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阐述了对抢劫罪中的暴力进行限制的必要性,界定了抢劫罪中“暴力”的判断标准,并对抢劫罪中“暴力”的上、下限作出探讨。认为抢劫罪中的“暴力”上限仅包括故意杀人而把过失排除在外,提出抢劫罪中“暴力”的下限只要达到“足以压制被害人的反抗”的程度即可,且并不要求事实上抑制住被害人的反抗。
关键词 抢劫罪 暴力 程度
基金项目:此项目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院基本科研费项目,项目名称:“暴力犯罪的司法治理与平安河南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7E16。
作者简介:李浩东,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方向:中国刑法。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6.309
一、问题的提出
抢劫罪是刑法常见的一个罪名,而“暴力”是抢劫罪常用的手段,对于抢劫罪暴力相关问题的研究,有利于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本文就暴力的程度作出相应的梳理和探讨,以求有益于司法实践。
(一)抢劫罪中暴力的程度是否需要限制学说之梳理
关于抢劫罪“暴力”是否需要程度的限制,我国刑法学界至今仍存在较大争议,目前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学者们各有各的见解。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类:
第一类:主张“暴力”须达到一定程度。但是对程度的要求,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认识,可以依据“暴力”的程度对暴力进行细分:1.抢劫罪“暴力”的限度要达到“足以危及被害人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且使被害人不能反抗”的程度。2.抢劫罪“暴力”的限度要达到“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但允许事实上并没有压制住被害人的反抗,同时不必须要求危及被害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