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的“醒悟”

2017-06-12 11:48于永军
检察风云 2017年10期
关键词:赵高收笔李斯

于永军

一个人贪得无厌、寡廉鲜耻、多行不义,是因为“不懂得”“不知道”,不清楚所作所为的意义,还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人们往往但愿他是“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没认清是在违法还是在违纪”。假如“明知故犯”,那不是太不把公义、天理当回事了么?所以,当一些贪官被抓时号啕大哭,涕泪忏悔“利令智昏”;接受审判后,感叹“人生要到60岁才能懂事”;在法庭上恳求“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善良的人们便从中得到了稍许安慰——早知今日,何必当初?!问题是,他们在官位上时,真的是“当局者迷”“不懂得”么?

我首先想起了李斯。这是一个很有才华的政治家,一篇《谏逐客书》,便让秦始皇心悦诚服收回错误的成命。从此如“泰山不让土壤”,如“江河不择细流”,广招天下贤士,图谋统一大业。

本来,他是可以名垂青史、流芳百世的,然而为了满足自己贪婪的官欲,他一次次为自己制造了历史污点:诬陷韩非,致其身陷囹圄,自杀身亡;与赵高密谋篡改秦皇临终诏书,废扶苏而立胡亥;当上丞相之后,又阿胡亥之意,进言“行督责”“行恣睢之心”“灭仁义之涂”“绝谏说之辩”。

难道他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浑球之极、无耻之极吗?当然不是。尤其与赵高共演“沙丘之谋”,他十分清楚此乃“亡国之言”,“非人臣之所当议”。但疯狂的权力欲烧毁了他的理智,为了“怀通侯之印归乡里”,终与赵高同流合污,以致他成为阶下囚后,与儿子那个“吾欲与若牵黄犬,俱出上蔡(李斯老家)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的醒悟,竟成了世人拍手称快的历史笑柄。

或许善良的人们会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那些狱中痛哭流涕悔过,恳求给个“戴罪立功”“改过自新机会”的人,最终还是“顿悟了”,这说明他们先前有可能是“智昏”“迷失了方向”,并非“明知故犯”。其实不然,我宁愿相信他们是知恶作恶。

这一点,万历皇帝朱翊钧堪称代表。当年,这个朱万历快要病死的时候,曾下旨要废除严苛的矿税,没想到病却好了,第一件事便是追回这道谕旨,矿税继续征下去。他们原本就知道孰好孰坏,只不过做坏事比做好事放纵享乐,而他们又不愿意抑制“恣睢之心”罢了。

“行恣睢之心”,契合绝大多数贪墨之实。唐代宰相段文昌,少时穷得连饭都吃不上,曾到寺中求食。后来当了宰相,竟以金莲花盆盛水洗脸,有人责其太过分,他却振振有词:“人生几何?要酬平生不足也!”在他的议事厅里,地上铺着锦绣,别人劝他不要这样奢靡,他却说:“我非不知,常恨少贫太甚,聊以自慰尔!”

可见,把一个人的寡廉鲜耻、多行不义说成“不知道”“不懂得”“认识水平低”只是托辞,揣着明白装糊涂抑或肆无忌惮“自慰”倒是真的。人可能盲于法,官可能昧于纪,却不至于昧于德。

人在社会中成长,哪一条道德准则说了可以昧着良心做坏事?哪一个人不知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是有違党规政纪?所以,说这样的人是“不懂得”“当局者迷”,是冤枉了他们的,他们一贯清醒,只是不愿意走正道。

淫秽小说写到最后,往往总要以劝喻收笔,仿佛是劝人戒淫。作者知道宣淫不好,绝非到了收笔时才悟出的道理,“思想觉悟”瞬间发生飞跃。寡廉鲜耻之辈并非不知自己所为不端,而是忍不住受“恣睢之心”驱使,受物欲贪欲左右。他们上了法庭才自称“不懂得”,身陷囹圄才“深刻忏悔”,铁窗面壁才想到对不起亲人,与淫秽小说写性事收不住手,到了最后才想到要作一点“劝喻”,情状是一样的。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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