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校外兼职劳动保障调查

2017-07-10 04:57尹芹周玉花李雅琳俞群俊杨国华
价值工程 2017年20期
关键词:保障权益大学生

尹芹+周玉花+李雅琳+俞群俊+杨国华

摘要: 本文对昆明医科大学148位2016届本科学生的校外兼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他们的兼职动机、兼职类型、劳动权益受侵害情况以及相应的维权方式,并提出改进建议以待学生校外兼职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Abstract: This paper made an investigation of 148 undergraduate students' off-campus part-time job's right and interests, who graduated in 2016 from Kunming Medical University. The chosen students' motives of part-time job, type of part-time job, infringement of labour right and interest and corresponding ways of right-protection shall be studied here, and then some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are put forward to provide better protection for students' off-campus part-time job's right and interest.

关键词: 大学生;校外兼职;权益;保障

Key words: undergraduate student;off-campus part-time job;right and interest;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20-0171-02

0 引言

大学生勤工助学、实习和兼职三种行为有不同的概念和内涵,三者是比较容易区分的。本文只对大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兼职行为进行分析,不对勤工助学和专业实习做讨论。

1 资料来源

调查对象为昆明医科大学的2016届本科毕业生。本次调查采取抽样问卷调查的方式,共发放问卷150份,回收150份,回收率为100%,有效问卷为148份,形成有效资料148份,有效率为98.6%。第一临床学院毕业生选取样本量26名,其中临床医学(法语)专业毕业生选取样本量2名;临床医学毕业生选取样本量15名;医学影像学毕业生选取样本量6名;麻醉学毕业生选取样本量3名。同理,第二临床学院、口腔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法医学院、药学院、人文学院、护理学院采用相同的样本抽取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2 调查结果

148份调查结果显示有81%的学生从事过校外兼职工作,其中有63.3%的学生有兼职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经历。

2.1 在校大学生校外兼职的目的

在回答“您参加兼职的目的是什么”这一问题中,约49.5%的大学生认为他们兼职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提高实践能力;另外,约36.63%的大学生认为他们兼职的主要目的是挣取生活费,减轻家庭负担;还有6.93%的大学生认为他们兼职的目的是满足自己的消费欲望;有2.97%的大学生认为他们兼职的目的是受周围同学的影响;兼职目的为丰富人际关系网和打发时间的比例相同,都为1.98%。

表明大学生已经意识到实践经验对将来就业的重要性,希望能够通过校外兼职积累经验,提高自己动手能力、实践能力,这样不仅满足大学生自我实现的需要,而且符合个体社会化发展的需要,可以为毕业后找工作增加筹码;其次,大学生校外兼职可以挣取生活费,适当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

2.2 从事兼职的类型

被调查者对于“从事兼职的类型”这一问题的回答情况如下:兼职大学生中有62.38%的人从事销售促销类工作;兼职餐饮服务类所占比例也达到了14.85%;做过家教的大学生也不在少数,约占11.88%;另外从事家政类和主持人、礼仪、模特等高薪兼职工作以及技能工作(翻译、导游)的大学生均为2.97%,另外还有1.98%的大学生从事培训班老师工作。

综上,在校大学生所从事的兼职工作大多为技术含量比较低的销售促销类和餐饮服务类工作,这些工作不但与所学专业的关联度低,而且工资报酬也很低。

2.3 在校大学生兼职工作权益受侵害现象

在校大学生兼職工作权益受侵害现象很常见,在被调查的从事过校外兼职的大学生中,有63.3%的同学遇到过不同的侵权情况。这些同学中没有与用工单位或雇主签订任何形式的书面合同为80%;遇到无故延长工作时间不给报酬和中介机构乱收取中介费两个现象占比最高,均为46.53%。

其次还有38.61%的学生遭遇克扣、拖欠工资情况,另外34.65%的学生还遇到过职业中介机构发布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费,还有少部分同学在兼职过程中遭遇性别歧视。这些现象充分说明当前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这与很多兼职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维权意识薄弱有关。

2.4 维权方式

兼职权益受到侵害的同学56.44%选择和雇主协商交涉来解决问题;其中约27.72%同学放弃求助,自认倒霉;只有约15.84%的同学在兼职权益受侵害时求助学校相关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和法院。

这些数据显示了不少大学生一方面社会经验不足,维权意识缺乏,遭遇到不公正待遇时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另一方面,因为欠缺基本的法律常识,即使想维权也找不到正确的方法。

