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孟伟
小学时,我无疑是最顽劣的一个。为了对我严加管教,老师让班长与我同桌。班长是位女生,粗粗的辫子,圆圆的脸蛋,大大的眼睛,浅浅的酒窝。为了给她一个下马威,第一节上课起立时,我悄悄抽掉了她的凳子,跌了她个四脚朝天,后脑勺重重地撞上后桌沿,痛得她“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自然,老师罚我在黑板旁站了一节课。
中午写字课前,我凶神恶煞地拿起小刀,在桌子中间划出一条线,然后再用墨笔把线描粗画浓,还把饱蘸墨汁的毛笔头朝着那条“三八线”。上课没多久,她的左手臂果然碰到了黑笔头,一摊墨汁染上了她的花衣袖。这回,她趴在桌上哭得全身乱抖,她边哭边诉,这是她第一天穿的新衣服。放学后,老师拿着衣服找我父母告状,老师走后,我被爹妈打得鬼哭狼嚎,上蹿下跳。
我对她态度的转变,开始于我一次上课偷看课外书而被老师没收,是她帮我要回了那本《欧阳海之歌》。从那以后,我的目光柔和了许多,恶作剧也减少了很多。她撅着嘴告诉我,她的后脑勺还在疼,我伸手摸了摸,果然还有一个包。这时,她的手也来摸后脑勺,无意中碰到了我的手指,我俩闪电般地挪开,我尴尬地笑笑,她脸上飞起了两片红霞,绞着手,低着头,抿着嘴,更抿深了两个酒窝。这时我才注意到,她的手背很漂亮,色如象牙,细腻白皙,指根处有一个个小窝;手指像嫩姜,白里透红,整齐而修长,指甲像一枚枚贝壳。
为了表示我的谢意和歉意,我采来一小束野花,藏在裤兜里走进教室,悄悄丢进她的抽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