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问题初探

2017-05-19 15:29周凯华玛尼亚·麦达尼亚提
新西部·中旬刊 2017年4期
关键词:资助少数民族西藏

周凯华?玛尼亚·麦达尼亚提

【摘 要】 文章分析了部分高校对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管理政策的利弊,有针对性地提出高校对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的相关建议:健全资助政策,确保公平性、合理性;构建“学习共同体”,制定科学考核机制;以特色活动为载体,增进不同民族学生之间的相互理解。

【关键词】 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

一、目前高校教育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各高校针对民族生设立的一系列制度,直接目的是减轻民族生的生活负担和思想负担,为学校管理减少阻力,根本目的在于提升民族生的综合素质,为边疆地区输送合格的高质量人才,然而在教育管理实践中,部分政策存在异化、不合理甚至适得其反的现象,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1、资助政策不合理

(1)缺乏必要审核机制,部分民族生谎报家庭经济情况。从对H大学某辅导员的访谈中得知,由于来自新疆、西藏的少数民族学生大多家庭经济基础较差,因此其申请资助项目时一般均会予以通过。但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边疆地区人民的生活条件也在不断改善,部分民族生已经不符合资助的条件,但仍旧会按照家长的意见申报资助项目。家庭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位,是人生中最早接触的环境,是人们成长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生活场所和思想形成的重要条件之一。据辅导员和普通汉族学生反映,接受资助的民族生中,穿名牌衣物,用名牌手机,花销大手大脚的不在少数。由于高校在考虑资助资格时缺乏必要的审核机制,难以对民族生的真实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致使资助政策失去了原本之义。

(2)多数资助项目简单直接,难以起到激励作用。高校设立资助项目的目的是为了减轻民族生的经济负担,从而保障其基本的生活条件,激励其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但就现有的资助政策来看,大多着眼于资助金额的多寡,而非激励效果的实现。诚然,对于家庭经济情况较为困难的学生来讲,直接予以物质上的补助可以直接改善其生活状况,但“授之于鱼不如授之以渔”,长期提供金钱上的直接补助,难免会使部分民族生产生依赖心理。由于资助项目实施之后缺乏必要的引导机制,而民族生从家乡来到内地,文化观念会受到一定冲击,可能在得到较多的物质补助后会滋生享乐主义思想,不思进取,使资助政策难以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尽管以华东师范大学为代表的部分高校注重勤工助学中心优先安排包括藏族学生在内的少数民族学生上岗,为学生创造与社会交往机会,培养正确的消费观,但多数高校仍旧忽略对资助项目的配套政策的制定,重物质补助轻思想指導,使得资助项目的作用仅仅停留在改善民族生基本生活条件的层面。

2、免修部分课程和降低考核标准存在争议

“民族生有着深刻的特殊性,大部分来自边远的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些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相对落后,教育水平相对较低,大部分学生是通过降分录取的照顾性政策而跨入校门的,这就客观上造成民族高校的生源整体质量普遍偏低的事实。”因此,《H大学少数民族学生修课补充细则》中规定,少数民族学生可免修部分课程,课程免修按先选课后申请的流程进行,每学期申请免修的课程不超过2门。

尽管此项规定可以直接减轻民族生的学习负担,但在实践中也引起了一定的负面作用。据某辅导员表示:“其他同学在教室上课,免修的民族生在寝室睡觉,我觉得不太合适”,可见,民族生并未充分利用课程免修带来的时间资本和精力资本。调查中亦有60%的汉族学生认为民族生不应该免修部分课程。而降低课程考核标准更是争议颇多,接受访谈的辅导员和学生纷纷表示,可以在平时对民族生的课程教育中予以倾斜,甚至酌情提高其平时成绩,但直接在最终考核时降低分数标准不太合适。如将60分及格降为40分及格,这一明显的差异不仅会使民族生不自觉的降低对自身的标准,而且会引发部分汉族学生的不满,在接受问卷调查的汉族学生中,有72.46%的人认为不应对民族生在学业考核方面降低标准。

