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国际避税措施研究

2017-05-24 22:24肖熊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6期
关键词:价格法跨国纳税人

摘 要:随着国际经济贸易规模和范围小断扩大,越来越多的跨国纳税人都在研究有关国家税收法律制度的缺陷所在,进而利用各国税收政策上的种种差异,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逃避税收或减轻税负的目的。笔者在查阅书籍之后对国际避税的进行了分析,总结国际避税带来的主要危害,归纳了目前在中国存在的国际避税类型,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国际避税;反避税

国际避税,是避税活动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和发展,它一般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某种形式上并不违法的方式,减少或规避其就跨国征税对象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跨国纳税人作为一个单独的经济实体,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国际避税产生的主观原因。而各国的税收制度差异、税收征管水平小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等系列反映在税收管辖权方面的因素以及纳税人所而臨的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是国际避税存在的客观原因。

一、国际避税的危害

在跨国纳税人实施国际避税行为时,纳税人的目的通常不是减轻其在某一个国家的税收负担,而是减轻来自世界各地的总体税负。国际避税行为虽然给跨国纳税人带来利益的,但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国际经济秩序,其行为对相关的纳税人所得来源国和其居住国都造成了税收损失。其主要危害总结如下。

首先,对国家的税收利润造成严重损害。国际避税事件中,跨国纳税者的回避行为的复杂性和潜在性,对各国财政收入造成的实际的损失额很难做出全部正确的统计。税收减少,社会的正常分配则必然受到影响。从而使社会的公共资源难以被有效配置。其次,大量非正常的国际资本转移,阻碍了资源世界范围内的有效分配。纳税者为了逃避负税,跨国纳税人经常通过移转价格和其他手段跨国转移利益所得,使得国际资金流通秩序混乱,造成相关国家的国际收支的巨额赤字,这种影响正常的国际资金流动的行为,照成发展中国家的大量外汇资金的抽逃,容易引起金融危机。最后,因为避税行为所产生的增加收入要扣除纳税人的避税成本,加上财政收入反避税成本核算,真正的收入增加要比想象的少,损失则要多,导致更加复杂的国民收入的再分配,降低了社会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1]。

二、我国国际反避税的措施完善

制定完善的反避税制度对于加快中国税收法治化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笔者针对当前主要国际避税方式提出了以下几个措施。

(一)防止转让定价避税的法律措施

根据正常交易原则,各国制定的管制转让定价税制针对关联企业内部进行的贷款、劳务、租赁、技术转让和货物销售等各种交易往来,规定了一系列确定评判其公平市场交易价格的标准和方法。主要有:①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也称为不被控制的价格法,即比照没有任何人为控制因素的卖给无关联买主的价格来确定;②再售价格法。如无自比照价格,就以关联企业交易的买方将购进的货物再销售给无关联企业关系的第三方时的销售价格扣除合理的购销差价来确定;③成本加利润法。对于无可比照的价格,而且购进货物通过加工有了一定的附加值,已不再适用再销售价格法的情况,则采用以制造成本加上合理毛利,按正规的会计核算办法组成价格的办法;④其它合理方法。如果上述三种方法均不能使用时,税务机关有权决定采用其它合理替代方法。

(二)防止滥用税收协定逃避纳税的法律措施

在管制跨国纳税人滥用税收协定方面,目前大多数国家主要是通过在对外签订税收协定中设置有关反滥用税收协定条款的方式来阻止第三国居民设立的导管公司享受优惠待遇,或者是运用国内税法上禁止滥用税法、实质优于形式等一般性反避税法律原则,在具体案件中否定各种中介性质的导管公司适用税收协定的资格。

(三)针对资本弱化避税的法律措施

目前主要有一下两种方式,①正常交易法。在确定贷款或募股资金的特征时,要看关联方的贷款条件是否与非关联方的贷款条件相同,如不同,则关联方的贷款可能被视为隐藏的募股,要按有关法现对利息征税;②固定比率方法。规定法定的债务与资本比率,凡超过法定比率的贷款或利率不符合正常交易原则的可疑贷款利息不允许税前扣除,视同股息进行征税。

(四)防止利用避税港进行国际避税的法律措施

鉴于跨国纳税人利用避税港从事国际避税,主要是通过在当地设立基地公司,虚构避税港营业以转移和累积利润,各国对这类避税行为的法律管制措施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通过法律制裁阻止纳税人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第二类管制措施是通过禁止非正常的利润转移来制止基地公司的设立。第三类管制措施则是取消境内股东在基地公司的未分配股息所得的延期纳税待遇,以打击纳税人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积累利润的积极性。

总的说来,在国际反避税的措施制定中要把握其原则,其中公平和效率是税法的两大基本原则,要使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最重要的便是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从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状况来看,目前市场机制还很不完善,产业结构很不合理,地区发展很不均衡,经济运行效率低下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税收政策的选择必须以效率优先。但从世界经济发展的实践来看,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一国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将是收入分配不公,此时,税收政策的选择必须以公平优先。因此,从长远来看我国税收政策的选择也应顺应这一趋势,逐步实现由效率优先到公平优先的转变②。国际避税有其根源,其形式也是千奇百怪,各国的避税措施也不尽相同。我国的反避税工作任重而道远,因此还需要借鉴国际反避税经验,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寻找措施。

参考文献:

[1]陈少英著《公司涉税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26页。

[2]尚可文著《经济全球化与税制改革的协调》载《税务研究》2003年第五期,第25页。

作者简介:

肖熊(1992~),男,汉族,籍贯:湖南常德,单位:重庆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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