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扶贫再贷款的调查与思考

2017-07-29 02:28王安才
当代农村财经 2017年7期
关键词:精准扶贫建议

王安才

摘要:云南省大关县近年来积极发挥扶贫再贷款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作用,通过人民银行大关县支行发放给大关县农村信用社的专项贷款,优先支持特色产业发展,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带动贫困户发展的企业,包括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经济主体,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在人民银行、扶贫办、财政以及农村信用社共同努力和相互支持配合下,大关县的扶贫再贷款有序开展,及时满足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金需求,保障了农户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对农户脱贫致富起到了积极作用。针对目前扶贫再贷款工作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精准扶贫;再贷款;建议

扶贫再贷款是在支农再贷款下设立,专门用于支持改善贫困地区涉农金融服务的再贷款。与普通支农再贷款相比,扶贫再贷款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以引导降低贫困地区扶贫贷款利率水平。二是累计展期次数最多达到4次,从而使扶贫再贷款的实际使用期限最长达到5年,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期限较长的资金来源。

鉴于扶贫再贷款的特点,云南省大关县近年来积极发挥扶贫再贷款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作用,通过人民银行大关县支行发放给大关县农村信用社的专项贷款,优先支持特色产业发展,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带动贫困户发展的企业,包括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经济主体,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在人民银行、扶贫办、财政以及农村信用社共同努力和相互支持配合下,大关县的扶贫再贷款有序开展,及时满足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金需求,保障了农户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对农户脱贫致富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大关县贷款发放的基本情况

大关县下辖8镇1乡,78个村(居)民委员会,总人口28.56万余人,目前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9273户、7.3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17.63%。

截至2017年3月,大关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19997万元,比年初增长17229万元,增长8.5%。其中,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贷款51158万元,累计回收贷款44242万元,3月末贷款余额139012万元,比年初增6916万元,增长5.24%。

从扶贫再贷款情况看,截至2017年3月,人民银行大关县支行对大关县农村信用社發放扶贫再贷款7000万元,再贷款余额11000万元。农村信用社运用扶贫再贷款累计向农户发放贷款7934万元(含上年未放出再贷款614万元),累计收回320万元。大关县农村信用社运用扶贫再贷款发放的农户贷款余额11000万元,贷款覆盖全县8镇1乡,惠及农户2510户。其中:用于种植业的335户,金额1577万元;用于养殖业的1521户,金额67170万元;用于贫困农户改善安居环境的654户,金额2706万元,利率4.75%。

二、大关县扶贫再贷款支持精准扶贫的做法

根据《云南省优化运用扶贫再贷款发放贷款定价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大关县农村信用社参照利率定价计算模板,结合大关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微利保本的原则,与扶贫办协商对接后最终确定扶贫再贷款试点利率定价,扶贫再贷款资金向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的企业或农业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执行利率最高不超过5.95%,扶贫再贷款资金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执行利率最高不超过4.95%。目前,扶贫再贷款全部用于发放给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利率确定为4.75%。

(一)严格审核程序。

1.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审核程序。贷款户向所在地村委会申请,村委会审核贷款对象身份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是否用于发展产业、项目方向是否符合本地发展实际,村委会审核后提出意见并报当地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实际和扶贫规划,并提出审核意见,向当地农村信用社推荐贷款农户;农村信用社进行调查审查确定授信额度、放款时间、金额。

2.企业的审核程序。企业向当地乡镇政府提交扶贫再贷款项目相关材料,明确做什么、做多少、哪里做、怎么做、脱贫多少贫困户,拟定具体实施计划,并将进度和目标安排到户;乡镇政府审核并提出意见后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和县供销社组织再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与当地政府签订协议,明确扶贫责任和义务,并承诺企业在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遵守扶贫协议、专款专用,帮助、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县供销社、扶贫办审核后再推荐到信用社,信用社按贷款流程进行调查、审查,最后确定贷款额度。企业用款采取一次授信,分批放款的形式。供销社、扶贫办、乡镇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和企业需要共同提出放款意见,如信用社对县供销社和扶贫办审核无异议,则按照意见分期放款。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可暂缓或拒绝放款。企业项目贷款带动脱贫的建档立卡户,不能再单独申请使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

(二)明确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建档立卡贫困户原则上每户不超过5万元,具体额度由农村信用社审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的企业贷款由农村信用社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资产负债、信用记录、还款来源、担保措施等情况确定贷款额度,企业根据实际贷款额度,原则上按每5万元带动1户贫困户脱贫,以此类推。

农村信用社运用扶贫再贷款发放给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的企业(含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经济主体)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具体由农村信用社根据客户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确定。扶贫再贷款使用期限按照现行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农村信用社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的企业(含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经济主体)发放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现行《扶贫再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利率执行。

(三)政府贴息。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民合作社使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由政府全额贴息,贷款户和合作社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由农村信用社按季统一结算后向县扶贫办申报,扶贫办在信用社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把贴息资金划拨到信用社,贴息资金来源为扶贫切块资金。企业使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由企业自行承担本息。

