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李文星案看中国社会治理的纠结

2017-08-07 01:17单仁平
环球时报 2017-08-07
关键词:文星舆论公众

单仁平

找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李文星被诱骗进传销组织并被发现死亡一案牵动了舆论。天津警方迅速破案,抓获多名涉案人员,天津静海区还表示要在20天之内彻底根除传销顽疾,这一切引来互联网上复杂的情绪。

传销早就在中国被列为非法活动,但变相、隐蔽的传销活动仍在不少地方存在。联想到魏则西案、徐玉玉案,天底下一些明显的坑蒙拐骗之事总是到出了人命,被舆论严厉声讨时,治理才得以跟上。这样的代价不能不让人唏嘘、长叹。

中国基层社会的治理还存在大量问题,政府监管显然没有到位,我们自己也可能是问题的一部分,这应是中国舆论的一份清醒认识。比如传销,它在很多国家都存在,甚至是合法存在的,但为何一来到中国,就变异得如此严重,有时还带上点邪教色彩,这一现象蛮让人尴尬的。

传销既然已被法律禁止,基层政府就应坚决制止它在辖区内“做窝”。现实情况是,有些传销组织做了精心伪装,开展犯罪活动更讲究策略。另外它们带来了所谓“人气”,如租房屋,在当地消费等,表面上“能活跃经济”,一些基层群众短时间内“没有吃亏”,基层公安可能就没把它们作为加强治安的重点工作。这样的疏忽当然可以被理解为失职。

事实上,先打击导致出人命的犯罪活动,其他的事情往后放,这就是中国执法力量通常情况下的真实工作顺序。

这样的工作顺序是拿不到舆论台面上的,公众的要求必然会更高。人们质问执法力量“早干什么去了”并没有错,希望政府能在源头上保障秩序和大家的安全,这是人们本能的、也是神圣的要求。

通常来说,发达社会向公共安全注入了更高的成本,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发达社会警察在人口中的占比比发展中社会要高得多,公众也心甘情愿承担了精密执法所带来的巨量成本。与此同时,发达社会基层民众的守法意识也更强,这会有助于执法成本朝着社会的突出问题集中,而不是撒胡椒面。比如在法治严明的社会里,一个有劣迹的人可能不大敢向亲朋们吹牛自己收了什么礼,骗了什么人等等,他会遭到蔑视并有可能惹来官司。

中国社会的问题是,公众对法治严明条件下的治理成果已经普遍认同,但整个社会的基础盘,从基层政府的治理水平到基层群众的守法意愿,都还没有跟上。中国社会面临手脚跟上脑子、行动跟上愿望的一场大洗礼。

当社会有些一筹莫展的时候,政府既承载压力,也托举着公众的希望。在互联网时代,对政府工作真实缺陷的批评和对政府工作超越现实条件的要求都陈列到舆论场上,而且彼此交织,成为社会面貌的突出一瞥。中国各级政府面对舆论的不满往往很重视,有时还显得些许紧张,这也是中国治理中颇具代表性的现象。

或许中国注定就要这样纠结着前进,政府理应承受来自舆论的各种压力和鞭策,做社会种种苦恼的托底者。舆论提供了公众的基本意愿,它也应是政府加强努力的大致方向。中国这些年隔段时间就会有一个案子触发激烈舆情,但是回头看,那些公共舆论事件总体上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改善,在一轮又一轮的抱怨声中,公众对政府的理解和信任实际上在一点点回升。▲

(作者是环球时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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