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的+就是+N”歧义现象研究

2017-04-26 21:35曹雪凝
青春岁月 2016年23期
关键词:歧义现代汉语语义

【摘要】在现代汉语中,歧义面临的是语言的形式和意义的矛盾这一事实,它反映了现代汉语系统错综复杂和精细微妙之处,研究歧义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笔者发现“V+的+就是+N”这一结构有时会产生歧义,有时又没有歧义。在借鉴前人成果的基础上,笔者试研究“V+的+就是+N”结构的歧义情况。

【关键词】歧义;“V+的+就是+N”结构;句法;语义

近十几年来,中国学者对汉语歧义结构的研究取得了非常显著的研究成果。朱德熙先生(1969)说:“所谓语法歧义指的是句子的多义现象。”(1980)又说:“一种语言语法系统里的错综复杂和精细微妙之处往往在歧义现象里得到反映。因此,分析歧义现象会给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使我们对于语法现象的观察和分析更加深入。”

“V+的+就是+N”是一种歧义结构,如“反对的就是校长”有歧义,其中“反对的”可以指“反对者”,表施事;也可以指“被反对者”,表受事。但是,“反对的就是这件事”没有歧义。因此,深入探讨“V+的+就是+N”结构的歧义现象,有其深刻的意义。

下面,笔者将先对“V+的+就是+N”这一句式本身的一般特点进行分析,指出该结构产生歧义的原因;其次,分别从该句式的V和N 着手,涉及动词配价和名词语义角色这些方面,阐述该结构歧义产生原因;最后,笔者将针对该句式,提出消除歧义的对策。

一、“V+的+就是+N”句式歧义的产生及类型

在“V+的+就是+N”中,“V+的”本身就会产生歧义,其中动词与名词之间的语义关系,促成了该句式的歧义现象。“V+的+就是+N”句式属于语义组合歧义这一类型。“汉语短语的结构关系往往是显性的。然而语义关系则是那些隐藏在显性结构背后的语法结构关系。通常表现为施事一动作、动作一施事、受事一动作、动作一受事等关系。”“V+的+就是+N”句式的歧义主要是由动词和名词的语义关系不同而产生的。例如:

(1)反对的就是校长。

(2)看的就是病人。

(3)扮演的就是一个有名的演员。

(4)表扬的就是领导。

(5)喜欢的就是那个女孩儿。

其中“反对的”可以指动作施事,即发出“反对”这一动作的人;也可以指动作受事,即承受“反对”这一动作的人。同理,“看的”、“扮演的”、“表扬的”、“喜欢的”也都既可以理解为施事,又可以理解为受事。由此,我们能很明确地将这一句式归入语义组合歧义这一类型。然而,按照这种句式造出的句子并非都有歧义。例如:

(6)发明的就是一个青年工人。

(7)关心的就是分数。

(8)反对的就是这件事。

(9)讲的就是这些。

(10)介绍的就是方法。

其中“发明的”只能理解成动作施事,“关心的”、“反对的”、“讲的”和“介绍的”在这些句中只能理解为动作受事。这些句子,表达明确,只有一种意思,并不是像“打的就是你”这个句子一样有两种意思。一个具有潜在歧义结构的句式所造出的句子,有的有歧义,有的无歧义,笔者将深入“V+的+就是+N”这一结构,分别从其中的V和N着手,探讨这一特殊现象的原因,从而更好地把握“V+的+就是+N”这一结构。

二、“V+的+就是+N”中的“V”

“V+的+就是+N”结构歧义的产生主要是动词和名词的语义关系不同造成的。然而,同样的结构,有时是歧义句,有时却是非歧义句,如“打的就是你”有歧义,“打的就是这条狗”没有歧义。笔者将首先从该结构中的“V”入手,深入其中。

1、V的配价

“V+的+就是+N”结构中的“V+的”是能够单独作主宾语来指称事物的,如“喝的”、“想的”。“V+的”形成的“的”字结构能否作主宾语来指称事物,与动词的配价问题有关,关系如下:

第一,由一价动词构成的“V1+的”,其中如果V1的配价成分没有出现,那么就能单独作主宾语来指称事物,它所指称的是V1的配价成分,也即V1所关联的那个名词性词语。例如:

(11)游泳的就是小王。

(12)枯萎了的就是月季花。

例(11)里的“游泳的”在句中作主语,指称 “游泳”的施事。例(12)里“枯萎了的”在句中也作主语,指称 “枯萎”的主体。如果V1的配价成分出现了,就不能单独作主宾语来指称事物。如“小明游泳的”、“那朵栀子花枯萎了的”都说不通。

