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研究

2017-07-13 13:15:44张晶晶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8期

摘 要 音乐作品是《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以及各个国家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相较于传统的音乐作品传播方式来说,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面临着更多的挑战。本文试从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措施着手,分析不足之处,试提出在网络环境下,保护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建议。

关键词 音乐作品 著作权 保护措施

作者简介:张晶晶,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2015级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6.402

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浸润着人类的心灵,随着音乐在网络上迅速的传播,当我们使用下载音乐时,就有可能会侵害音乐作品的相关著作权。因此,下文将针对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措施,以及保护措施存在的问题此进行分析研究。

一、音乐作品概念界定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音乐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明确音乐作品的含义。音乐作品是音乐制作人的经历和情感,是独一无二的智力成果。音乐作品,和一般的著作权一样,自其创作完成之时,作者对其作品就享有著作权,他人必须在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后,才能合理使用和播放作品。

由上述介绍可以看出,我们在网络上听到的歌曲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每当我们在网络上听音乐或者下载音乐时,就有可能会侵害音乐作品的相关著作权。

二、网络环境下音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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