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正桥
摘要:政府采购是有效促进企业间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国家资产权益、推动和保障国家服务型政府正常服务的重要基础。《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多年来,随着外部环境的持续变化,互联网电子化发展推动着整个政府采购过程的动态变迁,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逐渐呈现出诸多不完善之处,例如监管模式跟不上电子化发展、采购电子化面临制度困境等。而这类问题是否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直接关系到政府采购及服务效率的高低。因此,本文基于对政府采购及其相关法律的基础阐释,着重归纳总结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的不完善之处,并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关建议。期望该结论为未来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有所启示。
关键词:政府采购;监管机制;优化策略
据2017年4月11日中国政府采购报报道,国采中心去年共完成采购订单206.22亿元,其中工程类金额达到82.72亿元,占总额约40%,采购项目共达1684个,其中工程类项目达到686个。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随着采购电子化发展的应用,管理精细化、流程电子化、服务专业化、执行标准化要求逐渐增加,但随之许多问题也逐渐呈现出来,例如电子化监管模式跟不上电子化采购的步伐。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完善工作中出现的不足之处。
一、政府采购概述
政府采购的主体是团体组织、事业单位或者国家机关,其采购对象是限额标准内的服务、工程和货物,其采购依据是采购目录。……