第二,由二价动词V2构成的“V2+的”,其中如果V2的两个配价成分只有一个出现在“V2+的”里,那么由此构成的“V+的”都能作主宾语来指称事物。比如,“研究”是二价动词,它关联两种名词性词语,一是“研究”的施事,二是“研究”的受事。比如:

(13)研究历史的就是王老师。

(14)王老师研究的就是历史。

例(13)里“研究历史的”作主语,指称“研究”的施事,受事在其中出现。例(14)中“王老师研究的”作主语,指称“研究”的受事,施事在其中出现。如果V2的两个配价成分同时出现,就不能作主宾语指称事物。如“小王设计图稿的”、“他打听消息的”等。

第三,由三价动词V3构成的“V3+的”,只要V3的三个配价成分有一个没有在结构中出现,就能作主宾语来指称事物。如:

(15)不给他钱的也送了一些东西给他。

(16)李明给我的就是一个苹果。

例(15)里“不给他钱的”在句中作主语,指称“给”的施事;例(16)中的“李明给我的”在句中也作主语,指称“给”的受事。

从以上论述得出,“V+的”所形成的“的”字结构能否作主宾语来指称事物,取决于“V+的”里是否缺省V的配价成分,如果缺省,能作主宾语来指称事物;如果没有缺省,就不能作主宾语来指称事物。它所指称的一定是其中V的配價成分。

2、“V+的”的歧义问题

“V+的”在“V+的+就是+N”句式中指称事物的时候,会产生歧义,如“打的就是你”,这就涉及到“V+的”中出现的V的配价成分的数目。由上面例子可以发现,“V+的”有歧义,意味着它一定可以指称动词V的两个配价成分,进一步推断可以得出:

第一,有歧义的“V+的”,其中的V一定是二价动词或三价动词。

第二,“V+的”里所缺省的动词配价成分不止一个。

例子如下:

(17)跑步的就是小丽。

(18)跳舞的就是王阿姨。

(19)a:担心的就是妈妈。

b:我担心的就是妈妈。

(20)a:给的就是你。

b:我给你的就是些衣服。

例(17)、(18)中“V+的”中的“跑步”、“跳舞”是一价动词,“跑步的”、“跳舞的”里只缺省一个动词配价成分,没有歧义,在句中作主语,指称“跑步”、“跳舞”的施事。

例(19)中“V+的”中的“担心”是二价动词。在a句里,“担心的”缺少了两个动词配价成分,既可指“担心妈妈”,也可指“妈妈担心”,有歧义。在b句里,“我担心的”只缺少一个动词配价成分,“我担心的”无歧义,作主语,指称“担心”的受事。

例(20)中“V+的”中的“给”是三价动词。在a句中,“给的”缺少三个动词配价成分,“给”的施事、受事和与事都没有在出现,所以有歧义。在b句里,“我给你的”只缺少一个动词配价成分,“我给你的”无歧义,作主语,指称“给”的受事。

从以上例子可以发现,“V+的”这种“的”字结构作主宾语来指称事物是否有歧义,有很强的规律性。关于这种“的”字结构,已故著名语法学家朱德熙先生提出了一个非常有名的歧义指数公式。这个公式是:

P=n-m

其中,用P来表示这种“的”字结构的歧义指数,由它来说明这种结构能否指称事物,会不会产生歧义;用n来表示V的配价数;用m来表示在“V+的”結构中出现的V配价成分的数目。

当P为零时,“V+的”结构不能作主宾语来指称事物;当P为1时,“V+的”结构可以作主宾语来指称事物,往往没有歧义;当P为2或3时,“V+的”结构能作主宾语来指称事物,而且一般有歧义。

通过以上分析,在“V+的+就是+N”句式中,“V+的”有歧义,是因为其中动词所缺省的配价成分数目不止一个。再来看“打的就是这条狗”这个例子,“打的”有歧义,但例子无歧义,这就需要对“V+的+就是+N”中的“N”进行分析了。

三、“V+的+就是+N”中的“N”

除了以上探讨的V的配价、“V+的”问题之外,最终导致“V+的+就是+N”句式产生歧义,是其中的V和N相互作用的结果,这就涉及到N相对于前面V所扮演的语义角色,即动词性成分与名词性成分的语义关系。在这里,要用到美国语言学家菲尔墨创立的格语法理论,它是由配价理论衍生而来的。配价理论重在说明动词对名词性成分的支配能力这一问题,然而,若要对有价词语的支配能力进行全面的反映,还应该继续描写这些词语和受其支配的从属成分间的语义关系,也就是说,应该揭示出从属于有价词语的各个名词性成分的语义角色,即价质。借助格语法基本理论,我们可以对“V+的+就是+N”结构中“N”的语义角色进行分析。实例如下:

