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洁 丁福兴
摘 要 政府部门中部分领导干部具有人治的惯性思维特征,有的追求权力,有的谋取利益,有的迎合人情。在当今依法治国的公共行政语境下,法治领导方式已经成为中国政治文明进程的必由趋势,因而需要从理念转变、制度构建、机制保障和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构建。
关键词 法治 领导方式 构建
作者简介:孙洁,苏州科技大学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丁福兴,苏州科技大学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6.349
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有关法治领导方式的概念。而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由此可见,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已经上升到国家的层面,同时也需要更高的要求。因而我们需要更进一步把握法治领导方式的内涵及其必要性、构建障碍和构建策略。
一、法治领导方式的内涵与必要性
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法治固有的取向是权力来源于法律,权力受制于法律,权利与责任相统一,权力要尊重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