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旻璇
我喜欢黎景。莫名的,突兀的,简单的。
在别人看来,事情可以用一句极为狗血的话概括:一个优等生暗恋一个差生。在各种青春校园言情剧里被翻来覆去叨叨絮絮了许多年仍然喜闻乐见的狗血剧情,就发生在我的头上。但和那些周身缭绕着阴暗凉薄痞气的男主角们不同,黎景是一个很安全的暗恋对象。
不抽烟不喝酒不斗殴,除了迷恋电子游戏外基本上没有其他不良癖好,黎景只是一个严重偏科的普通学生。这也是我为什么能放心大胆地喜欢他又不怕被卷进无端事非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我素来保守,虽不懂得隐藏自己的喜好,却也是一个极能审时度势、分辨黑白的人。
他深度近视,但只在上课时才戴眼镜。恰巧他被安排在最后一排坐,每次上数学课,一回头,便能看见他戴着眼镜,仰着头眯着本就狭长的眼睛极力辨别着板书的模样,认真而专注。阳光在他黑发上潋滟流光,回忆的滤镜带着薄薄的陈旧的颜色。每每思及,便禁不住带了笑意。
随着时间的推移,头发没有知会我一声,悄悄生长。发丝拂过脖颈,有时会探进衣领,有时耷拉在背脊上,隔着衣物挠着我,令我时时分神。
我愈来愈喜欢黎景,满满地几乎要溢出来。但理智犹在,自尊作祟,仿佛一靠近,便会像巧克力置入烤炉,顷刻熔化得不复原型,于是我努力抗拒。
可喜欢就像蜡烛的光芒,理智的薄纸怎能挡住。于是乎,我就做了一件如今的我只要想起,仍然会感到些许赧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