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思考

2017-06-26 10:56况兆春
都市家教·上半月 2017年6期
关键词:法制中小学渗透

况兆春

558000 黔南州教育局 贵州都匀

【摘 要】当前,互联网高速发展。接触网络,沉迷于网络的青少年正向低龄化发展。青少年法制观念淡薄,自我约束能力差,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因网络犯罪的青少年越来越多。要从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入手,以信息技术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为抓手,强化网络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提高小学生信息技术素养,让学生知法,懂法,避免无知而范法。

【关键词】中小学;信息技术;渗透;法制;教育

当前,我国互联网业高速发展,据中国社会调查所最近完成的一项在北京、上海、哈尔滨、武汉、长沙等城市的1200名中小学生中实施的调查显示,97%受调查的青少年经常上网。城市上网小学生比例为25.8%,初中生为30%,高中生为56%。研究表明,网络成瘾的青少年有80%在小学就已经成瘾。由于青少年自我约束能力差,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90%青少年上网是玩网络游戏,其它多数是在网上聊天与浏览不健康网站。互联网是一个高度开放而受约束力小的环境,充满暴力与色情,青少年法制观念淡薄,学校与家庭如果不正确开展法制教育和正确引导,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现代信息技术,将成为很多网络成瘾少年犯罪的直接或间接诱因。

一、学生网络法制观念淡薄的原因

(一)主观方面的原因

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育阶段,在生理、心理上尚不完全成熟,社会经验少,缺乏对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尤其在心理和情绪上变化复杂,极不稳定。他们精力旺盛,天性好动,但理性认识薄弱,逞强好胜,偏激任性。他们生理上早熟,心理上滞后,极易造成心理上,感情上逆反。加之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学法、不懂法,在各种因素的“夹击”下,形成了许多错误的价值观,表现为混乱、颠倒的“是非观”、贪婪的“幸福观”、称王称霸的“英雄观”、低级庸俗的“趣味观”等等,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二)客觀方面的原因

家庭因素。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有的家庭不合,父母离异,在得不到父爱、母爱基本温暖的情况下,幼小的心灵被人为地扭曲,报复社会,而走上犯罪道路;有的家庭对独生子女教育不当,还过分溺爱,平日里百依百顺,有求必应,形成孩子任性、霸道的坏性格,一旦受挫折或受批评就难以接受;有的家长以打骂代替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孩子犯一点小错,或学习成绩不好,就不敢回家,在外流浪,甚至离家出走,碰上坏人教唆,极易走上犯罪道路;一些个体工商户,从早到晚一心赚钱,忙于商场,没有时间教育孩子,关心孩子的学习,放任自流,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孩子在外结交狐朋狗友,小偷小摸,滋事斗殴,沾上恶习,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还有的家长望子成龙心切,期望值太高,平时成绩不是前三名不能过关,升学非上重点不可,逼得太紧,压力过大,负担过重,当孩子力不从心,“达标”无望时,极易走向反面,做出丧失理智或意外的犯罪行为。

社会因素。社会中的消极因素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催化剂。不健康的社会文化,对涉世不深、抗诱惑力不强的青少年的危害是很深的。一些网络影视中播放的犯罪过程和人物语言的腐朽观点,不健康的书刊杂志、电子游戏中的大量宣扬暴力、色情的东西,强烈刺激着缺乏辨别判断能力,充满好奇、处于发育期青少年的感官,吞噬着他们纯洁的心灵。加之到处可见的美发厅、按摩院,疏于管理的网吧不按照规定,随意让青少年进入,严重毒害、腐蚀着青少年的心灵,诱发青少年犯罪。青少年无经济来源,当囊中羞涩,以抵挡不住诱惑时,就有可能由内向外,从小偷小摸到公开敲诈抢劫,甚至杀人谋财,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学校因素。青少年犯罪除了家庭和社会的原因外,学校教育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由于家庭和社会的负面影响,严重抵消了学校正面教育的效果。学校正面教育十次不及家庭和社会负面教育一次,另一方面,学校教育本身仍需要改进和加强。主要是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还没有完成从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的真正过渡。由于我国教育体制和高考这个指挥棒的作用,各个学校不同程度的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教师、学生和家长都无法从应试教育中解脱出来。少数教师对后进学生缺乏爱心,教育方法简单,鼓励表扬少,批评指责多。有时造成后进学生校门、家门两难进的局面。“破罐子破摔”,他们在校外寻找“知己”,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二、信息技术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优越性

