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非事业编制员工入会及维权工作研究

2017-05-19 07:10袁惠芬
理论观察 2017年4期
关键词:维权职工高校

袁惠芬

摘 要:非事业编制人员是高校教职员工中特殊的组成部分,在高校工作环境不断变化的新时期,充分发挥工会干部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探索非在编人员入会组织及管理模式,有效提升其归属感与凝聚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辟多种经费渠道,充分维护非在编人员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工会组织的全覆盖,是当前高校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1

关键词:高校;非事业编制;职工;管理;维权

中图分类号:D4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7)04 — 0118 — 03

当前,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进程不断深入,高校用工结构的变化,非事业编制在职员工已成为促进高校发展重要的人力资源群体,其队伍人数在高校在职员工中已占到相当的比例。所谓非事业编制员工(以下简称“非在编人员”)是指不被列入学校正式事业编制,按照聘任合同制方式被管理的劳務人员,包括临时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安排的人员。非在编人员在高校分布较广,主要集中于后勤、管理和产业等服务保障部门。作为高校相对弱势的群体,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既是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需要,同时也是促进高校后勤改革发展和学校稳定的需要。高校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群体团体部门,在高校工作环境、对象不断变化的改革发展机遇期,努力探索非在编人员入会和维权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建立健全与高校用工性质多样性、用工模式多元化相适应的新机制、新办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课题,这对于进一步增强工会工作的凝聚力,对于加快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和谐校园建设,开创高校工会工作新局面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高校非在编人员的构成及入会、维权工作的困境

1.非在编人员的构成状况及主要特征

非在编人员是高校人事改革与后勤社会化发展的产物,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和高校规模的扩大,非在编人员人数越来越多,已成为高校教职员工中一支重要的力量。目前来看,其构成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受聘大学生及后勤服务骨干。这部分人员一般具有良好的素质和专业技能,收入待遇在非在编人员中相对较高。主要分布在高校的行政管理、实验技术、以及后勤部门的技术与管理等岗位。

二是内聘及外聘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后勤、校企、安保等部门,主要从事餐饮、保卫、物业、保洁、宿管等工作,受到学历和专业技能的限制,这部分人员一般收入较低,工作环境欠佳,流动性较大。

三是下岗及退休再聘用职工。其中既有因为企业下岗或退休原因,被高校各部门临时聘用的员工,也包括与学校签订具有一定年限劳动合同,本校或外校退休返聘的高职称教师或专家。这类员工一般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和法制观念,维权意识较强,但由于自身年龄原因,往往缺乏对单位的认同感和主人翁意识。

2.非在编人员入会及维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不少非在编人员对于高校工会组织的维权作用与职责缺少应有的认识,而“编制外”的尴尬身份也往往让其对所在高校缺乏充分的认同感与归属感,组织纪律观念相对淡漠。同时,部分工会干部在履行维权职能时,缺乏宽广的视野,未能给予非在编人员应有的关注,事实上,从维权对象来看,困难教职工与非在编人员都是工会最需要帮扶的对象,旗帜鲜明的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恰如其分地做好“雪中送炭”的工作,也是工会组织群众性要求的充分体现。

第二,利益分配面临障碍。一直以来,高校非在编人员无论在管理形式,还是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权益等方面,与在编人员普遍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同岗不同薪,同工不同酬等问题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非在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容易使他们产生强大的心理落差,由此,劳动关系松散易变、劳动纠纷复杂多发成为常态;与此同时,非在编人员在民主管理、政治权利、利益诉求等方面依然缺乏相应的话语权,诉求渠道不够畅通、维权的基础相对薄弱等问题依然较为突出。

第三,实际操作存在困难。高校非在编人员数量较大,流动性强,构成成分及从业性质复杂,劳动关系不稳定,入会后确实会给管理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难。除了管理上的难度,经费问题也较为棘手,一般来说,高校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包括会费收入(工会会员依法按时缴纳的会费)与行政拨缴经费(主要为高校行政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拨缴经费及补助款项)。目前来看,鉴于人员的稳定性以及缴费标准、方式等问题,对高校非在编人员按时统一收取会费存在一定困难;另一方面,由于行政拨缴额度十分有限,确保非在编人员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会员福利缺乏充足的经费支持。此外,部分高校非在编人员在聘用、培训、考核、续聘、奖惩、参与单位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仍不够完善,相关配套机制滞后,为其入会及维权也带来一定的阻碍,权利保障在实践层面上显得困难重重。

二、非在编人员权益维护的基本内容

对于广大高校非在编人员来说,加入工会组织是手段,维权自身合法权益才是主要目的,与其他产业相比,高校非在编人员在权益维护上有一定的特殊性,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与劳动权益

这是非在编人员最基本,也是最关注的权利。包括享受《劳动法》中规定的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的权利、社会保险与福利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以及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等。工会应当依法代表非在编人员积极维护其权利,畅通其利益诉求渠道,并督促用工部门及时、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监督用工部门诚实履行落实《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同时,需进一步完善、规范非在编人员各项劳动用工制度及管理细则,减少劳动纠纷,杜绝不必要的矛盾。对于劳务派遣人员,工会应努力将同工同酬原则落实纳入到其部门或行业集体协商当中,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提升其话语权。

2.民主与政治权益

包括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权利。具体表现为依法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利、依法加入党团组织及参加组织活动等民主权利。特别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它既是当前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劳动者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维护政治权利的主要途径。在《工会法》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中,都明确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与其他形式保障职工参与民主政治的权利,非在编人员作为高校劳动者群体的重要力量,理应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民主权利。目前来看,我国已经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来保障教职工行使参与高校管理的各项权利,由此,在参照《宪法》、《劳动法》、和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非在编人员行使民主权利的具体原则、方法和内容, 充分满足其政治权利诉求,也是其权益维护的重要方面。

