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佐发
反腐制度的最终目标不仅仅是惩治腐败官员个人,并对未来可能的腐败行为形成震慑,而且还应该最小化腐败给社会经济生活造成的损失,提高社会收益。从这个角度分析,我国有必要把妥善处置腐败官员遗留下来的烂尾工程纳入反腐制度设计的一个组成部分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强力反腐,一大批贪腐官员纷纷落马。这些官员锒铛入狱的同时,巨额的贪腐财产也纷纷被追缴、没收。伴随着反贪腐出现的另一个严重的问题却一直潜伏,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即,很多官员落马后留下庞大的烂尾项目,许多至今无人问津,造成巨大的社会浪费。
以《财经》记者调查、统计的官员落马后留下的11个典型烂尾项目为例,本文拟揭示问题的严重性和普遍性,分析烂尾项目背后的政治、经济和法律原因,并提出可行的解决路径。
落马官员遗留项目无人接手,大量闲置,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损失惊人。
仅《财经》整理的贪官留下的8个烂尾项目涉及的账面金额就有650多亿元。近年来全部落马官员留下的烂尾项目账面金额加总,应该有千亿元量级。
这仅是直接账面损失,如果考虑到项目长期闲置带来的机会成本,以及因为土地拆迁而长期得不到安置的大量城镇居民所带来的严重社会问题,间接社会损失更为惊人。所以有必要发现烂尾项目的形成原因,以便寻找解决办法。
这些项目的一般特点是:一、往往规模宏大、奢华,用于主政者彰显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