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进口货物退换货海关政策探析

2017-05-09 19:24陈丹
速读·下旬 2016年8期
关键词:退换货海关监管货物

摘 要:目前跨境电商业务发展的如火如荼,但退换货难题亟待解决。本文以进口电商货物为例,分析目前海关监管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

关键词:跨境进口;海关监管

中国“互联网+产业”智库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5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8.3万亿元,同比增长36.5%,增幅上升5.1个百分点。其中,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5.4万亿,同比增长28.6%。其中跨境出口交易规模达4.49万亿,跨境进口交易规模达9072亿。跨境电商具有传统商业无法比拟的优势,发展迅速,但电商售后服务环节涉及流程多,跨境电商迅速壮大的同时也面临一系列监管及发展问题,直击消费者的“痛点”。

其中退换货难是困扰跨境电商平台以及消费者的一大难题。除了回邮的国际物流费高昂外,海关监管措施不全面也是主要原因。

一、退换货难涉及的流程及问题分析

目前的进口跨境电商形态有:海外直邮(以亚马逊为代表)、保税备货(天猫国际、唯品会等)、海淘转运等。直邮和保税模式多以B2C为主,海淘转运代购以B2C,C2C为主。其中海淘代购转运的模式在转运公司发货以后基本无退货可能。笔者仅以保税模式和直邮模式进行分析:

保税备货模式。库存与市场均在过内,商品从保税仓出库后,与海关对接资金、信息、物流信息,计税放货。如果退换货,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返回货物重新入仓及税收返还问题。而税收返还的关键节点是货物入仓后否再出库,如果退货则计算退税、如果换货则备案不二次计税。

直邮模式。目前直邮退货在中国有运营实体的,可以将货物在保证二次销售的情况下退还国内分支。在中国没有运营实体的,需要回程寄送。这里关键问题有运费、时效、清关,大致涉及退货邮费问题如何解决,国际运费价格较高,消费者和商家的分摊比例如何确定等。

具体到海关监管,海关主要面临货物重新入保税仓的程序问题以及行邮税的返还问题。若购买时消费者缴纳了海关行邮税,退回税款可操作性如何;退货时如何进行逆向“出口清关”;以及多品类的货物运回到国外清关如何进行等。

二、跨境电商相关法律规定

当前跨境电商的法律体系,主要以国办发[2013]89号、海关总署[2014]56、57号公告及署科函[2014]59号,署加函[2015]58号以及其他部门的一些公告构成。

2013年8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商务部等九个部委聯合制定的《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13]89号), “89号”文从海关监管模式、出口检验、收付汇、跨境支付和税收等方面提出了总体方针和政策。此后,为落实89号文的相关精神,包括税务总局、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外管局等多个部委亦相继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和规定来规范和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从而初步搭建起了我国跨境电商的法规和制度体系。

2014年7月23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56号公告),明确规定了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进行跨境交易的进出境货物、物品范围,企业注册和备案要求,同时明确了监管范围和监管要求,此后海关总署相继下发了57号公告及科技司的相关规章.

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宣布自2016年4月8日起,中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这些公告及规章虽然在海关监管和通关方式改革、检验检疫、税收和结汇支付等方面已具备基本的可操作规范,但仍然存在一些难以完全契合跨境电商发展的弊端。同时,目前的法规都是以部门通知、部门规范的形式发布的,法律位阶较低,同时因为系各部委各自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难免存在内容互相冲突或不一致的情况.

上述法规均未涉及退换货问题。目前可循的退换货可依据的上位法为工商总局公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1)消费者定作的。

(2)鲜活易腐的。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这一办法使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获得支持,但在跨境电商适用上仍存在执行难及境外交易适用主体的问题。

三、在现有政策下如何改进退货模式

目前保税进口跨境电商运营过程中,部分规范的电商平台消费者退回货物基本堆存在保税仓库,难以完成二次出仓,也有少部分不规范的平台以次充好二次销售。据亚马逊美国直邮中国的物流服务商介绍,目前直邮业务的退货模式基本是以平台直接退款放弃货物为主,有消费者购买了该网站的化妆品,恰巧到货时其中一瓶运输过程中破损,消费者只需向境外网站提交国内邮局开具的货物破损证明即可对整票货物全部退款,境外电商平台放弃了剩余货物的所有权。这也反映了退换货难以及电商平台的无奈,而消费者更面临索赔难,退换难的实际困扰。针对退换货难涉及的运费、流程等问题,建议如下:

一是成立一个专门为跨境电商直邮提供退货的退货公司,揽全国跨境电商产生的退货单,统一进行退货,摊低成本,获得更好的货运时效和价格。

二是借鉴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电商网站在收件箱内放置退换货单做法,凭退换货单,统一退换货。

三是将退货或者换货引入二手交易平台,在法规允许范围内标明瑕疵销售或借鉴境外电商销售的“开箱版”等模式,在国内消化。

四是梳理海关监管流程,简化货物二次入仓及行邮税返还手续,降低执法成本。

参考文献:

[1]陈飞汀.《海关邮递监管模式初探:基于新公共服务的视角》

[2]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

作者简介:

陈丹(1981~)女,山东威海,威海职业学院讲师,硕士学位,研究方向: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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