3.精神与文化权益

随着社会物质经济条件的不断提高,劳动者对于精神文化的需求也日益增强。不断满足包括非在编人员在内的广大教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维护其精神文化权益,是提升教职员工对高校认同感与向心力,稳定职工队伍,推动高校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非在编人员的精神文化权益主要是保障劳动者的学习权、发展权。首先,工会要协助督促高校行政部门及相关用人单位因地制宜地为非在编人员营造良好的劳动环境,为他们的技能培训、文化学习等职业发展与规划创造有利条件,努力提高非在编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文化技术水平;其次,在紧张的工作之余,还应该积极组织非在编人员参加各级各类文体娱乐活动,增进其身心健康;此外,还可以通过“员工小家”等平台的搭建,给予非在编人员一定的人本关怀,淡化其身份意识,从而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创建良好的氛围。

4.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在非在编人员队伍中,女职工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保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积极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和优势,在高校工会维权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宪法》、《劳动法》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对于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特别是规定了在女职工“三期”(即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位不能随意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如果合同期限与女职工“三期”时间重叠,则合同应自动顺延至“三期”期满;用人单位不能以岗位人满等理由拒绝为“三期”期满女职工安排工作;不仅如此,還应从人性关怀的视角,为处于“三期”的女职工减轻负担,在岗位安排上也应予以适当照顾。由此,对于因损害女职工的正当权益,或因“三期”内女职工的生育福利、工资待遇、岗位安排以及合同解除等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工会需主动开展工作,立足维权职能,协同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代表女职工维护其特殊权益。

三、非事业编制人员入会及有效维权策略

1.重视工会宣传工作,提高非在编人员入会的意识和认同感

宣传引导是高校工会组织树立良好形象,增进与会员群众之间信息交流、情感沟通的有效途径,在新媒体时代,工会既可以充分利用快捷方便的微信、微博、QQ、飞信等技术媒介平台,也可以选择传统的刊物、宣传窗、意见箱等传播方式,积极围绕学校的改革发展、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重点以及服务包括非在编人员在内的教职员工展开宣传引导工作。首次,要让非在编人员全面了解工会组织的性质、职能和作用,明白入会对其自身维权的意义和作用,以提高他们入会的积极性,同时也要对在编教职工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重点宣传吸纳非在编人员入会的重要性,以解除他们的顾虑,避免矛盾误会。其次,工会还需要主动深入非在编人员之中,及时了解他们关心的问题,有效帮助他们解决面临的现实困难,使其树立主人翁意识,能自觉把个人的利益融入到集体利益、学校的发展当中,从而进一步提升高校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探索非在编人员工会组织及管理模式

高校工会组织要在与各级党组织、行政组织,总工会以及上下级工会沟通协调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展开充分调研,科学设计非在编人员入会的组织方式、管理方法,将非在编人员入会工作纳入规范的轨道。首先,要根据高校用人部门、工会组织体系的实际情况和非在编人员的利益需求,灵活多样地把握其入会模式,如可以单独为他们设置分工会组织,也可以让其加入已有的二级行政部门分工会;对于人数特别多的后勤部门,还可以根据其从业岗位、利益需求等,分门别类地设立工会小组,确立不同的管理办法与组织内容;其次,针对非在编人员流动性强的困难,可以探索对其实行会籍管理制度,建立完备的会员信息管理数据库,实时更新并实现信息共享;此外,还应该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细则,通过规范性的文件,为非在编人员提供完备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和矛盾化解机制,以期实现对其的科学管理和有效服务。

3.开辟多种经费渠道,切实保护非在编人员的合法权益

高校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会员的服务和活动的开展。包括会员维权、教育培训、文体活动,困难补助,集体福利,资本性支出等等,充足的经费是保障非在编人员入会后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权益的必要前提。积极开辟多种经费收入渠道,破解经费紧张难题,一是要抓住机遇,竭力争取党政在资金政策等方面对非在编人员入会的支持;二是要大力推进工会企事业的发展与改革,尤其是在后勤集团的经营与资产发展方面,要不断创新机制,通过充分挖掘、优化自主经营资源、深化管理机制改革等途径来加大增收创收力度;此外,还要加强领导,健全工会资产责任制,在落实监管效能的前提下,通过合理投资、接受捐赠、赞助等方式来积极开辟经费渠道,力求非在编人员权益的最大化,努力实现工会组织的全覆盖。

4.发挥工会干部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推动非在编人员入会工作制度化、法治化

推动高校非在编人员入会及维权工作的顺利进行,还需要工会干部以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为抓手,在学校与非在编人员之间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彰显“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劳动者服务”的人格力量。首先,工会干部要认真学习《工会法》、《劳动法》等基本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与民主意识,提升组织协调能力,妥善处理协调好各方关系,并借助、整合多方资源,形成“党委、行政领导,各方配合、工会组织、职工参与”的维权合力,实现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当好非在编职工的“服务者”与“协调者”,不仅能做到“维权有力”、“维权有据”、更能突出“维权有方”、“维权有效”;其次,工会干部还应主动取经,借鉴其他高校在非在编人员管理服务方面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在调查研究与听取各方合理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为学校相关部门与上级部门出台政策和文件献计献策,全方位地解决好非在编人员入会、维权问题,提升非在编人员的归属感和凝聚力,不断为高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凝聚正能量。

〔参 考 文 献〕

〔1〕段然,王中秋.浅议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权益维护的内涵及途径革〔J〕.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3).

〔2〕成晓,余闯.论高校工会对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机制创新〔J〕.中国职工教育,2014,(14).

〔责任编辑:陈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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