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薇
摘要:《原预算法》对于规范预算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形势在发展和变化,《原预算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因此,《新预算法》的出台势在必行,这标志着我国的现代预算制度又往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本文在提出《新预算法》的出台必要性基础上,具体阐述此次改革的亮点所在。
关键词:新预算法;亮点;原预算法
中图分类号:D912.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6-000208-01
2015年8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了《新预算法》,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从2004年预算法修改启动至今,不难看出《新预算法》来的多么艰难,意义有多么的重大。
一、《新预算法》的改革必要性
《原预算法》自1995年施行以来,我们国家的预算管理得以规范,国家的宏观调控也有所加强,但是,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和改变,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原预算法》显得不够完善,对市场出现的新情况缺乏明确的规定,使得实施出现困难。尤其是预算内容的完整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以及预算执行的规范性等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商榷。此外,近年来我国在推进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预算公开和收支两条线等改革方面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也需要在预算法中加以体现,进而固化成强势的法律依据。
二、《新预算法》的改革亮点
(一)确立全口径预算体系
《新预算法》提出的“全口徑预算”,也就是,纳入预算的范围囊括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取消预算外收入。曾经,诸如行政事业收费,使用国有资产的有偿收入等等是不纳入预算的,我们称之为预算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