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瑶
“谁发明了共享单车”这一专利引发的诉讼纠纷中,商业模式专利的独占性和杀伤力逐渐彰显。随着“商业模式专利”审查政策的放开,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等领域可能受到影响,竞争者需抓紧时间布局
谁发明了共享单车?
当下,这一问题的答案可能有多种版本。一起围绕共享单车商业模式专利的纠纷,正在诉讼当中,其最终定谳之时,问题或有定论。
7月31日,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安行)宣布,由于在此前专利纠纷中胜诉,且涉诉业务占整体业务比重极低,对首发业务不构成障碍,因而重启IPO。
三個月前,被称为“共享单车第一股”的永安行,由于被顾泰来起诉专利侵权而暂缓发行工作。苏州市中级法院于6月6日作出判决,认定永安行被诉的共享单车不构成专利侵权。
由于顾泰来继续提起上诉,这一专利纠纷并未结束。
顾泰来和永安行的纠纷始于今年4月。
在美国获得计算机工程学博士学位后,顾泰来于2006年回国创办了江苏先联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并于2010年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持有多项技术发明专利。
通过对人群行为的观察和算法模拟,顾泰来发明了“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 ”,并于2013年获得专利。
其说明书记载,“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现有公共交通体系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一种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无固定取还点限制,任何地点即可就近取车、就地还车”,特征包括“用户终端、多台装有车载终端的自行车、运营业务管理平台和车辆搬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