(21)反对的就是王厂长。

(22)惩罚的就是李经理。

(23)猜的就是你。

(24)通知的就是我。

(25)说的就是你。

(26)吃的就是馒头。

(27)看的就是这部电影。

(28)学的就是这本书。

(29)要的就是这个味儿。

(30)记载的就是历史。

在上述这些句子中,例(21)~(25)有歧义,例(26)~(30)没有歧义。例子中的“V+的”结构里“V”所缺省的配价成分都不止一个,都有歧义,“反对的”、“惩罚的”、“猜的”、“通知的”、“说的”、“吃的”、“看的”、“学的”、“要的”和“记载的”都既可指称动作的施事,也可指称动作的受事,两组的不同在于后面名词性成分与动词性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数目不一样。例(21)~(25)中的“王厂长”、“李经理”、“你”和“我”与前面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的语义关系不止一种,既可以是动作行为的发出者,也可以是动作行为的承受者。但是例(26)~(30)中的“馒头”、“这部电影”、“这本书”、“这个味儿”和“历史”与前面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的语义关系只有一种。因此,尽管“V +的”是有歧义的,可以指称多种事物,但其后的N与动词性成分在结构中的语义关系只有一种的话,“V+的+就是+N”就不会产生歧义。又如“反对的就是罢工”、“猜的就是这个谜语”、“关心的就是父母的健康”等这样类似的语言片段都没有歧义。

因此,“V+的+就是+N”里“N”与“V”之间的语义关系数目,也是该结构产生歧义的原因之一。在“V+的”所缺省的动词配价成分不止一个的前提下,其中“N”与“V”的语义关系不止一种,那么该结构就会产生歧义。

四、“V+的+就是+N”句式歧义的消除

前人对“V+的+就是+N”句式歧义产生原因的研究有许多,但很少有针对这一句式提出的歧义消除的方法。笔者就“V+的+就是+N”这一句式,提出相应的歧义消除方法。

第一,通过改变句式、语序或添加语词来消除该句式的歧义。例如:

通知的就是你。→被通知的人就是你。

通知的就是你。→去通知的人就是你。

通过添加被动标记词“被”和动词“去”,可以消除“通知的”所指称的受事和施事这两种语义性质,“通知的就是你”的歧义也就消除了。再如:

喜欢的就是王老师。→同学们喜欢的就是王老师。

喜欢的就是王老师。→喜欢玫瑰花的就是王老师。

打的就是你。→我们要打的就是你。

打的就是你。→打我们的就是你。

第二,语境作为消除歧义的重要手段之一,对“V+的+就是+N”句式内部歧义的消除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例如单独说“开刀的就是我父亲”,既可理解为“我父亲给某人开刀”,也可理解为“某人给我父亲开刀”。但在“开刀的就是我父亲,他技术精湛,您就放心吧!”这句话中,“开刀的就是我父亲”没有歧义,这是由于受到后文语境的制约,在上文中只能理解为“开刀”这个动作的施事。又如单独说“教训的就是他”,既可理解为“他教训某人”,也可理解为“某人教训他”。但是在“你们看,教训的就是他,他还一副嬉皮笑脸、不以为意的样子”这句话中,“教训的就是他”并没有产生歧义,它所表达的意思是“教训他”,受前后文语境的制约,只能理解为“教训”这个动作的受事。所以联系上下文,可以有效排除歧义。

五、结语

本文基于配价理论、“V+的”的指称及歧义指数问题、N的语义角色,对“V+的+就是+N”这一结构的歧义现象进行了分析,对于该句式歧义产生的原因及歧义消除的对策,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V+的+就是+N”中的“V”必须是二价动词或三价动词,同时在“V+的”中所缺省的动词的配价成分不止一个,如此情况下,“V+的”本身可作两种以上解释,这是该结构歧义产生的一个前提条件。

第二,“V+的+就是+N”歧义句式中的“N”與“V”之间构成的语义关系不止一种,并且通常构成的是施事或受事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其中“V+的”与“N”是多对多的关系,在语义选择时必然会产生两种以上的意思,那么“V+的+就是+N”的歧义现象就产生了。

第三,笔者针对“V+的+就是+N”句式歧义的消除,提出了一些方法。主要是通过改变语序、增加词语等变换手段以及借助上下文语境制约,来消除“V+的+就是+N”句式所产生的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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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曹雪凝(1993—),女,汉族,湖北大冶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单位: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主要研究方向: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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