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跨界污染问题是全球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的罪魁祸首之一。跨界污染指的是在一国领土范围之内或者在其管辖下的其他地方从事的活动,对其他国家、地区或者全球公域的环境、人身、财产等造成的损害,主要由一般国际不法行为、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国际环境罪行引起,承担跨界污染的国际法律责任主体主要有国家、国际组织和私人,其中国家是承担国际责任的重要主体。出现了跨界污染问题,国家可以通过外交途径、国际仲裁、国际司法途径解决。
关键词 跨界污染 国际法律责任 国家责任
作者简介:赵倩倩,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助教,研究方向:刑法学。
中图分类号:D9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6.343
一、跨界污染概述
(一)跨界污染的概念
跨界污染问题由于影响的范围广、造成的危害严重,并且由于往往难以确定责任的承担问题,使得追偿的难度较大,因此,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要探讨跨界污染问题,首先必须明确“跨界污染”这个概念的涵义。
2006年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为“跨界污染”的概念做出过界定,相比于以往对“跨界污染”的定义,这一界定较为准确,不足之处在于,从字面含义来看,这一概念将污染的范围界定于“某国家的领土范围之内,或其他处于事故发生国管辖下的地方”,却忽略了不受某组织或者某国管辖的“全球公域”的污染问题,这一概念的表述还是不够全面。
“全球公域”通常指的是人口密度较小以及无人居住的区域,比如外空、南极、海底空间以及公海等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