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抽象地思考?

2017-07-29 11:58王宏健
书屋 2017年7期
关键词:仆人凶手黑格尔

王宏健

在大多数人看来,哲学思维与日常思维的区别在于:哲学家提倡抽象的思考,而日常人的思维方式则是具体、形象的。作为德意志观念论的集大成者,黑格尔更是被认为是在抽象思考这条道路上走到了极致。恩格斯曾说,黑格尔哲学乃是“倒立行走”,也就是说,它过于注重头脑和思考,而忽视了日常的现实生活。

然而,在黑格尔的作品中,有一篇奇文却让我们颠覆了对这位哲学家的以往印象。这篇文章名曰:《谁抽象地思考》。早期黑格尔著作编撰者认为,这是黑格尔晚年在柏林所写;后来经过学者考证,发现这是1807年春夏之交黑格尔在班堡办报时期的作品。黑格尔研究专家古留加指出,这篇文章“证明了黑格尔是自己学说的卓越的普及者”。这除了意指黑格尔此文的文风外,也表明这篇文章的义理并不违背黑格尔的整体思想。

这篇文章的核心主旨在于,表明抽象的不仅仅是科学思维或哲学思维,事实上,日常思维同样也是抽象的。那么,黑格尔的论据何在?究竟在黑格尔那里,抽象意味着什么?

我们不妨首先来看看黑格尔举的例子:

且说一个凶手被押往刑场。在常人看来,他不过是个凶手。太太们也许会说,他还是个强壮的、俏皮的、逗趣的男子呢。人们却认为这种说法骇人听闻:什么?凶手俏皮?怎么能想入非非,说凶手俏皮呢?你们大概比凶手也好不了多少吧!这是上流社会道德败坏的表现!深通世道人心的牧师也许会这样补充一句……在凶手身上,除了他是凶手这个抽象概念之外,再也看不到任何别的东西,并且拿这个简单的品质抹煞了他身上所有其他的人的本质——这就叫做抽象思维。

常人看到凶手,就将其脸谱化、标签化,因为这是一个凶手,所以就将一切罪恶的言辞加诸其身。他们不会深究,凶手为何是邪恶的,他做了什么事,让他被判决为邪恶的。常人只会抓住这个具体的人身上的罪犯标签,然后将此人判定为邪恶的,由此出发来理解这个人,于是一个具体的人就变成了一个标签(所谓的本质)的附属品。这就是抽象地思考。这还经常发生在人们对历史人物的判断上。许多人理解历史人物,都是首先根据一般历史上对该人物的盖棺定论,甚至是民间的传闻所带来的判断,而这样的理解本身就是带有偏见的、抽象的。那么,合理的方式是如何的呢?黑格尔指出:

研究人的专家则不然,他要考察一下这个人是怎样变成罪犯的,他会从他的生活经历和教养过程中,发现他的父母反目已久、发现他曾经为了轻微的过失而受到某种严厉的惩罚,于是他对公民社会忿忿不平,接着还发现他刚一有所反抗,就被社會所摈弃,以至如今只靠犯罪才能谋生。

这段引文表明,具体的研究,是对事物的来龙去脉的研究,是一种发生学的研究。其方式是多问一个为什么。为什么这是一个罪犯?为什么他成为一个罪犯?在对这一问题的探究性回答中,我们看到了更多的具体事实,从而对这个人物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而只有具有深刻认识的人,才真正有发言权。

黑格尔还指出,此外还有一种抽象思维的典型,就是将其过分美化。例如一个心肠好的老妇人,她同情罪犯,甚至给罪犯被砍掉的脑袋戴上花环:上帝宽恕了他,照耀着他!这也是一种简单化的思维方式。无论是不明事理的责骂,还是无根可循的赞美,都不过是个人情感的发泄,与他们所面对的事情本身无关。这就是抽象的思考。

我们发现:所谓抽象,就是从具体的总体实情中挑选出某种独特的特性,并且抛弃其他特性,仅仅看到这个特性,将其升华为唯一的视角。传统哲学区分事物的本质和偶性,注重事物的本质,而忽视其偶性。本质成了观看事物的唯一视角,不符合本质的都被排除。这样的思维方式能够让人从杂乱的现象中很快识别出重要之物,符合思维的“经济学”,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益的。但是,这种思维框架,亦即本质-偶性的二分法也带来一定的弊端。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容易将我们对事物的最初印象当成事物的本质,并被此所束缚。例如亚里士多德说,孩子把它第一眼看到的男人叫作爸爸。这是因为,孩子还没有养成分辨力。这也是心理学上的第一印象原理。我们对一个人的判断往往基于第一印象,要纠正这个印象,需要很长时间。也就是说,因为我们没有经过充分地判断,就相信某个特性是事物的本质,因此,会被本质所束缚,而无法看到事物的其他方面,亦即其整体。