3、日常管理需进一步完善

(1)过多“区别对待”,引发民族生的抵触心理。由于民族生和汉族生在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外形外貌等方面均有很大不同,且民族生的数量占比较小,因此多数高校会采取一定的“区别对待”制度,以达到针对性的教育效果。此外,“鉴于西方敌对势力向来将民族地区作为分化、瓦解我国国家政权的主要场所,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虔诚的宗教信仰和忠厚直爽的性格,不断地在民族地区制造不稳定因素。当地群众有时被他们的卑劣行为所蒙骗,给民族地区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带来一定威胁。”因此部分高校针对民族生实行“定期个别谈话”制度,规定辅导员每个月甚至每周必须找民族生进行一次单独谈话,考察其思想动态,上交谈话报告。然而过多的“特殊照顾”反而会适得其反,在不知不觉中形成“贴标签”的现象。据辅导员反映有民族生曾经直接提问为什么要经常性谈话,自身与汉族学生有何不同?因此,在日常管理方面对民族生和汉族生应做到“一视同仁”,弱化差异,增强民族生的心理认同感。

(2)民族生与汉族生间存在隔阂,难以融入。从上图调查结果可看出,有约42%的人对民族生的印象偏好,近60%的人习惯民族生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但只有约15%的人与民族生相处起来感觉很轻松,和实现无障碍交流。可见虽然有着良好印象,但是在实际相处中却因为种种因素的限制不尽如人意。民族生之间有着地域文化、宗教信仰的天然认同,因此不同年级的也会打成一片,非常团结。这些非正式组织一方面满足了民族生的心理认同需求,帮助其尽快适应新环境,另一方面也容易形成“小团体”现象,使民族生自然而然的失去与汉族生接触的必要性。而汉族学生出于对民族生宗教信仰的神秘感,以及语言沟通的障碍,多数会对其敬而远之。据调查显示,有60.51%的汉族学生认为对民族生不太关心,认为对民族生比较认同的只有22.1%。

二、高校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的相关建议

1、健全资助政策,确保公平性、合理性

(1)有区别地进行资助。“高校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来自西部欠发达地区,总体上经济条件较差,但是不同家庭、不同区域之间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应该有区别地进行资助。”一方面,要从制度上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等级认定标准。通过特定标准,每一个个体被评定为符合自身经济情况的等级,领取不同的资助。另外一方面,要建立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不同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学校生源的具体构成情况,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资助比例。在本课题小组的研究过程中就发现新疆籍与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有显著差异,相应的资助力度与范围也应该有所差异。

(2)规范资助申请程序,落实审核、公示环节。按照少数民族学生专项补助评定的有关通知要求,内地高校专项补助的申请、评定、公示、发放等环节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但由于诸多因素,部分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在申请相关资助时未能如实申报,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家庭情况真正贫困学生的利益。因此有必要规范资助的申请程序,落实审核、公示等环节。在审核环节,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抽样核实学生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在公示环节,在尊重申请人隐私权的同时要充分保障其他同学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班级同学的意见可纳为重要评选依据。只有规范资助项目的运行程序,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保障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健康成长、成才。

(3)发挥资助政策的正面激励作用。高校针对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的资助政策侧重于直接物质补助的特点往往会滋生学生的依赖心理,要以形式多样的资助方式取代单一的经济资助模式,开展更多的针对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的资助活动,以经济资助为手段,以知识和能力资助为目的,以心理资助为保障。让贫困生通过在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社会实践的过程中锻炼能力、增强自信、提高人际交往能力。

