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视角下对惩治网络中虚拟财产犯罪行为的思考

2017-08-15 07:06:32徐腾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17年6期

徐腾

摘要:通过刑法来保护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以市场为依托评估特定虚拟物品的价值,并将其与我国现行的法律进行有机的结合或扩大解释,结合我国现实情况,通过立法、司法解释来建立有效的法律保护体系,达到维护并规范网络空间秩序,保障公民相关财产不受侵害。

关键词:网络虚拟财产;财产性犯罪;刑法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7)06-0169-03

一、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

网络虚拟财产产生并依附于网络游戏平台存在,其本质只是计算机语言中二进制码的有序组合,网络游戏的玩家根据所参与的网络游戏规则进行相关活动可以获得,由于其具备流通性且其他游戏参与者对某些物品有同样的需求,所以很多玩家会以现金的方式购买或出售虚拟物品,从而产生了现实的市场价值。

二、刑法惩治虚拟财产犯罪行为的可行性

从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刑法》并未限制相关犯罪行为的实施必须存在于现实生活中。而结合大多数针对于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犯罪行为的特点来看,本条法规的解释为以刑法惩治虚拟财产犯罪的可行性留出了极大的空间。而至于虚拟财产价值的认定,笔者认为可以从多个方面人手解决。

(一)侦查过程。在网络虚拟财产犯罪行为发生后的侦查工作是十分艰难的。想要解决此问题,应从源头抓起。在网络游戏运营商将一款游戏投入运营时,应设立防护机制,如“世纪天成”公司的“HACKSHIELD”软件。……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