事实上,即便经过长时间的考察,我们也很难断言,某个特性就是该事物的本质。我们只能尽可能地为此找到证据,却永远无法证明这一点。即便是在科学的道路上,我们也无法拥有百分之百的信心,总是会出现例外。由此可见,所谓的本质,只不过是“暂时”成为本质。本质,其实只是一种暂时得到承认的偶性。在这个意义上,本质和偶性的截然二分显然是危险的。因为作为一个理论框架,它排除了偶性“革命”的可能性,却无法掩盖这种可能性的事实发生。

要是执着于“本质”,认为成为本质之后就可安枕无忧,这就是抽象地思考:无论是日常生活中,还是科学研究中都是如此。而具体的思考方式则是,始终对本质保持着怀疑,始终寻找证据来证明或否证本质的合法性,不轻易下断言,“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不停留在对人物或事件的情感或道德判断上,而分析和研究其来龙去脉。这才是具体研究的精神。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所谓抽象思考,就是固守“本质-偶性”的思维框架,并且提倡本质相对于偶性的优先地位。这既是传统形而上学的基本模型,也是普通人的思考方式的体现。那么,我们该如何走出这样的思维框架,从而既克服日常思维的局限性,同时提出一种有别于传统哲学的新的哲学观?

我们再来看黑格尔举的另一个例子:

在地位低、收入少的家庭,仆人的境遇比在任何地方都坏;相反的,主人越发高贵,仆人的境遇就越好。但这里,常人又要搞抽象思维了,他对仆人摆架子,把他只当仆人看待,他只记得住仆人这个唯一的名称。

从引文中我们看到,仆人并非总是卑微、低贱的;相反,由于受到其英明主人的影响,有时仆人恰恰是有见识、交游甚广的。如果因为一个人是仆人,就轻视他,那也只是受到了表面名称的误导。要判断一个人值不值得交往,就要跟他具体地打交道,而非借着某种身份或标签。同时,这个仆人,他作为仆人只是当下的、暂时的;假如有机会,他到了另外一个处境中,也许会晋升和转变为主人。我们不止要看一个人现在是什么,还要看他将来会成为什么。把现在当作永恒,这是懒人的视角;而从现在中看出变化、看出将来,这才是高人之见。

有研究者指出,这个例子可能和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提出的“主奴辩证法”有关。主人和奴隶的身份也是瞬息可变的,我们不能仅仅看到其当下的身份,而要以发展、变化的眼光看事物。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的“辩证法”在克服传统形而上学的固定、僵化、静止的思维框架方面,可以发挥莫大的作用。

黑格尔进而指出,要回答“什么是抽象地思考”这个问题,首先要回答“谁抽象地思考”的问题。他的答案是:没有受过教育的人,才会抽象地思考。因为未受教育,所以其心智停留在儿童阶段,只能看到事物的某个面向,并将其作为“本质”,然后由此出发,来理解事物的全部。这就是一种片面的方式。而受过教育的人则学会了具体的思考,对事物有了全面的、动态的理解眼光。他们了解事物的复杂性和多元性,不被表面所迷惑,坚持探究事物的根本(来龙去脉)。与此同时,他们也不被那种所谓的“根本”——亦即用某一种普遍适用的逻辑来理解一切事物——所迷惑。既不停留于表象,也不受制于虚假的根本;既反对表象,又回归表象,对事物的认识保持着开放性。而这正是受过教育的表现。

然而,这是不是说,我们就应该始终保持怀疑的眼光,批判一切本质事物呢?也非如此。对本质的怀疑并不意味着对本质的取消,就像对现存秩序的批判并不一定是对它的颠覆。在对事物的认识中,“本质”仍可以起到一个有限的指引作用,一个在杂多之现象中找到方向、而不至于迷路的作用。本质乃是思想的“路标”,带我们领略生活的迷宫。

具体的思想家不排除本质,仅仅排除对本质的“路径依赖”。他们从本质出发,开启具体化的实行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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