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莹
摘要:以山西省某县预算公开的现状为实证,着重分析了地方预算公开的依据,基层落实预算公开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全面推进县级预算公开的具体措施和思路。
关键词:新《预算法》 地方预算 公开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以及各部门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取得了显著效果。以山西省某县预算公开的现状为实证,着重分析地方预算公开的依据,基层落实预算公开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全面推进县级预算公开的具体措施和思路。
一、地方预决算公开的依据
2014年8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一条规定“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第十四条规定,“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20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時向社会公开”。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预算事项进行公开和说明的要追究责任人员责任。
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