(四)明确部门职责。

1.乡镇政府职责。一是政策宣传,落实扶贫再贷款精准扶贫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带动贫困户发展的企业(含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经济主体)与农信社贷款管理信息有效共享,建立项目库。二是对贷款户和企业贷款项目把关,帮助农户和企业把握产业发展方向和可行性论证,不成熟的项目不予推荐。三是对审核通过的贷款农户,作为贷款对象直接向当地农村信用社推荐,对审核通过的贷款企业向县扶贫办申报。四是指导、监督、督促贷款对象,根据规划按时、按质、按量实施好项目,并定期向县扶贫办报告。

2.县扶贫办职责。一是收集整理项目信息,组建项目库。二是对企业贷款项目再审核,向农村信用社推荐。三是按照项目规划对企业贷款对象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督促企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四是根据检查结果向农村信用社提出企业分批放款建议。五是定期组织召开扶贫再贷款协调会。

3.人行大关县支行职责。负责争取扶贫再贷款资金支持,对资金的使用加强监管;负责管理“失信企业名单”、“失信合作社名单”、“失信农户名单”。

4.农村信用社职责。一是负责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的审批、投放和回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简化贷款手续,放宽贷款条件,为企业和贫困农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二是按月提供贷款名册给当地乡镇政府,便于对项目的监督检查。三是按季度向扶贫办提供贴息依据,便于拨付贴息资金。

5.县财政局职责。负责将贴息资金纳入扶贫切块资金计划;与扶贫办、供销社、乡镇一道,对贴息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6.县供销社职责:收集整理合作社项目信息,组建项目库;对合作社贷款项目再审核,向信用社推荐;按照项目规划对合作社贷款对象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督促合作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根据检查结果向信用社提出合作社分批放款建议。

(五)建立贷款风险补偿金。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建立、管理及使用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云南省扶贫到户小额贷款呆账代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风险补偿金規模原则上按照1∶10安排,由扶贫办划拨到大关县农村信用社营业部专户存放。

(六)明确违约责任。实行扶贫再贷款项目“黑名单”制,对不按贷款合同约定还款的、虚报项目建设内容套取运用扶贫再贷款发放贷款资金的、企业获得贷款后不按约定履行扶贫义务的,一经查实,立即收回资金。同时,将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失信合作社名单”、“失信农户名单”,失信情况严重的企业、合作社、农户,在允许范围内进行公告警示并取消其申请政策性贷款或政策性补助的资格。

三、大关县扶贫再贷款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贷款总体规模偏紧,贷款投放受限。2017年1至3月,人民银行大关县支行下达大关县农村信用社信贷增长7000万元,全部用于发放扶贫再贷款,其他贷款发放没有空间,部分农户、企业及合作社贷款需求不能最大限度地得到满足,贷款增长困难,成效难以体现。

(二)信用社配套资金跟进不到位。按约定,农村信用社应按照人民银行发放再贷款的数量,按1∶0.6配套发放精准扶贫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大关县支行对大关县农村信用社发放扶贫再贷款7000万元计算,农村信用社应配套发放4200万元,但配套贷款难以到位。

四、进一步做好扶贫再贷款工作的建议

一是对试点县在贷款增长计划及扶贫再贷款投放上应给予一定政策倾斜,以便更扎实、更有力地做好扶贫再贷款试点工作。

二是应以脱贫攻坚为目的,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核心,以利率优惠为手段,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有力助推脱贫攻坚步伐,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合理分担信贷风险,提高金融机构对还款能力不足的弱势群体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促进其脱贫致富,实现共同富裕。

四是应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拓展精准金融扶贫方式。人民银行要灵活运用多种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发挥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差异化监管等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信贷资源向贫困户倾斜;金融扶贫应和普惠金融结合起来,定向精准支持贫困乡镇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进一步精准对接特色产业金融服务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充分利用货币政策加大对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等领域的金融投入。

五是要建设扶贫开发金融服务精准管理系统,整合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资源,化解融资难题,引导金融企业差异化发展,促进资金联动,完善保障支持政策。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工作协调,以财政扶持资金、政府产业发展基金、财政贴息资金作为撬动金融扶贫投入的支点,及时跟进服务,着力拓展政银担、政银保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扶贫效率,逐步建立完善财政风险分担机制和奖励补贴机制,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推动“三农”资产资本化的进程,盘活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信贷价值,促进涉农扶贫信贷投放。

六是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建立风险保障机制。信贷资金投入是有偿的,更需要实现良性循环,才能保证信贷资金持续对扶贫项目和贫困乡镇的投入。要大力推进信用工程建设,发挥政府主导优势,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为金融扶贫建立良好的基础。开展定点扶贫示范村建设,树立扶贫工作样板,强化农户的法律意识,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建议由地方财政按比例提取信贷扶贫风险补偿基金,用于核销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的较高风险溢价。同时,大力发展农业保险,防范自然风险,减少扶贫资金风险,以提高金融机构扶贫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关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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