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艳敏 洪戎
摘要: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是推动学校的健康发展而设立的。其设立应遵循董事会领导、校长执行、教师教学、社会监督的宗旨,通过各司其职,实现高校法人治理改革的目标。本文研究了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管理,旨在为民办高校良好运行提供参考。
关键词: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存在问题;改善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9-00-01
民办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大学各项活动有效运行的外现,有利于更好地建设一流大学。其制度的形成和完善,确保了各组织机构得以有效运行。由于高校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因而引发了大学不能实现有效管理的一系列问题。而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对民办高校的良性循环和未来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一)民办高校的领导队伍难以共治
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涉及到各个机构的利益,需要平衡各方的关系。民办高校采取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论上,学校的管理交由校长负责,董事会参与民办高校的重大决策。然而,在实际的运营管理中,往往容易出现两方利益难以平衡、意见难以统一的问题。最终导致双方矛盾升级,难以实现共治。在民办高校中,校长霸权、董事会架空或者频繁更换校长的事件并不少见。
(二)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在运转的时候,基本上是依据计划经济的体制模式,是行政机关要求设定的行政机构和职能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