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欣
规章先行明确了各地四板市场规范发展的方向,但仍有系列问题待解。
自7月1日《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施行以来,各地区域性股权市场(下称“四板市场”)一方面加大规范力度,另一方面整合发展也进入实质性阶段。
四板市场是为特定区域内的企业提供股权、债券的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国40家四板市场紧锣密鼓地根据上述《试行办法》制定市场自身的监督、管理和自律规章,相关工作有望在8月内完成。
记者还从各地四板市场了解到,规章先行固然明确了各地四板市场规范发展的方向,但这一过程中仍有系列问题需要在规范发展的步调中不断探索以寻找答案。
四大问题待解
不久前,《证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中,即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要求,增加了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原则规定:将证券交易场所划分为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新三板)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三个层次。
有四板市场负责人表示,四板市场“无法无天”的时代过去了。但仍有诸多问题困扰着四板市场的下一步健康发展。
首先是与资本市场各层次的有效衔接问题。四板市场以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为例,四板市场既然已纳入证监会监管体系,那么其与主板、新三板的内部如何衔接、联动,进而深入服务中小微企业,仍缺乏明确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