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服刑人员人权保障研究

2017-07-13 13:18:45刘鑫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8期

摘 要 服刑人员因对社会、国家或他人造成过法律禁止的伤害,受报应刑论影响,被认为罪大恶极,必须惩罚。这种带有浓厚感情因素的集体无意识观念在我国根深蒂固,难以改变,导致我国服刑人员的人权保障问题长期被忽视。刑罚的直接目的在于惩罚和預防犯罪,尊重和保护服刑人员的人权,有助于通过教育和矫正的方式将其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促使其再社会化。本文以贵阳地区服刑人员服刑情况为例,通过实际调研走访、干部座谈和调查问卷等方式,从区域性出发,研究我国服刑人员人权保障问题,强调惩罚罪犯、预防犯罪与保护服刑人员人权并举的观点,有助于优化刑罚的效益,实现刑法的目的。

关键词 我国 服刑人员 服刑情况 人权保障

基金项目: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课题项目(研人文2015021)成果。

作者简介:刘鑫,贵州大学法学院2014级刑法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刑法。

中图分类号:D92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6.406

一、贵阳地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研究主要针对贵阳地区中度戒备和低度戒备的男犯监狱,即主要关押刑期不满15年、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较低的男性罪犯,其中包括扰乱经济秩序类罪犯、侵犯公民财产类罪犯、侵犯公民人身型罪犯、贪污受贿类罪犯等,也包括过失犯、刑期较短的初犯和偶犯。通过监区走访、与管教干部座谈和问卷分析,对贵阳地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有了一定了解。调查问卷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共发放600份问卷,通过筛查与评估,符合分析研究标准的共55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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