2、构建“学习共同体”,制定科学考核机制

(1)发挥“多元主体”互助作用促学习。在针对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的问卷中有涉及到“在大学学习生活中,对您有帮助的因素有哪些,请按重要性打分”的问题,其中“老乡学长学姐的帮助”和“老乡同龄伙伴的帮助”重要性打分最高,辅导员的帮助、任课老师的帮助、其他学长学姐的帮助、年级其他同学的帮助重要性依次下降。这启示我们,在促进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时要充分发挥老乡学长学姐和同龄伙伴的积极作用,同时也应该注重学校里其他相关主体作用的发挥,比如说任课老师和年级优秀同学的作用,可定期开展学习帮扶活动,对学习成绩差、补考、留级的学生专门开设少数民族学生重修班等等。

(2)“特殊照顾”与严格管理相结合。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基础较差,对难度较大的课程降低考核标准是必要之举。但是标准的设定并不简单,在课程难度与学生基础、学习能力之间要达到有机协调,既要使学生的课业负担不至于过重,又要注重保持其學习积极性,可以在借鉴相关高校的成功做法中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特殊政策”。

目前内地大多数高校都对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专门制定了及格分数线,使部分学生产生了懒惰心理,此类学生应区别对待。比如说,针对山区、偏远地区母语非汉语的维吾尔、哈萨克、藏、乌孜别克、柯尔克孜等少数民族学生制定的学业政策应该更为宽松。而对回族、满族等新疆少数民族学生,他们的母语本身是汉语,接受教育的基础较好则应区别对待或者逐步取消专门分数线的过分照顾。

3、以特色活动为载体,增进不同民族学生之间的相互理解

(1)加强人文关怀,关注心理健康。要把握好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特有的思维方式和心理活动规律,尊重他们传统的精神追求和分析认识问题的思维标准。学院或班级可定期举行心理知识讲座,学校心理办要对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的心理困惑提供及时的心理援助,并形成一种机制。充分发挥高校辅导员和班团干部的疏导作用,尊重、关心、爱护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在沟通交流中体现人情味、亲切感,杜绝“贴标签”行为。

(2)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活动。“文化人类学家认为,人们习惯的行为,受其文化背景的影响。教育与文化是错综复杂交叉的,教育受到文化的制约和影响。学校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其生存与发展都离不开文化。校园文化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构成学校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要鼓励民族生踊跃参与集体活动。在对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的问卷调查中发现,在对学校活动类型的倾向性方面,73.7%的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更倾向于参与全校性的,仅有15.8%新疆籍少数民族的学生更倾向于参与单独为少数民族学生举办的;而仅有29.4%的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更倾向于参与全校性的,更倾向于参与单独为少数民族学生举办的占比为35.3%;要把全校性活动与民族特色活动有机结合。一方面,让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在各种有益的活动中与其他同学广泛接触,互相了解,增进友谊,并在活动中展示自我,品尝成功,体验自我存在的价值,树立坚强的自信心。另一方面,要在校园文化建设中体现少数民族文化的内容。如结合新疆、西藏地区少数民族的文学、艺术、历史、工艺等,结合少数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等进行教育,使之在校园内外广为传播和交流,真正体现独特的民族特色。

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是高校的重要使命,也是国家促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随着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全面发展,当地民族教育的社会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少数民族学生就业的竞争也更加复杂激烈。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我国各大高校不仅需要注重对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的人文关怀,也需要改革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的体制与机制,通过对现行培养民族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进行认真分析,明确各项少数民族培养计划的战略定位,从而进行高校内部治理工作特别是要确保教学质量,来实现高校为民族地区选拔优秀人才、培养有特长技能优秀人才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 孔庆祝主编,少数民族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研究[M].甘肃人民出版社,2004.27.

[2] 杨聪编著,中国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特征及成才之路[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48.

[3] 周晶,周玉琴.试析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及完善策略[J].青海民族研究,2013(3).

【作者简介】

周凯华,男,河南沁阳人,湖南大学法学院2013级本科生.

玛尼亚·麦达尼亚提,女,新疆富蕴人,湖南大学法学院2013级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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