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教师发展中心 陶 颖
卷首语
让孩子在共同生活中体验幸福
文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教师发展中心 陶 颖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在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中,规定了给予学生各种知识,但却没有给予学生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幸福。”幸福需要教育但又不是那种直接、单纯的教育,为此我们需要的是一种为了幸福、通往幸福的教育。让孩子在幼儿园共同生活的每一天都过得愉快、幸福,也是幼儿园应肩负的社会责任。幼儿园的共同生活是幼儿与教师共同经历的集体生活。在这样的集体生活中,每一天都是对未知事物的挑战,每一天都闪烁着学习的可能性。孩子们在经历着的各种各样的体验中不断认识自我,并在与同伴、老师的互动、交往与合作中逐渐掌握应对各种问题的能力,积累快乐而丰富的生活经验,感受共同生活的幸福。
幸福是真实的感受。幸福不是一种外在的恩赐,教育的“幸福感”不等同于“幸福的感受”,它更是一种能力与情感,是在平凡和困难中却还能感受到幸福的能力,它可以引发孩子以积极、自信、乐观的心态不断地创造、探究和成长。这意味着要关注孩子身边的真实生活,让孩子参与实践,不断探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获得感性、鲜活、真实的体验。
幸福是动态的获取。教育的过程本身是体验幸福的过程,追求幸福的教育不可能简单地通过教给学生有关幸福的知识来实现,而是要让孩子成为学习的主人,让他们从实践中体会幸福,从挑战中收获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