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国正处于法制建设的关键时期,全面建设法制体系是国家目标,地方政府的法治建设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突破口。地方法治的高低决定着法治建设水平,全面依法行政背景下梳理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理论实践,各地纷纷加入法治建设队伍中,地方政府发挥地方优势,在国家法治号召下进行有利于地方法治政府的创新性建设,然而在地方法治建设的探索时期,由于过快强调法治建设效果以及地方制度落后等原因导致影响各地法治建设的进程,无法紧跟国家依法行政的方针,制约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笔者主要从相关方面分析并提出完善对策,希望为我国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给予有力探索建议。
关键词:法治政府;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
加快地方法治化政府的建设,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快政府转型的重要途径,是深化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要求推动依法治国,各级政府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国家。在改革开放推动下,我国不断强化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当前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阶段,更需要依靠法治建设,给地方全方面发展提出发展方向,而地方法治的建设是法治政府的关键,故地方各级政府应提高警惕,针对地方法治政府建设发展困境进行研究。
1 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理论
(一)法治政府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的概念,但他是一个无比重要又无法定义的概念,最多被引用的是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认为法治即已成立的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