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诉讼交叉询问制度的探讨

2017-08-17 21:30:49张宏赡
卷宗 2017年19期

摘 要:交叉询问制度作为法庭证据调查的重要准则,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地位。自1996年我国交叉询问诉讼机制建立并实行以来,虽然得到了不断的完善,为刑事诉讼工作带来优化,但相对于英美等国家而言其整体情况并不理想,仍存在不足之处。因此,在基于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完善刑事诉讼交叉询问制度至关重要。基于此,本文结合笔者实践经验,从刑事诉讼交叉制度概述出发,对其完善策略进行了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刑事诉讼;交叉询问制度;完善

交叉询问制度作为“查明案件真实的引擎”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等到了借鉴、吸收与运用,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的公正性、认权的有效保护奠定了基础。但是从我國当前的实践结果来看,交叉询问制度扔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对我国刑事诉讼交叉询问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 我国刑事诉讼中交叉询问制度的基本概述

1.1 交叉询问

交叉询问(Cross- Examinationl)制度又被成为“交互询问制度”,主要是指在刑事诉讼庭审过程中,由当事人或律师或检查人员对另一方证人进行询问的一种方式与机制。交叉询问制度最早源于英美法系中“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其目的在于通过控辩双方对庭审证人进行“盘诘性”询问,引导其提供证言,并对其提供的证言寂静检验,消除或减弱证言在庭审判决中存在的影响性[1]。可以说交叉询问制度对刑事诉讼庭审过程中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保障庭审调查的公正、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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