课堂是法制教育的主阵地,课堂上有效开展法制教育是最好的形式。相对于其它学科,信息技术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有其自身的优越性,这是由于信息技术课在学科教学的地位和特点决定的。

信息技术应用于教育,弥补了传统教育的众多不足,改变了传统的知识存储、传播和提取方式,引起了教育新的变革。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和多媒体化的信息技术给现代教学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其在教学中的应用与传统的教育技术相比,有着更强大的优势和显著的功能特点。

丰富的表现力。多媒体技术使得知识内容可以通过文本、图形、图像、动画、声音、影像等各种单一形式或者是几种形式的组合来表现,从而使得知识内容丰富多彩。多媒体技术的运用,能够刺激多种感觉器官,有利于学生的记忆,增强学生进行联想的线索。

有效的资源共享与信息交流。互联网可以实现优秀教学资源的全球共享和及时更新,电子邮件、聊天室、BBS、视频点播、视频会议等可以实现教师——学生彼此之间的交流沟通。信息技术进入教学将会空前扩展教师和学生的信息源,他们可以访问各种电子化的课程资源库,获得直接相关的素材和资料;通过网络检索图书馆中的专业网站,获得该学科的最新信息。

良好的知识组织形式。与传统知识组织的线性特征相比,计算机多媒体和网络技术所提供的非线性网状的信息结构,通过超文本、超媒体技术,这种知识的组织方式更符合人类的思维方式(联想),使得学生在学习中的联想由虚幻的间接过度变为现实的直接链接。

自主式学习的良好实现。多媒体技术不仅具有模拟性,且可生动直观地展示原来无法直接展示的东西,而且具有交互性摆脱了传统的、被动的注入式的教学方式。这种教学模式能为学习者提供图文音像并茂,丰富多彩的交互式人机界面。因而易于激发学习者学习兴趣,并为其实现探索和发现知识创造有利条件,从而有可能在这种教学模式下,真正达到让学习者主动建构知识的意义,实现自己获取知识甚至自我创造新的知识。

支持协作式学习。目前基于INTERNET的教育网络中,常用的协作式教学策略有竞争、协同、伙伴和角色扮演等多种不同形式。学生可通过网络通讯技术与同伴、專家及其他读者合作,发布作品并进行交流。利用网络技术的电子邮件开展合作学习,并把自己的观念和信息有效地传播给其他人。学生可以建立个人主页或小集体主页,创设个性化的学习平台。

提供虚拟化的教学环境。信息技术能够提供虚拟化的教学环境,这意味若教学活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脱离物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是信息化教育的重要特征。虚拟教学环境有虚拟教室、虚拟实验室、虚拟校园、虚拟学社、虚拟图书馆等。虚拟现实技术能使学生犹如身在真实环境当中一般的感受。虚拟技术对于那些危险程度大(如易爆化学物品的研制)、宏观宇宙(如银河星系的构成)、微观世界(如DNA分子的复制)等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

三、信息技术教学如何渗透法制教育

由于信息技术学科具有学生喜欢,丰富的表现力,有效的资源共享与信息交流,自主式学习的良好实现,良好的知识组织形式,支持协作式学习,提供虚拟化的教学环境科技进步等特,在信息技术课堂教学中,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特点,开展法制渗透教育。

