在较高风险,需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警惕和重视。

图1 昆明市高校学生所交学杂费情况 图2 昆明市高校学生每月生活费等开支情况

图3 昆明市高校学生学杂费、生活费等开支来源 图4 昆明市高校学生贷款途径

图5 昆明市高校学生贷款用途 图6 昆明市高校学生还款途径

三、昆明市高校学生网络贷款的风险分析

校园网贷以低门槛,手续简便,到款迅速并可直接贷到现金等优点吸引学生,部分学生由于社会经验欠缺,风险意识淡薄,往往只关注其有利的一面而忽视其高风险性,易引发诸如旧债未还又添新债、拆东墙补西墙等恶性事件。校园网贷风险主要体现以下三个方面。

(一)贷款隐形费用高。

一些校园网贷平台在面对大学生消费群体时,对于学生贷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收费项目计算方式及可能产生的金额信息进行隐藏或者避重就轻隐瞒借款风险,平台打着“免担保、零利息、零首付、低费用”等优惠旗号,诱骗学生贷款。事实上依据金融风控理论,在校大学生既无中央银行的征信记录,也无收入来源,属于高风险人群。金融机构是风险经营组织,通常风险与回报是呈正相关的。网贷公司为了平衡信贷风险自然会衍生高利率[4]。最高人民法院的文件《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26 条明文规定了法律支持的最高民间借贷利率为年利率24%。表面上“校园网贷”平台放贷利率没有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4 倍,即一般年利率仍控制在20%以内,这一利率在法律上不会被认定为高利贷。但是,据报道某些网贷平台除收取约定利息外,还有服务费、违约金、滞纳金、罚息、催收费等名目,收取远高于贷款本息的巨额费用,这实质上就是变相的高利贷[4]。

相当比例的大学生只看重网贷平台借款的方便,忽视借款合同细则,草草签下借款合同,为以后的危机埋下伏笔。例如合同中提及的服务费,表面上看每笔花费不多,实际上是很高的贷款成本;再如有些网贷平台通常还会收取比例为15% ~25%的押金[5]。借款合同签订后所有费用将直接从借款中扣除,导致实际所借款项与申请款项存在出入。超高的逾期还款违约金更是这些平台的杀手锏,在逾期不能还款时,平台会将原有利息连同本金一起计算新的利息,实现利滚利[6]。

(二)还款压力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

本课题组调查发现昆明市高校学生选择网贷的主要原因是方便、快捷、无任何抵押,贷款用途大多都用于购买服装、电子产品等。对于经济不独立的大学生而言,每月由父母提供的生活费有限,一旦需要额外用钱时又不敢找家长要,因此网贷平台成了他们的首选。由于无收入来源,贷款后每月的还款压力如无形的手牵引着学生敏感的神经。大多数学生依靠父母提供的生活费或打工还贷,但这些来源有限,学生往往入不敷出,常常需要以新贷还旧贷,越贷越多。贷款的学生非常害怕东窗事发,被老师和家长发现,精神压力越来越大,严重影响学习和生活,影响身心健康。

(三)暴力逼债危及学生人身安全。

通常,规范的校园网贷平台对于逾期不还款者采取的措施是首先电话、短信提示催款,其次是信贷人员上门催款,最后才是提请法院仲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追回全部或部分欠款。逾期不还款者一旦进入法院仲裁就会对其产生不诚信的信用记录。尽管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征信暂不纳入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但也可作为间接依据,有可能导致借款者以后无法申请信用卡或降低贷款额度。上述方式走的是正常法律程序,不会发生影响大学生如期毕业、牵扯借款学生家长,甚至危及学生人身自由和安全等问题。但实际上,由于我国法制还不健全,行政部门监管不到位,某些不法网贷公司往往剑走偏锋,采取野蛮、非法的催款方式如跟踪、盯梢、胁迫、骚扰、非法拘禁等,甚至极个别采取更为极端的手段,迫使借款者东奔西走,永无宁日,举新债还旧债,从而极大地威胁借款者的人身自由和安全[7]。

四、昆明市高校学生网络贷款风险防范及对策

尽管校园网贷存在诸多问题,但不要因为问题的存在而否定其积极的一面,因此校园网贷宜规范而不应一味棒杀[8]。针对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校园网贷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及结合昆明市高校学生网贷的现状,本课题组认为要防范校园网贷风险的发生,需从两方面入手,一是相关决策部门加强制度建设和行业监管;另一方面是高校需加大学生风险意识教育力度。

