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终止妊娠时机及分娩方式与围生儿结局的关系研究

2017-06-21 14:44张杨
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电子杂志 2016年34期
关键词:分娩方式关系

张杨

【摘要】目的 探讨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终止妊娠时机,分析其对围生儿结局与分娩方式关系所产生的影响。方法 选取2015年9月~2016年9月收治于我院的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107例,依据终止妊娠孕周,将其划分为四组,即A组<32周,B组31~33+6周,C组34~35+6周,D组≥36周。依据分娩方式分为剖宫产组与阴道分娩组,观察比较两组孕产妇并发症发生率与围生儿结局。结果 不同终止妊娠孕周的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具有差异性围生儿死亡率(P<0.05),新生儿窒息率差异显著(P<0.05)。剖宫产组新生儿窒息率、围生儿死亡率较之引导分娩组,均低于后者(P<0.05)。结论 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将孕周延长至34周后,具有较好的终止妊娠围生儿结局,合理选用剖宫产,可有效降低围生儿死亡率与新生儿窒息发生率。

【关键词】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分娩方式;围生儿结局;关系

【中图分类号】R71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ISSN.2095-6681.2016.34.0.01

妊娠性高血压疾病乃为妊娠期内一种对母婴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常见并发症,针对晚发型重度子痫前期,胎儿已成熟,产科医师较易作出终止妊娠的判定;而对于早发型重度型的子痫前期,如若过长、过多延长孕周,便极有可能诱发各种严重性并发症,甚至还会出现终止妊娠状况[1]。至此,选择适当分娩方式及适宜分娩时机,可获取較佳母婴结局。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5年9月~2016年9月在我院收治的107例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均与《妇产科学》当中重度子痫前期相关诊断标准相符;均于入院于孕34周前。排除妊娠合并肾病综合征、慢性肾炎及慢性高血压者。其中双胎6例,单胎101例,经产妇31例,初产妇76例。将所选取患者随机分为四组,即A组<32周(39例),B组31~33+6周(26例),C组34~35+6周(34例),D组≥36周(8例)。各组年龄、终止妊娠孕周等资料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

1.2 围生期管理原则

降压、镇静与解痉,可依据实际需要,开展适当性的利尿与扩容,另实时、细致化监护母儿状态,适时终止妊娠。

1.3 终止妊娠指证

在整个保守治疗期间,若孕妇症状渐重,平均动脉压>140 mmHg,有严重肝肾功能损伤,出现大量腹腔积液,胎心监护出现晚期减速,HELLP综合征,脐动脉舒张末期血流未出现波形等,均可终止。

1.4 统计学方法

SPSS 20.0处理研究所得数据,x2检验组间率,若比较差异显著,则由P<0.05表示。

2 结 果

2.1 终止妊娠孕周对母儿的影响

针对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对其在不同孕周时终止妊娠,通过比较器围生儿死亡率得知,存在明显性差异(P<0.05),新生儿窒息率比较差异显著(P<0.05),而在孕产妇并发症发生率比较,差异不显著(P>0.05)。对于终止妊娠孕周区间为34~35+6周的患者,其围生儿死亡率、新生儿窒息率及孕产妇并发症发生率,相比于终止妊娠孕周≥36周者,无显著性差异(P>0.05)。

2.2 各分娩方式的围生儿结局对比

剖宫产组当中,新生儿窒息为36例(47.22%),阴道分娩组为26例(86.67%)。两组比较差异显著(P<0.05)。剖宫产组围生儿死亡29例,死亡率40.28%(29/72),阴道分娩组20例,死亡率66.67%(20/30),两组死亡率比较差异显著(P<0.05)。

3 讨 论

因早发型重度子痫具有焦躁的前期发病表现,并且一旦发病,并且较重,且具有较差预后,使之成为近些年来国内外学者普遍关注的重热点课题。对于妊娠期高血压而言,在整个妊娠期,其乃是对母婴健康及生命造成严重威胁的重点并发症,而通过适时终止妊娠,则为有效降低此威胁的重要方法与核心手段。针对早发型的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在延长其孕周方面,如若过多或不合理,不仅易诱发各类并发症,而且严重者会造成终止妊娠过早的状况,因胎儿各项机体功能尚成熟,使得新生儿并发症发生几率明显增加,在死亡率方面也呈增高趋向。至此,在分娩时机的选择方面,要做到妥当、适宜,只有这样,方能获取更为有利、较佳的母婴结局。相关研究[2]通过选取214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针对那些对围生儿预后造成影响的各类因素进行分析,最终研究结果得知,在对胎儿及新生儿预后造成影响的各类因素当中,孕周乃为其关键因素。本次研究得知,各终止妊娠孕周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其在围生儿死亡率比较差异明显,在新生儿窒息率方面比较,存在显著性差异,而孕产妇并发症发生率方面,无明显性差异。针对终止妊娠孕为34~35+6周的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其新生儿窒息率、围生儿死亡率及孕产妇并发症发生率,相比于终止妊娠孕周≥36周者,无显著性差异。由此可知,针对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将其孕周延长至34周后,能获取较好的终止妊娠母婴结局。

综上所述,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将孕周延长至34周后,具有较好的终止妊娠围生儿结局,合理选用剖宫产,可有效降低围生儿死亡率与新生儿窒息发生率。

参考文献

[1] 黄瑾姝.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终止妊娠时机与分娩方式对围生儿结局的影响分析[J].中国卫生产业,2014(12):7-8.

[2] 申 震,陈 玲,赵卫东,等.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终止妊娠时机与围生结局分析[J].安徽医学,2009,30(7):753-755.

本文编辑:李 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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