(一)加强网络道德意识教育

在教学中,要渗透网络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如同现实生活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样最终都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一切现实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在网上仍需要坚持,虚拟并不代表虚假。同时,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宣传和学习《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让学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网络。同时,采取有利措施避免学生在互联网上可能遭遇的各种淫秽和黄色垃圾信息的不良侵蚀,例如: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广告、淫秽图片和反动等,采取一些技术手段过滤一些反动、淫秽和黄色站点。但是仅仅这些是无法让学生绕开不良信息的侵扰的,因此在课堂上,我们应该加强对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让学生知法、守法的同时懂得自律,教育学生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信息道德素养和行为习惯,由他律走向自律,做文明上网的小公民。

(二)课程渗透

在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中,很多课程都有法制教育渗透点。例如《信息就在你身边》,就可以因势利导,引导学生识别有害的信息与有利的信息,使学生明白浏览与传播有害信息也是一种犯法行为。《学习的好帮手—用电脑来学习》,就可以引导学生用电脑来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特别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在《word的应用》时,当将讲到排版时,找一些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文章给学生学习排版,教师顺便渗透上些这方面的方法教育。当讲到《制作小版报》时,可以要学生设计一张法制知识宣传版报。《网络的应用及简单网页制作》,要引导学生进入一些积极健康的网站。

(三)活动中渗透

信息技术课程中,注重学生动手、动脑能力的培养,所以在课程设计上,有很多课堂合作活动与课外实践活动。在教学中,可以通过网络开设“虚拟法庭”活动,从审判长、陪审员、书记员到被告,原告,通过“虚拟法庭”,使学生体会法庭、法律的威严,增强法制观念。从网络收集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案例,通过讲解利用网络进行盗窃、绑架、故意伤害、抢劫等传统型的犯罪案例,以及利用网络进行侵犯公共信息安全,制造和传播网络病毒,利用网络制作和制作、传播、出售淫秽物品等犯罪案例,使学生切身体会网络犯罪的严重性。通过在网上“虚拟考驾照”,使学生懂得更多的交通法规等知识。

四、在信息课堂中实施法制教育的策略

如何在信息技术课堂中开展法制教育呢?在长期的教学过程中,我们通过实践意识到,教师必须顺应学习内容的要求,把握学生的心理需求,创建学习实践的环境,坚持长期教育的策略,才能取得有效的教育效果。

顺应学习内容的要求:法制内容存在于各种意识形态,只有学习内容要求和允许,才有利于结合法制教育;在网页制作的学习过程中,我们要求学生对文章的转摘要注明出处,对于有版权的图片,不能随意转发,对于未经授权的软件不能私自提供下载;在多媒体信息处理章节中,学生喜欢恶搞,这时让学生了解肖像权等基本知识是课堂教学中所必须提及的;学生在线交流部分内容时,学生在线的发言若有涉及诽谤、污蔑性质的,或危害国家安全的法制内容,教师有义务制止并进行教育。

把握学生心理的要求:每位学生对网络都很感兴趣,对信息文化的本身并不在意,教师必需因学生的心理进行引导。在《音频和视频处理》课时中,以歌曲《感恩的心》引入,使学生倍感亲切,在引发心灵共鸣时隔不久,抛出任务则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同样,进行法制教育时,先让学生感受法制背后的伤痛,让学生心理感到震慑时,教师提出法制的威严,比如,学生学习防火墙软件时,教师可以通过木马软件对学生进行适度的干涉,再提出相关的法制意识,让学生在心理上产生共鸣。

坚持长期教育的方针:学习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法制教育要需要长期的灌输,需要在多种环境中以多种形式进行教育,让学生意识到道德和法制在不同程度上的危害。在开学第一堂课中,教师就得要求学生从点滴做起,养成课后关机和爱护公物的好习惯,平时要求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站;在硬件方面严加控制,尽量少让学生无谓的聊天和游戏,通过机房管理软件(如绿坝)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要求学生不在网上乱发违法的信息,全面提升法制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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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正田亘.安全心理学,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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