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建胜
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需要确立科学家的主体地位,在经费使用等方面给他们更大空间,同时明确知识产权权益规则,给予科学家们合法、足额的激励
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国务院至少发布了五份文件,力图推动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和科技成果转化。
最近的一份,是7月27日发布的《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
但在同一时间段里,关于科研人员在科研及成果转化中涉嫌犯罪的指控和审判,却不绝于耳。
2016年3月,清华大学教授付林被带走调查,一年多后,北京海淀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对他提起公诉。(详见《财经》2017年第15期“产权乱局:一位清华教授的跌宕人生”)
2016年10月,济南天桥区法院对山东大学教授陈哲宇等人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陈哲宇有期徒刑四年。在过去十年里,陈哲宇所领导的课题组结项课题超过50项,涉及科研经费超过3000万元,最终认定的涉案金额为50万元。
2017年1月,延宕三年有余的浙江大学原副校长褚健涉嫌贪污,及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案一审宣判,褚健获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因在判决之前,储健已被羁押长达三年多,折抵刑期后,他在判决下达的第三天即获刑满释放。
切实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双确”始终是绕不过去的坎儿——确立科学家的主体地位,通过科研体制的改革,在经费使用等方面给予他们更大空间;确立知识产权和主要贡献人的权益归属规则,给予科学家们合法、足额的回报和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