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协商实践发展困境及对策探究

2017-05-19 07:15王聪颖徐雷
新西部·中旬刊 2017年1期
关键词:协商民主困境对策

王聪颖+徐雷

【摘 要】 本文分析了中国社会协商实践现状以及发展困境,提出了中国社会协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对策:构建中国特色社会协商理论;提高民众政治参与的素养与能力;发挥人民团体力量。

【关键词】 社会协商;协商民主;困境;对策

一、中国社会协商实践现状

中国社会协商理论发端于十三大以后,学界通过对“社会协商对话”概念、价值、功能、原则的解析,推动了“社会协商对话”的制度化发展。直到十八大,随着协商民主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在新形势下,学界对社会协商的发展有更深的见解。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社会协商实践迅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步入正轨,社会协商实践随之发展。首先,在新形势下,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广大民众更加关心国家的命运和前途,乐于直抒胸臆,表达诉求,各人民团体也纷纷成立,社会协商为其提供了表达意见的渠道。其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思想指导,使党和政府直面中国的政治与社会结构变迁,对变迁带来的挑战进行体制的适应性转变。各地也开始探索协商对话形式,有的地方设立了市长接待日、县长接待日,有的地方设置了市长电话,有的地方建立了咨询机构。这些形式的出现,有助于促进领导机关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有助于提高行政机构的工作效率。

党的十四大、十五大都重视民意表达和民主决策,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强调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随着我国社会协商实践不断深入,群众自治组织和人民团体的作用凸显出来,开创了一些具有启发意义的实践形式,例如浙江省温岭市的民主恳谈会,上海社区街道的市民评议会、社区议事会和市民论坛,彭州市葛仙山镇社会协商对话会,某些特定领域开展的民主听证会,运用互联网技术的网络问政等,这些实践形式推动了中国社会协商实践向前发展。

二、中国社会协商实践发展困境

中国社会协商实践发展至今,虽然有一定进步,但受诸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社会协商实践障碍重重。深入分析中国社会协商实践发展的困境,可以有助于解决在实践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1、价值困境

共同价值是社会协商的基础。公民对利益和价值的需求是不同的,每个人对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的理解也是千差万别,全体民众通过理性讨论能否达成共同价值,价值分歧和利益冲突能否通过平等、理性的协商得到解决。承认共同价值的存在,实现共同价值、维护共同利益的方式上能否发成一致。对于以上所列的价值困境,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

第一,社会协商的主体理性认知不够。在社会协商理论预设里,社会协商的主体都具有充分的理性认知和较强的协商能力,这是社会协商实践顺利开展的前提之一。中国社会协商实践中,不同公民对社会协商制度的理性认知和对讨论的公共事务的熟悉程度存在很大差异性,直接影响着社会协商实践的效果与作用。

第二,共同价值的薄弱。共同价值的缺乏会导致社会协商缺乏有效沟通的价值平台。社会协商需要正确的导向去引导利益的融合共生。如果缺乏共同价值准则来约束协商行为,最后虽形成了一定的共识,也难以获得整个社会的认同与包容。这样带来的后果不仅决策执行效率低下,还可能使矛盾潜在集聚或者进一步激化矛盾。

2、平等困境

社会协商理论认为所有利益相关者都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协商活动,理性、平等的沟通讨论,尽情表达态度,最终实现利益分歧的说服或转变,并形成社会共识。在社会协商实践中,有两种平等困境。

第一种是普通公民与社会精英之间的平等困境。虽然公民有机会参与到协商活动中,但因信息的不对称和能力的限制,他们通常缺乏表明主张的理性知识和沟通技巧,因此无法平等地与具备社会资源和沟通优势的社会精英展开协商,普通公民的看法不能对其他人产生实质性作用,扭曲社会协商效果。社会协商实践中虽然会兼顾大多数人的诉求和价值,但这种兼顾很有限,与其应该取得的利益要求存在不小的差距。

第二种是公民与政府机关之间的平等困境。社会协商理论强调协商主体之间平等,但是在实践中,政府机关处于领导地位,两者之间无法做到真正的地位平等。那么在社会协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普通民众揣摩政府机关的意图和态度来表达观点。

所以,普通公民虽然参与了社会协商活动,却无法充分、平等地表达看法,可能会被动默认社会精英和政府机关的公共决策,接受既不利于自己又不合理的協商结果。

3、程序困境

社会协商要求的程序很难实施。民主不但是包含其价值层面的实质性问题,更是需要解决其操作层面的程序性问题。在理论模式中,公民需要按照制定好的程序参与协商讨论,理性地表达观点,在规范好的制度框架下充分地协商,共同做出具有集体约束力的公共决策。但是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协商实践却很难做到程序完美,协商程序目前尚缺乏更加合理的规划,社会协商程序的完美设计是一个很难实现的愿望,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第一,程序排斥导致社会协商包容性不足。现实生活中,社会协商通常是政府制定协商议程,民众只能够被动参与或象征性参与。公民个人很难改变不公正的协商程序,也几乎没有机会参与制定社会协商规则的制定。协商程序的不科学、不民主会导致民众参与社会协商积极性降低,以及民众偏好表达的相对被剥夺,当在这种情况下,民众对社会协商的程序提出异议,却没有途径去修改或重新讨论协商程序的科学性,社会协商可能走向更加极端的结果。

