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妇女再就业问题研究

2017-06-10 16:29王璐
商情 2017年17期
关键词:再就业教育培训

王璐

【摘要】本文基于对哈尔滨市城市化进程中平房区失地妇女生活情况的调研,分析了目前失地妇女存在的生活质量微下,再就业困难等问题,提出了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加大再就业支持力度,增加教育投入等措施,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地失地妇女再就业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失地妇女 再就业 教育培训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为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指明了方向。平房区在哈南新区建设中,把解决失地妇女就业、拓展就业渠道做为工作重点之一,努力破解失地妇女再就业难题。

一、失地妇女的基本现状

截止2015年底平房区失地妇女约2200名,其中40-60岁约850名,35岁以下约950名。哈南征地补偿主要是货币补偿加住房安置,但是失地妇女因文化程度低,缺乏技能,就业处于明显劣势。

(一)生活现状分析

多数人因征地失业。征地后既不能从事农业生产,又加上年龄、文化等限制,几乎没有再谋职业,靠征地补偿金维持生活。

生活保障低。目前的货币加住房安置不能兼顾失地妇女就业,如果不拓展增收渠道,征地后轉化为市民生活方式,固定支出增加,为减少日常开支,她们只好克扣生活费,导致生活水平下降。

部分妇女不思进取满足现状。获得巨额补偿后,互相攀比购买汽车、高级服饰,出现了平乐村5个女人进城买回9件貂的新闻。这些炫耀消费的妇女由于没能合理利用补偿款,长久下去可能二次返贫。

(二)再就业现状分析

少部分人可顺利再就业。少数市场观念强,头脑灵活,有技术的人能够较快适应新环境,实现再就业,或根据自己实际做些小生意,她们的生活质量比以前有所提高。

再就业渠道少,且缺乏稳定性。多数人缺乏知识技能,随着技术进步和用工市场化而失业。一些人就近打零工,受季节性或市场需求等影响,就业不充分或再次失业。

“4050”人群就业率低。由于年龄、观念、文化水平的限制,她们再就业更困难,失地等于失业,变成无土地、无工作、无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员,只能靠征地补偿生活。

23-30岁妇女再就业较少。这部分妇女因生孩子辞掉工作,重回工作岗位存在环境不适应、技术跟不上等情况。

自主就业意识不强。失地妇女大多过惯了自在闲散生活,很难适应按部就班的工作。平乐村鞠颖应聘药店工作,但“一站一天,还得值晚班”最终让她辞职。一部分人沉迷于麻将等娱乐场所,认为现在有钱了,应先享受等有了可心的工作再说。还有人认为“地被政府拿去了,下半辈子政府要负责到底”出现了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三)再就业的认识问题

有人认为失地妇女得到了大笔安置费,完全可以靠补偿金过下半辈子。但是,土地被征用后,如不进行妥善安置,她们将很快成为无业、无保障的居民,医疗、养老、子女教育等新问题也将困扰这些新市民,所以失地妇女能否再就业,是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键。

二、再就业困难的原因分析

(1)文化素质和技能偏低。这些妇女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尤其是40岁以上的妇女情况更加严重。她们文化素质低,学习能力弱,无一技之长,只能从事简单工作,他们普遍生活负担较重,因此年龄和技术已成为失地妇女就业的最大制约因素。

(2)信息不畅,就业门路不宽。从获取信息看,大多数妇女都是通过自己找或亲友介绍获取,信息来源渠道狭窄。从获取岗位看,很多都在工厂流水线工作,或从事销售,就业领域不宽,职业稳定性差。

(3)观念较保守,难以适应新要求。大部分失地妇女依赖性强,缺乏主动就业的积极性。就业期望值高却不切实际,尤其是年轻妇女,普遍不考虑自身素质和技能实际,希望找到一份轻松、收入高的工作,在区域选择上,要求在本区域内不愿外出。

三、做法

现阶段,就业既是群众安身立命之本,也是社会和谐安定之基。平房区以解决民生问题为着力点,为失地妇女提供就业创业综合服务。

(1)积极引导,帮助失地妇女转变观念。广泛宣传鼓励就业,加强择业观念教育,树立工作不分贵贱,职业平等观念。有百万补偿款和数套房的李艳芝,仍然接受了1200元/月的保洁工作,由于工作认真升任班长工资涨到2200元,受她影响,平乐村40多名妇女走出家门实现再就业。

(2)注重实效,抓好失地妇女教育培训。合理制定规划,摸清失地妇女再就业的主要问题,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整合资源,平房区以已征地和将被征地妇女为主体,借助区内企业的人才、技术、资源等优势,开办居家养老、家政、餐饮等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她们适应城市生活,完成由失地农民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市民转换。

(3)强化跟踪,增强服务效果。把解决失地妇女后顾之忧和提高后续发展能力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平房镇提出“征地拆迁到哪里,就业服务跟踪到哪里”,制定《失地妇女再就业方案》建卡登记,第一时间将全区甚至全市的就业信息,通过党群短信平台群发给失地妇女。

(4)主动服务,提供就业岗位和创业资金。积极与招商引资企业联系,提供就业岗位,仅博能公司一次就安置30余人。提供政府小额贷款,积极鼓励妇女创业。

四、几点建议

(1)充分认识失地妇女再就业的重要性。土地被征用,使许多没有一技之长的失地妇女面临严峻考验。虽然她们有养老保险,但未到退休年龄时,医疗、子女教育等都存在不小的压力。对于40岁以下妇女来说,只有就业才能养家糊口,才能在社会和家庭中有地位。因此无论从维护家庭、社会稳定,还是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来讲,都必须高度重视。

(2)加快城化市步伐,不断扩大就业领域。发展是解决就业的根本出路,要大力开发商贸、住宿餐饮、中介、社区服务、文化产业等,创造更多适合妇女就业的岗位。

(3)建立完善的就业培训体系。根据失地妇女特点,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对年轻、有一定文化基础的,组织职业培训;对年龄大、文化程度低、无技术的,组织家政、餐饮等方面培训;对开过小商店有一定基础和创业愿望的,进行办企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经营能力的培训,提高创业的成功率。鉴于各地情况不同,在培训时,应因地制宜、因人制宜,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地区失地妇女再就业的科学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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