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尚卿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我国P2P网贷非法集资犯罪研究
王尚卿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P2P(Peer-to-peer)网络借贷模式作为舶来品,其健康成长需要健全的原生环境,单独直接将P2P网贷模式引入国内市场将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而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一平台实施金融犯罪。这对于个人而言,其带来的是严重的经济损失;对于P2P行业和金融领域而言,严重阻碍了其健康发展,影响了社会稳定。
P2P网贷;非法集资;防控
(一)P2P网贷发展现状
P2P网络借贷 (简称 “P2P网贷”)自2007年传入中国市场后,凭借P2P网贷平台快速、便捷地提供小额贷款业务,在金融领域成为了成长速度最快的行业之一。2007年至2013年,模仿国外的P2P模式,国内第一批P2P网贷平台出现。但是当时我国公民信用体系不完善,各P2P网贷平台相对独立,出现了借款人上传虚假个人信息、冒用个人信息进行贷款,在不同的P2P网贷平台同时贷款等现象。2014年前后,平台的高收益吸引大量的人投资于P2P网贷行业,所以这一时期的平台数量增速加快。2015年前后,P2P网贷平台凭借其优势迅猛发展。2016后处于国家政策和行业的调整期,但是整个行业的平台数量和交易金额仍然在快速上升。
(二)P2P网贷平台运营模式
P2P网贷平台运营模式为:投资人在P2P网贷平台中提供相关信息进行用户注册,平台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之后会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需要资金的贷款人会在P2P网贷平台发布借款标的。通常,借款标的里的借款数量都比较大,因此投资人由多人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