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惠平
作文教学过程中教师经常犯难:是让学生作文追求“有意思”,还是主张“有意义”?“有意义”的作文要求学生平中见奇,小中见大,把作文当作与自己精神世界对话的过程;“有意思”的作文也许天马行空,但体现了“我手写我心”,更符合其天性。“有意思”和“有意义”这两个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能不能兼顾呢?如果让儿童文学作家来回答这个问题?他的想法又是怎样的呢?让我们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吧!
梅子涵,一个专门为儿童写故事的作家,一个写出来的故事让读者忍俊不禁的“老顽童”。为孩子,为家长,为老师,为许许多多儿童文学爱好者,他不知疲惫地忙碌着——讲述阅读,讲述故事,讲述文学的美妙和绚丽……
如果让他来教孩子写作文,他是提倡有意思,还是主张有意义呢?姑且不去追究梅子涵的答案是什么,从他的只言片语中我们或许能得到一点启发。
一次笔者带学生去参加梅子涵的读书签售会,孩子们高举着小手,激动地问着稀奇古怪的问题。梅子涵静静地听着,习惯性地将头微微仰起,然后和颜悦色地回答。给笔者印象最深的,是梅子涵对孩子们说:“孩子们,童年时你们要多阅读一些属于自己的文学书。在你的脑海里‘种植童话,把非常奇异的想象、非常美妙的心愿、非常善意的爱惜搁入脑海里。”
如果说童年多阅读一些属于自己的书籍就是种植“童话”,那么童年多写一些属于自己的“鸟兽虫鱼”是不是可以算是种植“有意思”?或许有人要质疑:孩子看来“有意思”的东西大多是漫无边际的想象,想象又是每个孩子的本能,哪还需要“种植”?
作文周刊(教师版) 2017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