(一)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规范校园网贷平台。

首先需明确监管责任方。2016年4月13日,教育部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5号)。该通知特别强调要加大不良网络借贷监管力度,建立实时预警机制和应对处置机制。同时该文还明确了各地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和各银监局等部门要对网络借贷平台的虚假宣传或促销活动等诱骗行为加强监管和风险提示。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和银监局要及时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向本地高校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同时制定完善的应对处置预案,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依法合规处置。

其次,国家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应制定出台可操作性规范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快速高效的投诉及应对处置通道。云南省金融监管部门需完善相应网贷企业的风险评估并进行信息披露,监督网贷平台制定适宜的风控措施,实时监控平台的运营情况以保障校园网贷平台正常、良性发展。具体表现在监管部门及时监管网贷平台对借款人的身份信息、资质、借款用途和还款能力的严格审查,督促平台通过网络与线下相结合提高审核力度,提升平台风控水平。同时要求网贷平台像传统商业银行一样建立内部风控机制,选择的借贷对象应为基本具有偿还能力者且借贷时主动告知借贷者借贷的真实风险包括真实的利率、违约金、滞纳金及服务费等名目。通过披露真实有效的风险信息,及时告知大学生过度借贷可能导致的后果。这一做法既可避免网贷平台产生金融风险,又能警示学生。对信息审核不严的网贷平台,监管部门应依法及时叫停或予以取缔并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出现恶性事件的网贷平台,公安部门应立即立案侦查,依法严办。

最后,针对我国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尚在建设中,还未将互联网金融体系纳入平台数据库这一现状,建议云南省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建立的学生学籍系统,创建统一的校园金融征信系统,对学生的身份信息、信用信息、贷款记录、偿还能力进行第三方评估。所有借贷平台在发放贷款之前需通过该征信系统审核。这样可防范“一人多贷或重复贷”、“假借他人信息贷款”等问题出现。同时,这一系统也有利于各网贷平台间信息交流,提高他们的风控水平。

(二)增强学生风险意识教育。

2016 年9月26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3号)。该文明确要求各地教育工作部门、各高校要对校园网贷进行风险教育,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校园网贷作为高校一种新的借贷模式,自身优缺点都很突出,如何看待这一新生事物,将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需认真对待的一个课题。校园网贷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充,有其存在的必要,但如果运用不当将酿成恶果。因此,昆明市各高校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定期举办专题讲座或报告,使学生掌握一些必要的金融知识,增加学生投资理财的经验,引导学生理性消费;培养学生的信用意识、风险意识、契约精神;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学生传承“勤俭节约”中华传统美德,杜绝炫富性消费。高校辅导员应时时关注学生的网贷动态,及时做好宣传警示和帮扶工作。同时云南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巡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再者,学生家长应协助学校肩负起对孩子的教育工作,引导其合理消费。家长应摒弃“学生上了大学就彻底放手”的观念,应时常与学校取得联系,了解孩子学习生活情况。家长要经常与孩子沟通,帮助孩子及时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结语

总而言之,对待校园网贷这一新兴金融模式需理性看待。它既有方便快捷的魅力,同时又有潜在的风险,全部取缔或是任由其野蛮生长均不是科学对待方案。本文认为应取其长避其短,加大监管规范及教育宣传力度,使其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真正做到服务学生,有益于学生,为和谐的大学校园建设做出贡献。

[1] 庾力,陈继明,王瑱.中国手机银行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J].西部金融,2012,4:13-23.

[2] 郑庆明.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问题及其对策[J].金融经济,2014,11:11-13.

[3] 王芳.高校消费信贷风险控制[J].科技和产业,2016,16(10):130-133.

[4] 黄志敏,熊纬辉.“校园贷”类P2P平台面临的风险隐患及监管对策[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6,3:17-22.

[5] 陈鹏.校园借贷:馅饼还是陷阱[N].光明日报,2016-03-29(6).

[6] 罗红,李金红.网贷平台“抢滩”校园暗藏多少风险[N].光明日报,2016-01-14(6).

[7] 郑庆明.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问题及其对策[J].金融经济,2014,11:11-13.

[8] 江德斌.校园借贷宜规范不应“棒杀”[N].民主与法制日报,2016-08-30(2).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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