第二,社会协商存在“程序断裂”现象。协商民主是一种程序性民主,但是程序制定不合理,导致出现程序之间衔接不上,已经制定出来的社会协商的程序规定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具体表现为过于笼统,缺乏具体的做法,致使协商程序的规范性和约束性不强,存在“程序断裂”现象。例如,在社会协商准备环节中,有时意见收集时间比较短,导致无法在社会协商活动前对协商议题展开充分调研,影响协商质量;在协商反馈阶段,有的缺乏反馈程序,对民众或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采纳情况不清。

4、效益成本

社会协商成本较高。具体而言,社会协商的成本包括社会协商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财物成本。社会协商的人力成本包括组织协商和参加协商所需的人力成本。这两部分的人力成本会随着社会协商组织规模的扩大,所需要投入的人力也会不断增加,人力成本的巨大投入必然会影响社会协商的效果。社会协商的财物成本包括组织协商的物质耗费和对协商参与者的经济补偿。一般包括专家劳务费、人员培训费、场地租赁费以及材料印刷费等,这些财物的巨大投入也会对协商带来影响。

这些成本的不合理消耗,使社会协商活动达不到理想的效果。例如浙江温岭的民主恳谈会,开展一次的花费数千元到上万元不等。对于中国其他地区来说,社会协商成本过高不但影响当地政府开展社会协商活动的热情,还会增加当地政府的压力,因此,社会协商成本的控制在很大程度上会制约社会协商的实践进程。

三、中国社会协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对策

中国社会协商理论与实践都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社会协商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管从理论方面还是实践方面,社会协商还存在诸如以上所述的种种问题。中国发展社会协商是要把协商的理念从国家层面拓展到社会生活领域,所以,社会协商发展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仍需要继续探索中国社会协商的未来。

1、构建中国特色社会协商理论

要深入开展中国社会协商,就必须构建中国的社会协商理论话语体系。主要包括創新社会协商的理论基础,扩大社会协商的主体与内容,提高民众政治参与的能力与素养。通过社会协商理论体系的完善,推动社会协商的进一步发展。在社会建设的新时期,社会协商的作用越来越突出,需要社会协商理论作为支撑指导实践向更深处发展,创新发展社会协商理论体系迫在眉睫。

中国社会协商理论不仅以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作为理论基础,还有选择的吸收部分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和社会治理理论作为研究社会协商的理论来源。同时,我们不能忽略中国传统协商思想对今天社会协商理论研究的学术价值和意义。完善社会协商理论基础,不仅从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和中国传统协商文化中寻找突破,要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

2、提高民众政治参与的素养与能力

今天的中国,正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紧要关头,同时又面临着极其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中国民众更应该自觉地积极投入到这一历史洪流之中,以自身的勤勉,不懈的努力,贡献绵薄之力,从对国家、民族的热爱出发,对政治和社会的诸多问题予以协商、建议、批评。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提高民众政治参与的素养与能力。

首先,加强对公民的政治教育,增强公民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主体意识。在社会转型时期,各种意识交织并存,并对我国公民的主体意识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一部分公民所具有的是一种被动、附庸意识,而失去了主体意识,就有可能意识不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从而导致缺乏公民权利观念,对政治不感兴趣。

其次,加强对公民政治参与的引导。为民众政治参与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民众参与社会协商的长效机制。加强社会协商的制度化,把我国迅速发展起来的政治参与纳入制度化的轨道。只有制度化,才能使民众政治参与常态化、规范化,实现对公权力的监督,实现社会的和谐透明,提高民众有序参与政治活动的能力。

3、发挥人民团体力量

发展人民团体建设迫在眉睫。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强调要做好群众的协商工作,更好组织和代表所联系群众参与公共事务,有效反映群众意愿和利益诉求,发挥人民团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建立完善人民团体参与各渠道协商的工作机制。在我国人民团体是各个阶层、各个职业的群众组织,代表不同群体的利益和声音,然而人民团体的力量在社会协商活动中发挥的作用比较弱。为了推动社会协商进一步发展,要发挥人民团体力量。

人民团体要完善直接联系民众的工作机制,对所联系的民众提出的利益问题进行社会协商。拓宽人民团体联系民众的渠道,把联系服务新兴群体纳入工作范围。努力发挥对相关领域的联系服务引领作用,成为民众信任的社会组织,以及民众与政府沟通交流的平台。

【参考文献】

[1] 罗振建,林华山.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J].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02.73-81.

[2][3] 阎孟伟.协商民主中的社会协商[J].社会科学,2014.10.12-19.

[4] 杨弘,张等文.中国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现实形态与发展路径[J].理论探讨,2011.06.34-37.

[5] 王洪树.社会协商:中国的内生缘起与理论探索[J].探索,2015.01.45-51.

[6] 阎孟伟.社会协商与社会治理[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05.6-12.

[7] 赵志宇.当代中国社会协商对话:要素、特征与功能[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01.65-69.

【作者简介】

王聪颖(1991.5-)女,汉族,河南禹州人,硕士研究生在读,政治学理论专业,研究方向:中国政治制度.

徐 雷(1992.6-)男,汉族,江苏宿迁人,硕士研究生在读,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方向:共享经济学.

猜你喜欢
协商民主困境对策
提高中小学音乐欣赏教学质量对策探讨
“深度伪造”中个人隐私的保护:风险与对策
跟踪导练(一)
走,找对策去!
我国货币错配的现状及对策
新时期乡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中的协商民主问题探究
协商民主与政治协商
政治生态视域下我国政协协商民主的创新对策探讨
我国传统政治文化与协商民主制度的互动关系探析
安吉拉·默克尔能否解救欧洲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