通过调查了解,大学生在校外兼职经历中权益被侵害,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有关的法律法规并未将大学生的校外兼职视作就业,因而其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益也不受法律保护。其次,学校对学生的校内兼职极为重视,定期和不定期都与学校其他部门沟通联系,并将岗位需求信息向学生积极宣传;但是针对校外兼职信息和校外勤工助学的管理和监督就显得力不从心,无法为有此类需求的同学提供有帮助的指导,更不能对其校外兼职行为有所追踪和互动交流。还有就是大学生自身的原因。很多医学生对本专业的书本知识都有较好认识和理解,但是对一些社会常识则不太了解。有的同学阅历浅又极为感性,一看到招聘信息就联系对方,不做任何侧面了解,就容易吃亏上当;还有的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国也知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却不知道应该找什么部门去申诉维权,或者害怕麻烦而选择忍气吞声,却纵容了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的不义之举。

3 对策和建议

3.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应尽快调整有关法律法规,将大学生兼职问题纳入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保护范圍。查阅中国统计年鉴(2016年)可知,我国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人数在2008年时就突破了2000万人,达到2021万人,之后更是逐年增加,到了2015年这一数字达到了2525.3万人。

虽然我国高校底蕴深厚且规模得到极大幅度的扩展,但面对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和网络时代,已然无法完全容纳学生们的思潮和心态;再者,处于网络时代的高校边界和社会边界正在相互融合,学生们也极易接触到校外的景象。越来越普遍的大学生校外兼职现象可视作对此的一种体现和回应。还有,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以创新引领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可以预见创新在未来的经济发展进程中会发挥持久和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现今的大学生会在将来成为创新主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兼顾学好校内课程的同时,校内兼职和校外兼职很有可能会是大学生创新思潮的必要源泉,忽略或者无视这些现实,将会在某种程度上削弱创新驱动战略的落地效果。因而有关法律法规也应顺势而调,在合理的界限内保障大学生校外兼职的合法权益,为国家创新战略的微观支撑因素保驾护航。

3.2 高校应强化管理和服务

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增加人手增设校外兼职服务机构,汇聚校外兼职信息甄选之后,利用学校网站公布或者微信公众号向学生推送,并且加强和校外经过筛选单位的沟通,尽量在源头上确保兼职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为学生的兼职权益提供一定的保障。

二是适当微调《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在法律部分留出一个时段讲授涉及校外兼职的法律知识,还可以利用布置课后作业的机会,让学生把自己的校外兼职经历整理成文上交,并计入平时成绩,之后汇总这些资料进行整理,就可以将这些发生在身边的事情于教学过程中传播和讨论,在提升教学效果的同时也可加深学生的印象,有利于学生客观理性地看待校外兼职这一现象,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是可以借助学生社团,请一些在校外兼过职并且表现出色的同学和在校外兼职吃过亏的同学不定期举办讲座,现身说法为其他同学提供指导、提出建议,让学生在互助中加深对校外兼职的了解,提前做一些针对性和适应性的准备,尽可能将未来可能受到的劳动权益损害降至可控的限度内。

3.3 学生本人应提升自我保障能力

其实在校外兼职过程中想要很好地保障自身的劳动权益,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就在于学生本身。即便在校期间大学生的思想单纯且理想化,却不意味着他们就没有自己的判断能力。不管从何种渠道了解到一则招聘信息中的工作内容和待遇,只要稍加思索就能大概辨识其真实性和可信度,再辅之以网络搜索工具或者向身边周围的同学、学长、朋友等咨询,就可以大大增加对特定招聘信息的了解和认识,在此基础上做出去与不去的决策就要客观和理性一些。而且,如果决定去应聘还可以提前到招聘单位附近去观察和打听一下具体的工作状况,做到心中有数,还能接触到一些在招聘广告上没有显现出来的信息,就能在事前准备一些预防性的措施,尽可能保障自身权益。另外,当前的即时通信工具已经比较完善,可以将吸引自己的招聘信息放到“朋友圈”,请亲朋好友甄选鉴别,给出相应建议,经过综合分析比较后很容易就能做出选择,即使在兼职过程中遭受权益损害时也能从容应对,巧妙避开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并尽力将自身损失降至最低。

参考文献:

[1]李磊,王玉璐.兼职大学生权益保障问题研究——基于对两个大学城的调研[J].上海企业,2013(1):74-76.

[2]李晏.劳动法视野下大学生兼职及权益保障调查研究——以厦门地区高校为例[J].广东开放大学学报,2015,24(3):45-52.

[3]盛文楷.大学生校外兼职过程中的权益保障措施探讨——基于湛江市三所高校的调研[J].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17(6):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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