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管制刻不容缓

2017-07-28 00:10戴琛
航空模型 2017年3期
关键词:航模公共安全爱好者

戴琛

·ASFC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高级执照持有者

·ASFC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考核中级委任技术代表

·AOPA模型直升机教员

·“珠海市中小学生航空科普基地”高级讲师

2017年1月15日,网络上传出一段使用无人机航拍民航客机降落的画面,并在各大社交媒体引起热议。次日,消息得到证实,这是某网友操作无人机在杭州萧山机场进近航线附近拍摄民航客机降落。

两周后的1月29日,成都双流机场民航客机进近时受到无人机干扰,导致7个航班临时改变航线躲避。这是201 6年双流机场屡受无人机干扰后再次遭受无人机威胁。

仅仅一天后,1月30日,网上又出现无人机挂载烟花爆竹升空,并进行相互追逐射击的视频。类似事件于1月31日晚在上海市中心区再次发生。

2月3日下午3时左右,深圳机场附近发现不明升空物飞行,机场部分进出港航班受到影响。还是当天下午,揭阳潮汕机场附近上空发现不明物体,导致一进港航班更改跑道降落,比原定落地时间推迟了十几分钟。

2月5日,昆明长水机场公告称机场净空保护区近期连续发生多起无人机非法飞行事件,对飞行安全造成了一定隐患……

短短半个多月,多起有关无人机飞行危害公共安全的新闻充斥各种媒体,也成为航模及无人机爱好者圈中的热议话题。

近几年,全球无人机行业呈爆发性增长态势,而无人机的肆意乱飞则日益成为妨碍甚至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问题。上面所述最近发生的这一系列事件并非偶然,早在2013年12月,北京某航空科技公司的3名员工就曾操控无人机“黑飞”航拍测绘,导致首都机场附近多架次民航飞机避让、延误。2015年4月13日,3名当事人被检方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一审宣判3名被告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两年。无独有偶,同年7月1日,深圳一架“黑飞”无人机从市民中心起飞,最后竟意外坠落在3千米外的沙尾村,砸中了地面停放的私家车,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在国外,无人机的危险接近事件也屡屡发生。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曾于2015年发布统计报告,截止当年8月9日,美国境内飞行员遭遇无人驾驶飞行器的次数高达650次,为上年同期的2.7倍。该报告指出,如果按当时的速度发展,到2015年底,相应的遭遇次数将比上一年度翻4倍。

监管难题 亟待破解

无人机之所以会引发如此之多的危险事件,除了无人机爆发性增长外,监管措施的严重滞后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事实上,对无人机的监管,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难题。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12月17日至2015年9月12日,各国无人机和遥控模型与民航客机共发生危险接近事件327起(该数据与FAA于2015年发布的650次存在较大差异,应该是统计依据不同所致),其中28次导致飞机为避免与无人机相撞而改变航线。

对于此类事件,各国的处理方式不尽相同。如英国相关方面规定,无人机在飞行时必须远离民航客机、直升机和机场。除非获得航空交通管理部门的许可,否则无人机不得进入机场的交通管制区域。如果无人机飞行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操纵者有可能面临入狱5年的刑罚。

而在国内,公安部于近期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其中就有涉及无人机飞行的相关条款。该征求意见稿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在低空飞行的无人机、动力伞、三角翼等通用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针对日益增多的无人机安全事件,各大一线城市及部分二线城市划设了无人机禁飞区,并通过多种渠道发布信息或设立明显的警示牌。

虽然相关规定、规则已经或正在相继出台,但对于无人机的监管者来说,如何发现违规飞行、如何界定非法飞行以及如何处罚等都面临一系列的现实困难。

行业自律 人人有责

在无人机监管方面,仅靠国家的法律法规显然远远不够。

首先,对于无人机生产企业而言,应当主动提高入门者的门槛,限制当前无人机一些过度智能化的功能。毕竟无人机属于飞行器,并非简单的玩具,严格意义上说,它不应该被划入消费类产品的行列。因此,只有当企业与政府紧密配合,才能推动无人机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否则,放任无人机“自由”飞行,真到了不得不管或出现“一刀切”的局面时,将会毁掉整个行业。

笔者始终认为,这类产品做到完全智能、可脱离人的操作并不是一件好事。相反,这样做极不负责任,毕竟飞行不是儿戏!像波音、空客等民航业巨头,其研发的民航客机已经能够实现完全自主的起飞、降落,但为什么要花重金去培养高素质的飞行员?道理显而易见:在事关乘客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上,机器要取代人还有非常漫长的路要走,飞行员仍是保证安全的最后一道保險!因此对于“飞行员”在地面的无人机来说,最终控制权也应该掌握在操纵者的手中。

其次,作为新时代的媒体,其从业者也应当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不应过度炒作、宣传无人机的功能、用途,而应以倡导爱好者安全飞行、合法飞行为己任。如春节期间,国内某知名无人机媒体就曾曝出,有网友在无人机上挂载烟花爆竹飞行的事件。该媒体不仅没有谴责这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还在文章中“赞扬”这是一种“脑洞大开”的新玩法,措辞中似乎还有鼓励这种“创新”行为的意味。作为媒体,这显然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做法,势必会误导很多无人机的初学者,甚至怂恿不守规矩的爱好者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另外,仅就传统的航模产品而言,造成低空空域安全隐患、发生事故的事件少之又少。因为经过正规训练的航模爱好者大都非常注重飞行安全,很少主动造成安全事故甚至触犯法律。而真正给低空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是边缘化的航模产品,以及所谓的“无人机”。就拿现在市场上热销的消费类无人机为例,大多数产品都具有GPS定位、自主设定飞行航线等功能,其价格低廉,购买几乎没有门槛。新加入的爱好者,往往没有经过正规的教育培训,缺乏基本的航空知识与安全意识,加之厂商的过度宣传,导致无人机伤人事件频发,更有甚者,还可能泄漏国家军事机密、危害国家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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